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做好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工作。民主革命时期,山东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的要求,根据自身建设和革命战争的需要,在自己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人民军队中,逐步确立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的对象主要是工农运动中的优秀分子。1928年,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要求,从斗争中提拔勇敢的工农党员参加领导机关工作。1941年10月,《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目前组织工作的指示与决定》指出:提拔干部时要注意成分,但不要过于强调成分问题,应着重于政治质量与工作能力。调剂干部成分,提高工农骨干的领导成分。1946年上半年,华东局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提拔工农干部作为提拔干部的一个主要方向,根据德、才、资的标准,大量提拔区村干部、经过群众翻身斗争锻炼的积极分子、各种英雄模范和各种产业工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全省各行各业百废待兴,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较突出的矛盾是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为解决这一问题,1951年7月6日,山东分局发布了《关于培养提拔干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注意并立即开始有计划地从工人、农民、学生的积极分子中,选择提拔一批新脱离生产的干部,尤其注意对工人干部的提拔,逐渐充实已有的编制,以适应工作之需要;并应注意配备副职,以便培养新的骨干。《指示》指出,选拔领导干部的条件是: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能够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理论水平,熟悉业务并能钻研业务,对新鲜事物有敏锐的感觉和能支持新生力量。到1952年年底,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方针,采用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共提拔干部44799人,其中工人干部4228人,农民干部10362人,青年知识分子及其他干部14351人,在职干部提职的15858人。根据中央的要求,1953年5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加强人事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当前解决干部困难的关键,是贯彻“大胆地、大量地提拔‘三反’和‘五反’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使之成为各方面工作的骨干,对其中特别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则应打破惯例,越级提拔。”6月25日,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培养提拔工人干部情况及初步经验的报告》在总结培养提拔工人干部的经验时提出,要有意识有目的地考察历次政治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特别是经过“三反”、“五反”斗争考验的积极分子,并作为提拔的重点。1956年,为了适应全省农业合作化运动、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确定了对干部在培养提高的基础上大胆提拔的方针,确定今后提拔干部时,应选择那些具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的、能够忠实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的、有一定文化程度和理论水平的、熟悉业务或能钻研业务的、对新鲜事物有敏锐感觉和能支持新生力量的人担负各个方面的领导任务。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56年,山东各级党组织在掌握干部标准上总的是严格的,提拔了一批优秀领导干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是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降低干部标准的现象。
1957年到1962年,山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今后干部工作方针的通知》要求,强调稳定干部的职务,提高其政治领导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强调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有基层工作经验,没有这种经验的,应当取得这种经验,开始有控制地选择任免干部。这期间在选拔干部的标准上,突出强调了对政治路线的态度。这是由于1957年的反右斗争和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使考察干部是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政治路线问题突出出来。着重考察干部对政治路线的基本态度本来是正确和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但由于反右派运动发生了严重扩大化,特别是“反右倾”运动是在错误的政治路线指导下进行的,因而在选择使用干部、考察对政治路线的态度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少不公正现象,错误地把一些干部撤、免或降职使用,也错误地提拔了一些不好的干部。1961年贯彻调整国民经济方针以来,随着全省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和各项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领导干部缺乏的问题又突出出来,需要进行大量充实。从国际大环境来看,针对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十分关心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能否代代相传、社会主义旗帜能否永不变色。毛泽东亲自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专门论述,把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工作提到了关系党与国家生死存亡、前途命运的高度。1963年至1966年,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山东各级党组织积极培养提拔新生力量,一些年轻、条件成熟的优秀人才直接提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当时全省各地选拔的新生力量、后备干部、工农分子和大学毕业生,有相当数量的人在80年代以后成为山东各方面的领导骨干。
“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省干部路线基本上执行的是一条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的干部路线,选择干部的标准则是一条派性标准,一批野心分子、阴谋分子和政治投机分子进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但是,在一定时期特别是70年代以来,由于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在干部问题上对一些严重错误的抵制和纠正,正确地保护和使用了一批干部,撤换和处理了党内的一批投机分子和野心分子。1971年8月31日,省委批转了省革委政治部《关于从工人、农民中选拔一批新干部充实干部队伍的请示报告》,确定第一批全省选拔干部8000人左右,重点充实县、社两级领导班子。在选拔标准上,要求从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经过实践锻炼的优秀青年工人、农民中选拔,并应注意尽量从那些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基层干部中选拔。1973年4月25日,省委作出《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决定》,要求在两年内积极地、有计划地选拔一批年轻干部,逐步充实公社以上的各级领导班子,使各级领导班子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健全起来。各地、市委,省直各部、委、办、局要配35岁左右、不超过40岁的正副书记、正副部(局)长一至二名;常委、核心小组成员要配二至三名。县委和省、地、市机关各处、部、局、科要配一至二名30岁左右、不超过35岁的正、副职干部;县委常委要配二至三名。