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山东的党组织也是以王尽美、邓恩铭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在积极参与工人运动的基础上创建的。所以,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山东党组织都十分重视知识分子工作。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高潮的兴起,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知识分子工作,注意提高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让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作用。1956年1月14日,党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总理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各方面生活中的重要因素,他们中间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会议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随后,中央在2月24日发出《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山东省委要求各地传达学习中央指示,结合检查这方面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规划,认真加以落实。省委知识分子问题领导小组在6月14日向省委上报了《关于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认为,各单位在进行学习、检查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首先对有关知识分子的一些迫切需要而又能够马上解决的具体问题加以解决,之后,又根据各单位不同的情况,对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科学研究、政治关怀等继续作了不少的工作,均收到了一定的成效。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报告建议,必须继续加强各单位对知识分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知识分子工作的全面规划,认真解决一些突出的知识分子生活和工作条件方面的具体问题,必须十分注意满足知识分子的政治要求,加强在知识分子中的建党工作,必须及时而慎重地处理在知识分子中的肃反问题,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提高知识分子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政治积极性。省委批转并上报了这一报告。
1957年反右派斗争使部分知识分子受到冲击。此后,一部分人在提到知识分子时往往和“资产阶级”联系在一起,工作上片面强调对知识分子的改造。在“大跃进”的年代,强调大搞群众运动,科学和知识分子不受重视。三年困难时期,除了对符合规定标准的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供应有所照顾之外,其余无法顾及。不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接着是“文化大革命”,知识分子遭受了更多的灾难,知识分子工作也遭受很大挫折和损失。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省委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发挥知识分子作用非常重视,各级党委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克服“左”的思想影响,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激发了广大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从1987年起,知识分子工作从过去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主,转向以抓好经常性的工作为主。
1987年10月,省委召开了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陆懋曾作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把知识分子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的报告,22个单位交流了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经验。会议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全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开展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明确了新时期经常性的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思想,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明确了今后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措施。这次会议解决了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对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从198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把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为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作为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1987年12月15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试行意见》,决定在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实行重点管理。《意见》对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的方法和程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改善拔尖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对选拔、管理拔尖人才工作的领导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1988年11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隆重的命名表彰大会,向选拔出的257名首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技术岗位津贴。1991年2月5日,选拔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1名;1993年11月19日,选拔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47名;1995年11月6日,选拔第四批和保留第一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61名;1997年8月26日,选拔第五批和保留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78名。到1997年年底,全省共选拔、管理、联系各类拔尖人才7200多名,其中省级近700名,市地(厅局)级2500余名,县级近4000名。
为了加强对省级拔尖人才的管理,1993年11月15日,省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拔尖人才管理以省委组织部为主,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省委组织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和信息库,拔尖人才的业绩情况由省档案局立卷存档;省委组织部、所在市地(部门)和单位领导与拔尖人才建立联系制度;给予拔尖人才政治上的新生和保护;合理使用拔尖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对管理期间的拔尖人才,一般不办理退(离)休手续;帮助拔尖人才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为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拔尖人才良好的办公、实验等必需的场所和设施;拔尖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资历、学历限制,一般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人、农民身份的拔尖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由人事部门负责吸收为国家正式干部;改善拔尖人才的生活条件,拔尖人才在管理期间,由省财政每人每月发给技术津贴;拔尖人才的住房按高级知识分子对待;拔尖人才夫妻两地分居的,将其配偶调到拔尖人才所在地;拔尖人才配偶和未婚子女是农业户口的,由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给予办理“农转非”;关心拔尖人才的身体健康,对拔尖人才实行医疗保健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拔尖人才进行一次体检等。此后,各市相应出台了本级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这些政策规定在为拔尖人才提供优惠条件、创造优良环境、促进多出快出成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开展拔尖人才工作之初,省委就明确提出对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省级拔尖人才管理期限一般为5年,期满后进行审核调整。5年内继续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延长管理期限;5年内没有新的突出成绩的,一般不再列入省级拔尖人才管理范围。通过调整,把竞争机制进一步引入知识分子工作,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省委、省政府始终直接掌握一批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代表山东省领先水平的优秀专家,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1994年10月,按照竞争激励、相对稳定的原则,制定了《山东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调整工作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全省拔尖人才工作从推荐选拔、管理使用到届满调整的配套政策规定已经建立健全,实现了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级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普遍进行了调整。到1997年省级拔尖人才已选拔5批、调整了2批、调出130名,占两批省级拔尖人才总数的36%。通过调整,激发了拔尖人才和广大科技人员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
