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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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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同年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教育工作会议以后,省委和各级党委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78年3月,召开了全省文教战线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5月,召开了全省科学大会。11月,省委组织部接到中央组织部《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后,立即开会传达到省直机关和各地(市)委,并转发了中央组织部的通知。各地、各单位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学习讨论,进一步解决对知识分子在革命和建设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问题,解决对知识分子队伍发生的根本变化的认识,消除了有些人对知识分子的偏见,检查了前一段的情况,采取措施,更加自觉地加快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步伐。
1979年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党组、全国文联筹备组联合召开了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汇报座谈会。接着,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局党组、省文联党组联合召开了全省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会议,传达全国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汇报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在文艺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此后,文艺界复查和进一步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和重建剧团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1980年3月1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通知》,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十二条要求:要认真选拔业务上有专长、能够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优秀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职务;要使知识分子在业务工作中真正有职、有权、有责;要在各条战线大力发掘和合理使用确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要大力选拔和培养科技人才;要给高级知识分子配备得力助手;要解决知识分子干部的政治待遇问题;要尽快解决高、中级知识分子夫妇分居两地的问题;要积极改善知识分子的住房条件;要认真改善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条件;要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政治思想教育;要努力改善科研实验手段;要加强科技干部的管理。通知的下发有力地促进了全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
1982年3月至8月,省委根据中央下发的《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对全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同年9月26日,向中共中央上报了《关于检查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平反、纠正冤假错案9649起,占应纠正人数的99.3%;吸收26080名知识分子入党;提拔了2542名优秀专业技术干部担任了地市、厅局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全省套改、晋升各类业务技术职称的干部已达65900人,各地、各单位在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也作了很大努力,为34197户知识分子改善了居住条件,解决了10315对夫妇分居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干部在知识分子问题上仍然存有“左”的思想影响;在平反纠正冤假错案中有少量疑难案件还未了结;少数单位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知识分子的使用不够合理;知识分子的生活条件仍然较差等。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报告》指出,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的要求,切实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1983年12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认真检查一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的通知》,要求1984年上半年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再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为搞好这次检查,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吸收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企业政治工作部、省委农村工作部、省人事局、省科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成立了山东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1984年1月27日,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成立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迅速组织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组,分赴各地区、各部门进行检查。会议要求县以上各级党委都要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处理日常工作,抓紧把检查工作开展起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1984年6月2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知识分子政策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在政治上信任和关心知识分子;为了有利于知识分子的教学、科研工作,凡与他们业务有关的会议、文件和内部资料,可以参加、阅读、订购;要给造诣较深的专家、学者、教授和著名老中医、老艺人配备助手;继续解决专业人员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问题;鼓励和支持知识分子加强业务学习;鼓励发明创造,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教学、科研工作必须为经济工作服务;要认真解决知识分子的住房问题;继续解决好知识分子夫妇两地分居的问题;关心知识分子的身体健康;高级知识分子因公外出或到医院就诊,各单位要解决用车问题;对原籍是南方各省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要照顾其生活习惯,粮食品种可不受供应品种比例的限制,多供应一些大米;抓紧解决落实政策中的遗留问题;鼓励科技人员到艰苦的生产第一线去;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整党中作为对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边整边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有一名负责人分管这项工作,每年要检查一两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等。
1984年7月20日至23日,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地市、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和各大专院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负责人等共179人。在这次会议上,有12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还印发了16个单位的书面材料。7月21日,省委副书记陆懋曾在大会上作了《加强领导,再接再厉,把全面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抓到底》的重要讲话。会后,各市地、各部门结合贯彻省委文件和会议精神,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情况进行复查,许多地方和部门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又有了较大的进展。
1985年7月24日至28日,召开了有各市地、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直各部门分管落实政策工作的负责人及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等共270多人参加的全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座谈会。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兄弟省市及本省一些地方单位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经验,讨论、修改《山东省1985年至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规划》,研究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在党的十三大前完成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任务。
1985年9月8日,省委将《山东省1985年至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规划》批转各地贯彻执行。《规划》的下发,为促进全省完成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任务,逐步使知识分子工作走上轨道,起到积极的指导促进作用。
1985年10月19日,经省委同意,将原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改为省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其领导成员进行了充实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
截至1986年年底,山东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任务基本完成,凡知识分子本人有申诉、组织上掌握、并按政策规定应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都得到了解决,从而提前实现了党中央关于十三大以前完成这项任务的要求。据1986年年底统计,全省知识分子中的51248起冤假错案已全部得到平反纠正;7004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停、减发的166.9万元工资全部补发或立据分期补发;5146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2428间私房全部做了妥善处理。知识分子冤假错案平反后的善后工作,一般都得到了落实。其中,为404人安排、调整了工作;为8899人办理了离、退休手续;为1687人解决了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因冤假错案受株连的家属、子女问题也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其中,为4481人解决了在入党、就业、转干方面受影响的问题,为12702人办理了“农转非”。此外,为511607人清理了人事档案,还复议纠正了238起搞错和打击迫害知识分子的案件。
在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的“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政策,在大胆起用知识分子、为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据1986年年底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全省共发展了16万多名优秀知识分子入党;提拔了7万多名知识分子担任乡镇、科局以上领导职务;为1.1万多名用非所长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了工作;录用了3.5万多名“五大”毕业生、民办教师、自学成才者为国家干部;为500多名著名专家、学者配备了助手;安排了20多万人参加进修、学习;为15万多名知识分子解决了住房困难;为2.3万多名知识分子解决了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为6.5万多名知识分子的家属、子女办理了“农转非”,安排了5000多名知识分子的家属、子女就业;还为20多万名知识分子定期查了体。
所有这一切,都有力地清除了长期以来对知识分子的“左”的偏见和各种陈腐观念的影响,使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促进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1999年,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落实,实施了高层次科技人才“222育才工程”。全省新增院士5人,上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达到了139名。对第三批省级拔尖人才进行了调整,选拔了第六批省级拔尖人才,省级拔尖人才达到745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00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建立了省优秀人才专家信息库。2001年,围绕实施“科教兴鲁”战略,认真落实《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在高校、医疗、科研等事业单位,大力推行了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九五”期间专业技术人才流失、领导干部科技素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大了科技副职的选聘工作力度,指导有关市从中科院选聘了12名专家担任科技副县(市、区)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