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大以来,根据省委的部署,山东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以上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到1978年11月,全省大部分地委、市委、县委、区委的主要负责人都进行了调整,两年内共选拔2056名中、青年干部充实县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少数未分配工作的干部也作了安排(“文化大革命”前,山东共有县委常委、副县长以上干部6193名,除撤职、死亡、退休、供养、长期养病的外,实有能力工作的4919名,到1977年年底,已分配工作的4792名,占97.4%),调整了412名犯有严重错误不宜担任现职的县级领导干部,对混进领导班子中的帮派骨干进行了清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党的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重新走到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上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强调干部的“四化”标准,即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是新时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正确方针。1980年7月,全省县(区)党代会试点工作结束,高密等12个试点单位在召开党代会的过程中,无论是代表的选举、县委常委的整风,还是工作报告的起草和选举领导班子,都是紧紧围绕加强党对四化建设的领导这个中心进行的。12个试点单位选举的常委班子,比过去精干、年轻了,普遍增选了一些年富力强、有一定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的干部。从8月起全省各县(市、区)陆续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到12月初,全省132个县(市、区)已有127个召开了党代会。各县党代会紧紧围绕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制定了加快本县现代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研究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党代会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的办法,普遍实行了差额选举,较好地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新选举产生的县(市、区)委领导班子的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常委职数普遍有所减少,平均年龄由上届的49.4岁下降为46岁;文化程度普遍提高,具有大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占总数的15.1%提高到28.4%;300多名年轻干部新当选为常委或副书记。
1979年夏,邓小平来山东视察时强调指出,解决组织路线最根本的是选好接班人,要从上到下选拔大批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风正派,党性强的优秀年轻干部来接班。1980年7月,省委转发了省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抓紧做好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的三年规划》,同年9月又批转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调整好领导班子的意见》。省委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把那些思想政治路线端正,具有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才能,年富力强,有发展前途的中青年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选拔中青年干部,绝不能忽视政治条件,要保证各级领导班子政治上的纯洁性。从1983年11月中旬开始,对全省县级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到次年3月底,全省136个县(市、区)已有125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占91.9%。这次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省委十分重视,对班子的人数、文化程度、年龄及知识结构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调整后,县委常委的平均职数由原来的9.77人减为8.4人,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8岁降为42.77岁,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12.8%提高到47.71%;正副县长由原来的平均6.6人减为4.7人,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9.6岁降为42岁,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11.27%提高到61.46%。继续留任的正副县委书记、正副县长477人中,交流了159人,占33.33%。1984年10月,省委组织部和企业政治工作部在济南召开全省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近两年来,全省企业领导班子根据“四化”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在5326个工交、基建企业中,已有5056个进行了领导班子调整,占总数的95%;在8066个财贸企业中,已有6168个进行了领导班子调整,占总数的76.5%。经过调整,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状况有了显著改善,企业的管理和生产面貌有了新的变化。1984年,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强调要严格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领导干部,调整好各级领导班子。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精干原则,注意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的梯次配备和专业知识结构的配套,一大批年纪轻、学历比较高的干部被选拔到各级党政班子,出现了新老干部之间交替与合作的生动局面,为全省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1985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和展开,全省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经济管理和技术知识,又有革新精神,能够开创新局面的中青年干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各级党组织在推进干部“四化”方面又前进了一步,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干部的年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之后,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工作的几点意见》,特别强调县级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要注重考察干部在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斗争中的表现,看其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1992年8月31日,为贯彻邓小平南巡谈话精神,省委印发《关于省辖地级市和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勇于改革、开拓进取的干部大胆提拔上来,提出要注重选拔熟悉经济和科技工作、有较强领导才干的干部。1993年1月,省委调整市地党政领导班子。这次调整共涉及干部476名,其中新老交替的209名,交流58名。此次调整一是在充实懂经济、会管理的干部上,二是在选配党政“一把手”上,三是在选择重用年轻干部上,四是在干部交流上,五是在选拔女干部和非党员干部上五个方面有了突破。1994年10月21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县(市、区)党代会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干部标准,衡量干部的德和才,应该主要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绩,选人用人要注意社会公论。省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党代会人事安排方案,在职数、年龄、文化、各类干部比例等方面都全面审查、严格把关、认真批复,并指导开好党代会。换届后,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129个县(市、区)共选出党委常委1385名,平均10.7职;平均年龄43.6岁,比换届前下降1.7岁,达到了党政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左右干部的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2%;有女干部82名,占5.9%;少数民族干部8名。换届中共交流干部269名。