山东省开展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社会反响强烈。它不仅调动了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促进了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推动了山东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进一步浓化了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带动了整个知识分子工作,还为省地市县各级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开辟了渠道。在1996年3月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党委组织部门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委组织部以“实施‘龙头带动’工程,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题,作了典型发言。
从1986年开始,在全省事业、企业单位中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解决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多年来积压、遗留的职称问题,并相应地提高了他们的工资待遇。198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全省的科技“双放”(即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工作逐步开展起来,推动了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兴鲁”的战略方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科委、省教育厅1988年4月联合下发了《关于选配科技副县长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县(市、区)都要争取选配一名政治素质好、有专业技术特长和组织领导才干的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县长,以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科技副县长的选配主要采用选聘的形式,不占县政府领导班子职数,在任职期间享受所在县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1989年11月28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科委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科技副县长作用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对选聘的科技副县(市、区)长,都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任命;在他们到任后,要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明确其工作任务、职权范围和任期目标,保证其有职、有责、有权,要注重发挥他们在促进当地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中的领导作用;聘用县(市、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为科技副县长的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各派出单位除对所选派的科技副县长的家庭生活要给予关心照顾外,在工作上也要给予积极支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科技副县长的任期一般为三年,经选聘县(市、区)、派出单位和科技副县长本人协商,也可适当延长或缩短等。1991年10月17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聘任科技副市长问题的通知》,指出:每个市一般可聘任一名科技副市长;聘任的科技副市长人选,一般是与副市长同级的干部,个别条件优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确实需要的正处(县)级干部也可以考虑;聘任科技副市长的任期,一般为二至三年;聘任科技副市长,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双方签订协议书前,须先经省委组织部原则同意。
到1997年年底,全省有6个市地、130个县市区和88%的乡镇配备了科技副职。选聘部分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职工作,增强了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通过科技副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了科技进步,加快了“科教兴鲁”的步伐,提高了各级政府机关的科技决策水平,加强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培养了基层科技骨干队伍,密切了城乡经济技术联合,促进了科技、人才向基层转移,推动了科技人员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了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这些科技副职在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经济决策,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促进科技成果开发推广应用及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1992年11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副县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科委以“做好科技副县长工作,加快‘科技兴鲁’进程”为题,作了典型发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实施“科教兴鲁”,山东省政府决定,广招省外各方各类人才,到山东参加现代化建设,并于1988年3月制定了《山东省招聘人才引进技术的优惠政策规定》。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同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山东经济建设步伐,省政府又于1988年7月下发了《关于聘请国外专家引进国外技术的若干政策规定》。这两个文件的颁发,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引进人才智力工作。20世纪90年代,省委、省政府在引进人才、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方面又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1992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李登海等9人分别给予重奖,并授予“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济南召开了有500多人参加的隆重表彰大会。省委书记姜春云出席大会并发表了讲话。7月24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山东招聘引进人才的政策规定》《山东省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国外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山东省重奖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政策规定》,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在职和非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新技术人才,以调动、辞职、停薪留职、兼职、聘用等形式来山东工作;欢迎海外各类在职和退休的专家、学者、具有专门技能的高级技术工人和国外留学人员来山东进行技术指导、科学研究、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受聘做管理工作或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兴办企业和科技机构;凡依法通过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成品,获得显著经济效益,为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重奖。1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山东省科学院等50个单位“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苏庆宽等100人“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工作者”称号,奖励金质奖章一枚,并晋升一级工资。这些重奖和表彰措施,在省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对省内科技人员产生了巨大的激励作用。到1994年年底,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提前一年基本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从省外引进人才1万人、从国外引进人才1万人、派往国外培训1万人的任务,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992年,为了促进农村科技的发展,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增强农民的科技水平,省委组织部在高密市召开了选拔管理乡村优秀科技人才工作现场会,在县(市、区)这个层次上部署开展了选拔管理乡村优秀科技人才工作。这些人选出来后,主要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给他们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到1997年,全省已选拔管理乡村优秀科技人才1.3万余名。这些优秀科技人才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学习和传播农业科学技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影响和带动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为振兴农业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1994年,省委组织部建立了高级专家信息库,配备了专职人员,加强了硬件建设,完成了人才库信息录入工作,全省共录入1.5万名高级人才。
1996年9月,省委组织部在潍坊市召开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和经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知识分子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适应“两个转变”的需要,着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在实现省委提出的2010年科技人才培养目标方面抓落实、求实效,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1997年,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直有关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部分市地参加,开展了山东省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及对策研究,整个研究由总课题、10个专题和26个子课题组成,分别由总课题组、26个省直部门、10个市地承担。规划主要是通过研究、分析全省人才资源开发的发展历程、面临的形势、队伍现状,预测规划“九五”及2010年全省人才队伍发展目标,提出对策,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997年8月27日至9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级拔尖人才共13人参加的专家咨询会议。围绕“如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素质;如何提高全省干部队伍素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素质;如何培养、选拔一批年轻、优秀、高水平专家、企业家和领导干部”等三个专题,请专家共商发展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良策。9月1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省五大班子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专门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如何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1998年8月12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开发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跨世纪学科技术带头人、一批高层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批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加强博士后工作,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拓宽渠道,积极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多渠道引进国外智力,多方式吸引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多手段引进国内优秀人才智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为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多渠道筹集高层次人才开发资金;实行重大科研课题公开招标制度;改善高层次人才住房和医疗保健条件。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全省高层次人才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问题。
1997年12月4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997年年底院士增选揭晓,山东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余松烈,烟台大学教授温俊峰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实现了山东省“院士”零的突破,使驻山东省的两院院士增至15人。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乡村优秀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弘扬热爱科技、无私奉献精神,1997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评选“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工作。经过逐级推荐、组织考察、严格评审,评选出50名首批“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这50名首批“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是从全省1.3万余名乡村优秀科技人才中产生的,他们分布在全省17个市地、46个县(市、区),涉及43个专业,基本涵盖了农村经济的各个行业。1998年1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大会,隆重命名表彰了首批“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在社会上特别是广大农村引起强烈反响。
1998年8月12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就高层次人才开发安排部署了6个方面28项工作,开始实施学科带头人“222育才工程”,即力争在35年内,能有20名左右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专家,200名左右在国内科技界具有领先水平的高级专家,2000名左右的各学科、各行业学科和技术带头人。1999年10月,省委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协调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问题。1999年全省新增院士5人,上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达到了139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7名,选拔出第六批省级拔尖人才216名。
2000年1月29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2000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在全面回顾与分析全省人才队伍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期任务和远景目标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了人才队伍状况和培养吸纳人才的能力,对人才队伍的发展进行了科学预测,制定了2000年到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重点和对策措施。
贯彻落实好这一规划,将为全省实现跨世纪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障。这一年,省委组织部建立了省优秀人才专家信息库,对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总结,省级拔尖人才共选拔6批970人。这项工作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良好效果。
为了更好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在鲁院士的作用,2001年6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条件,充分发挥在鲁院士作用的意见》。《意见》充分体现了“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一定的待遇留人”的思想,既注重硬环境的优化,又注意软环境的改善。文件强调要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密切党委、政府与院士的关系,对他们政治上要关心、工作上要支持、生活上要照顾,充分发挥好他们在科技创新、参谋咨询、凝聚人才等方面的作用,并提出每位在鲁院士每年发放省政府津贴12万元,科研活动费20万元,新引进和评出的在鲁院士一次性拨付科研启动费50万元,住房按不低于180平方米安排,在医疗保健、交通等方面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文件一出台,在省内外立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一年,全省新增院士6名。到2002年,全省在鲁两院院士达到31人,外聘三个月以上的院士达到43人。2001年,省委组织部对“九五”期间专业技术人才流失、领导干部科技素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大了科技副职的选聘工作力度,指导有关市从中科院选聘了12名专家担任科技副县(市、区)长。
2001年6月19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上来。省里及时组织召开了省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和部署了贯彻落实的问题。2002年3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省委副书记姜大明作了重要讲话。与会人员反映,这次会议提高了思想认识,理清了思路,找准了重点,坚定了信心,促进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7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在载体建设、激励机制和加大人才投入方面都有较大突破,提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即培养引进一批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知名专家、学者,一批在国内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一大批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10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及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制度的意见》,要求县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都要联系部分专家或优秀人才。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拓宽知识分子建言献策渠道,建设一支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知识分子队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2年,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状况”的调查,全面掌握了全省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分布,按照山东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对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预测,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2003年,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建成100个左右实力雄厚的高水平学术团队,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培养400至600名学术骨干。2004年,遴选出首批40个“泰山学者”岗位,评选出了首批100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005年,完成高校首批36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在工业、农业、卫生、人文社科领域设置首批20个“泰山学者”岗位,促进了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
在人才工作方面,省委组织部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2004年,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同年,为适应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需要,切实加强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场会,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三年五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在5个制造业较为集中的城市先期开展“金蓝领”培训试点。2005年,17个市和70%以上的省属企业建立了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并评选出首批100名山东省首席技师。
2003年,省委实行了领导干部及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制度,确定了由省领导及省委组织部联系的107名专家名单。2005年,省委组织部继续贯彻联系专家制度,向中央推荐上报的57位人选全部被列入中央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名单。同时积极做好“博士服务团”工作,组织院士开展省情考察,加强人才宣传,并开展了向曾呈奎学习的活动。
2005年,围绕“十一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委组织部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对“十一五”期间的人才队伍建设作了明确的规划和部署,人才队伍建设开启了新的一页。
第一节 发挥知识分子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山东的党组织也是以王尽美、邓恩铭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在积极参与工人运动的基础上创建的。所以,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山东党组织都十分重视知识分子工作。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高潮的兴起,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强化知识分子工作,注意提高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让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作用。1956年1月14日,党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总理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知识分子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各方面生活中的重要因素,他们中间绝大部分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会议发出“向科学进军”的号召。随后,中央在2月24日发出《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山东省委要求各地传达学习中央指示,结合检查这方面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规划,认真加以落实。省委知识分子问题领导小组在6月14日向省委上报了《关于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告认为,各单位在进行学习、检查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首先对有关知识分子的一些迫切需要而又能够马上解决的具体问题加以解决,之后,又根据各单位不同的情况,对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科学研究、政治关怀等继续作了不少的工作,均收到了一定的成效。通过检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报告建议,必须继续加强各单位对知识分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知识分子工作的全面规划,认真解决一些突出的知识分子生活和工作条件方面的具体问题,必须十分注意满足知识分子的政治要求,加强在知识分子中的建党工作,必须及时而慎重地处理在知识分子中的肃反问题,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提高知识分子的科学技术水平和政治积极性。省委批转并上报了这一报告。
1957年反右派斗争使部分知识分子受到冲击。此后,一部分人在提到知识分子时往往和“资产阶级”联系在一起,工作上片面强调对知识分子的改造。在“大跃进”的年代,强调大搞群众运动,科学和知识分子不受重视。三年困难时期,除了对符合规定标准的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供应有所照顾之外,其余无法顾及。不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接着是“文化大革命”,知识分子遭受了更多的灾难,知识分子工作也遭受很大挫折和损失。
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省委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发挥知识分子作用非常重视,各级党委把这项工作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克服“左”的思想影响,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激发了广大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从1987年起,知识分子工作从过去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主,转向以抓好经常性的工作为主。
1987年10月,省委召开了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陆懋曾作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把知识分子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的报告,22个单位交流了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经验。会议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全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开展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明确了新时期经常性的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思想,增强了紧迫感、责任感;明确了今后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措施。这次会议解决了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对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从198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把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为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作为经常性知识分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1987年12月15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试行意见》,决定在全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实行重点管理。《意见》对拔尖人才的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的方法和程序,管理的内容和方法,改善拔尖人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对选拔、管理拔尖人才工作的领导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1988年11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隆重的命名表彰大会,向选拔出的257名首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技术岗位津贴。1991年2月5日,选拔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1名;1993年11月19日,选拔第三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47名;1995年11月6日,选拔第四批和保留第一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61名;1997年8月26日,选拔第五批和保留第二批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78名。到1997年年底,全省共选拔、管理、联系各类拔尖人才7200多名,其中省级近700名,市地(厅局)级2500余名,县级近4000名。
为了加强对省级拔尖人才的管理,1993年11月15日,省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拔尖人才管理以省委组织部为主,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省委组织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和信息库,拔尖人才的业绩情况由省档案局立卷存档;省委组织部、所在市地(部门)和单位领导与拔尖人才建立联系制度;给予拔尖人才政治上的新生和保护;合理使用拔尖人才,充分发挥其作用,对管理期间的拔尖人才,一般不办理退(离)休手续;帮助拔尖人才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为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拔尖人才良好的办公、实验等必需的场所和设施;拔尖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资历、学历限制,一般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人、农民身份的拔尖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由人事部门负责吸收为国家正式干部;改善拔尖人才的生活条件,拔尖人才在管理期间,由省财政每人每月发给技术津贴;拔尖人才的住房按高级知识分子对待;拔尖人才夫妻两地分居的,将其配偶调到拔尖人才所在地;拔尖人才配偶和未婚子女是农业户口的,由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给予办理“农转非”;关心拔尖人才的身体健康,对拔尖人才实行医疗保健制度,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拔尖人才进行一次体检等。此后,各市相应出台了本级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这些政策规定在为拔尖人才提供优惠条件、创造优良环境、促进多出快出成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开展拔尖人才工作之初,省委就明确提出对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省级拔尖人才管理期限一般为5年,期满后进行审核调整。5年内继续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延长管理期限;5年内没有新的突出成绩的,一般不再列入省级拔尖人才管理范围。通过调整,把竞争机制进一步引入知识分子工作,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省委、省政府始终直接掌握一批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代表山东省领先水平的优秀专家,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1994年10月,按照竞争激励、相对稳定的原则,制定了《山东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调整工作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全省拔尖人才工作从推荐选拔、管理使用到届满调整的配套政策规定已经建立健全,实现了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级按照动态管理原则,普遍进行了调整。到1997年省级拔尖人才已选拔5批、调整了2批、调出130名,占两批省级拔尖人才总数的36%。通过调整,激发了拔尖人才和广大科技人员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
山东省开展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社会反响强烈。它不仅调动了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促进了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推动了山东省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进一步浓化了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带动了整个知识分子工作,还为省地市县各级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开辟了渠道。在1996年3月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全国党委组织部门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上,山东省委组织部以“实施‘龙头带动’工程,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题,作了典型发言。
从1986年开始,在全省事业、企业单位中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解决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多年来积压、遗留的职称问题,并相应地提高了他们的工资待遇。198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全省的科技“双放”(即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工作逐步开展起来,推动了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
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兴鲁”的战略方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科委、省教育厅1988年4月联合下发了《关于选配科技副县长的意见》,要求:全省各县(市、区)都要争取选配一名政治素质好、有专业技术特长和组织领导才干的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县长,以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科技副县长的选配主要采用选聘的形式,不占县政府领导班子职数,在任职期间享受所在县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1989年11月28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科委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科技副县长作用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对选聘的科技副县(市、区)长,都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任命;在他们到任后,要根据当地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明确其工作任务、职权范围和任期目标,保证其有职、有责、有权,要注重发挥他们在促进当地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中的领导作用;聘用县(市、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为科技副县长的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各派出单位除对所选派的科技副县长的家庭生活要给予关心照顾外,在工作上也要给予积极支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科技副县长的任期一般为三年,经选聘县(市、区)、派出单位和科技副县长本人协商,也可适当延长或缩短等。1991年10月17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聘任科技副市长问题的通知》,指出:每个市一般可聘任一名科技副市长;聘任的科技副市长人选,一般是与副市长同级的干部,个别条件优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确实需要的正处(县)级干部也可以考虑;聘任科技副市长的任期,一般为二至三年;聘任科技副市长,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双方签订协议书前,须先经省委组织部原则同意。
到1997年年底,全省有6个市地、130个县市区和88%的乡镇配备了科技副职。选聘部分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职工作,增强了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通过科技副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了科技进步,加快了“科教兴鲁”的步伐,提高了各级政府机关的科技决策水平,加强了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培养了基层科技骨干队伍,密切了城乡经济技术联合,促进了科技、人才向基层转移,推动了科技人员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充分发挥了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这些科技副职在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经济决策,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促进科技成果开发推广应用及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1992年11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副县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科委以“做好科技副县长工作,加快‘科技兴鲁’进程”为题,作了典型发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实施“科教兴鲁”,山东省政府决定,广招省外各方各类人才,到山东参加现代化建设,并于1988年3月制定了《山东省招聘人才引进技术的优惠政策规定》。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同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山东经济建设步伐,省政府又于1988年7月下发了《关于聘请国外专家引进国外技术的若干政策规定》。这两个文件的颁发,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引进人才智力工作。20世纪90年代,省委、省政府在引进人才、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方面又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1992年7月22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李登海等9人分别给予重奖,并授予“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济南召开了有500多人参加的隆重表彰大会。省委书记姜春云出席大会并发表了讲话。7月24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山东招聘引进人才的政策规定》《山东省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国外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山东省重奖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政策规定》,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在职和非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新技术人才,以调动、辞职、停薪留职、兼职、聘用等形式来山东工作;欢迎海外各类在职和退休的专家、学者、具有专门技能的高级技术工人和国外留学人员来山东进行技术指导、科学研究、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受聘做管理工作或以合资、合作的形式兴办企业和科技机构;凡依法通过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成品,获得显著经济效益,为山东省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科技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重奖。1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山东省科学院等50个单位“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苏庆宽等100人“山东省科教兴鲁先进工作者”称号,奖励金质奖章一枚,并晋升一级工资。这些重奖和表彰措施,在省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对省内科技人员产生了巨大的激励作用。到1994年年底,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提前一年基本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从省外引进人才1万人、从国外引进人才1万人、派往国外培训1万人的任务,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992年,为了促进农村科技的发展,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增强农民的科技水平,省委组织部在高密市召开了选拔管理乡村优秀科技人才工作现场会,在县(市、区)这个层次上部署开展了选拔管理乡村优秀科技人才工作。这些人选出来后,主要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给他们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到1997年,全省已选拔管理乡村优秀科技人才1.3万余名。这些优秀科技人才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学习和传播农业科学技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影响和带动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为振兴农业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1994年,省委组织部建立了高级专家信息库,配备了专职人员,加强了硬件建设,完成了人才库信息录入工作,全省共录入1.5万名高级人才。
1996年9月,省委组织部在潍坊市召开全省知识分子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和经验,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知识分子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适应“两个转变”的需要,着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在实现省委提出的2010年科技人才培养目标方面抓落实、求实效,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1997年,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直有关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部分市地参加,开展了山东省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及对策研究,整个研究由总课题、10个专题和26个子课题组成,分别由总课题组、26个省直部门、10个市地承担。规划主要是通过研究、分析全省人才资源开发的发展历程、面临的形势、队伍现状,预测规划“九五”及2010年全省人才队伍发展目标,提出对策,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1997年8月27日至9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省级拔尖人才共13人参加的专家咨询会议。围绕“如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素质;如何提高全省干部队伍素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科技素质;如何培养、选拔一批年轻、优秀、高水平专家、企业家和领导干部”等三个专题,请专家共商发展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良策。9月1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省五大班子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专门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如何培养、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1998年8月12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开发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跨世纪学科技术带头人、一批高层次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批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加强博士后工作,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拓宽渠道,积极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多渠道引进国外智力,多方式吸引优秀海外留学人员,多手段引进国内优秀人才智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为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多渠道筹集高层次人才开发资金;实行重大科研课题公开招标制度;改善高层次人才住房和医疗保健条件。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全省高层次人才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问题。
1997年12月4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1997年年底院士增选揭晓,山东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余松烈,烟台大学教授温俊峰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实现了山东省“院士”零的突破,使驻山东省的两院院士增至15人。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乡村优秀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弘扬热爱科技、无私奉献精神,1997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评选“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工作。经过逐级推荐、组织考察、严格评审,评选出50名首批“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这50名首批“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是从全省1.3万余名乡村优秀科技人才中产生的,他们分布在全省17个市地、46个县(市、区),涉及43个专业,基本涵盖了农村经济的各个行业。1998年1月1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大会,隆重命名表彰了首批“山东省农村科技大王”,在社会上特别是广大农村引起强烈反响。
1998年8月12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就高层次人才开发安排部署了6个方面28项工作,开始实施学科带头人“222育才工程”,即力争在35年内,能有20名左右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专家,200名左右在国内科技界具有领先水平的高级专家,2000名左右的各学科、各行业学科和技术带头人。1999年10月,省委建立了高层次人才开发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协调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问题。1999年全省新增院士5人,上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达到了139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7名,选拔出第六批省级拔尖人才216名。
2000年1月29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2000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在全面回顾与分析全省人才队伍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期任务和远景目标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了人才队伍状况和培养吸纳人才的能力,对人才队伍的发展进行了科学预测,制定了2000年到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的目标、重点和对策措施。
贯彻落实好这一规划,将为全省实现跨世纪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智力保障。这一年,省委组织部建立了省优秀人才专家信息库,对选拔管理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进行了系统研究总结,省级拔尖人才共选拔6批970人。这项工作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良好效果。
为了更好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充分发挥在鲁院士的作用,2001年6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条件,充分发挥在鲁院士作用的意见》。《意见》充分体现了“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一定的待遇留人”的思想,既注重硬环境的优化,又注意软环境的改善。文件强调要采取各种方法和途径,密切党委、政府与院士的关系,对他们政治上要关心、工作上要支持、生活上要照顾,充分发挥好他们在科技创新、参谋咨询、凝聚人才等方面的作用,并提出每位在鲁院士每年发放省政府津贴12万元,科研活动费20万元,新引进和评出的在鲁院士一次性拨付科研启动费50万元,住房按不低于180平方米安排,在医疗保健、交通等方面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文件一出台,在省内外立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这一年,全省新增院士6名。到2002年,全省在鲁两院院士达到31人,外聘三个月以上的院士达到43人。2001年,省委组织部对“九五”期间专业技术人才流失、领导干部科技素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大了科技副职的选聘工作力度,指导有关市从中科院选聘了12名专家担任科技副县(市、区)长。
2001年6月19日,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上来。省里及时组织召开了省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和部署了贯彻落实的问题。2002年3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省委副书记姜大明作了重要讲话。与会人员反映,这次会议提高了思想认识,理清了思路,找准了重点,坚定了信心,促进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7月2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在载体建设、激励机制和加大人才投入方面都有较大突破,提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即培养引进一批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知名专家、学者,一批在国内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一大批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10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及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制度的意见》,要求县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都要联系部分专家或优秀人才。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拓宽知识分子建言献策渠道,建设一支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知识分子队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2年,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状况”的调查,全面掌握了全省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分布,按照山东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对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预测,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2003年,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建成100个左右实力雄厚的高水平学术团队,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培养400至600名学术骨干。2004年,遴选出首批40个“泰山学者”岗位,评选出了首批100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005年,完成高校首批36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在工业、农业、卫生、人文社科领域设置首批20个“泰山学者”岗位,促进了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
在人才工作方面,省委组织部进一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2004年,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同年,为适应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需要,切实加强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场会,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三年五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在5个制造业较为集中的城市先期开展“金蓝领”培训试点。2005年,17个市和70%以上的省属企业建立了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并评选出首批100名山东省首席技师。
2003年,省委实行了领导干部及组织部门联系专家制度,确定了由省领导及省委组织部联系的107名专家名单。2005年,省委组织部继续贯彻联系专家制度,向中央推荐上报的57位人选全部被列入中央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名单。同时积极做好“博士服务团”工作,组织院士开展省情考察,加强人才宣传,并开展了向曾呈奎学习的活动。
2005年,围绕“十一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委组织部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对“十一五”期间的人才队伍建设作了明确的规划和部署,人才队伍建设开启了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