为了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委于1996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一推双考”,公开选拔了19名副厅级领导干部。1997年8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1998年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注意选拔熟悉宏观经济管理、意识形态和政法工作的干部,注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高知识层次领导人才。新进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一定要注意文化程度。要注意选拔一些德才兼备、年轻有为、高文化层次的干部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按照这一要求,1998年初各市地、县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选举,一批政治上强、有开拓精神、领导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群众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了党政一把手;在新提拔的市地党政领导干部中,45岁以下的有49名,占新提拔总数的44%;市地党政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正副县(市、区)长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17个市地党政班子中配备女干部24名,县(市、区)党政班子中配备女干部190名;全省共异地交流干部1150名,其中市地之间交流地厅级干部40名,省直与市地之间交流地厅级干部65名,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交流1045名。
1998年12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实施方案》。1999年3月26日,省委发出《关于在市地、省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意见》。1999年7月15日,省委发出《关于在县(市、区)和市地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意见》。“三讲”教育为时两年多,全省参加“三讲”教育的各级领导干部共5万余人。
通过“三讲”教育,全省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达到了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的目的。
1999年,省委积极选拔高知识层次的优秀年轻干部,把它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任务来抓,对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的数量和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凡是班子出现空缺的,都要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对有些市地通气或呈报的年龄大、学历偏低的干部严格把关。重视对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的选拔和配备,既考虑目前,又着眼长远,严格坚持标准,不降格以求,要求新任县委书记和县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年新任的20名县(市、区)委书记中,大学以上文化的14名,其中8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加大市地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新任的3名市委组织部部长全部交流任职,对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交流。新任的20名县委书记中,有14名是交流任职的,其中跨市地交流7名。
1999年下半年,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纪委组成12个考察组,对全省19个中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及124名成员进行了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省委对全省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含海事法院和铁路法院)提出了调整充实意见。调整后共有正副职90人,其中院长19人、副院长71人。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7.5岁,比调整前下降2.8岁,其中院长49.6岁,比调整前下降2.6岁。中层干部中有些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的人被破格提拔。对工作平平、不安心工作、现班子问题较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退出班子的共20人,其中改任非领导职务9人,调出法院系统的11人,其中正职3人。
2000年4月,中组部召开了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会上,山东省作了《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书面发言。会后,省委组织部制定了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定要抓住机构改革和市地县届中调整的有利时机,大力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同时,对前一时期全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行了摸底分析,对照《1998200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这次会议精神,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6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20002003年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市地厅局和县处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干部公示制、试用期制和任期制的意见》,对今后三年全省的领导班子建设进行了规划,对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管理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6月,为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抓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示精神,省委组织部从省直和市地直机关,省属和中央驻鲁部分事业、企业单位选调了157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全省部分市和139个县(市、区)挂职锻炼。2002年年底,省委组织部对挂职干部组织了两次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干部德才条件、本人意愿,提出了安排使用意见。经过此前安排使用和市县领导班子调整,在157名挂职干部中,提拔担任副厅级领导职务的7名,安排担任县市区党政正职的33名(其中女干部5名),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的53名,担任市直部门正职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副职的14名。挂职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单位的50人也得到了妥善安排,多数得到了提拔重用。
2000年年底,省委对15个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届中考察。省委组织部抽调120人,组成15个考察组,分两批对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考察工作历时35天,参加民主推荐的共2781人,平均每市185人,考察谈话共5651人次。考察期间,考察组对考察人选两次听取了市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正职和法检“两长”的意见。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考察,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万多份。这次市级领导班子调整,共涉及干部302名,其中退出班子不再安排的94名,平职调整75名,提拔133名。同年,滨州、菏泽撤地改市。省委组织部组织了对地改市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提出了调整充实的意见、建议。
2000年,市级领导班子届中调整结束之后,省委组织部对部分空缺的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了考察和调整。先后组织了16个考察组对拟调整人选进行了考察。这次调整共涉及83个县(市、区)党政正职,其中党政正职全部调整的49个。调整后276名党政正职平均年龄44.1岁比调整前下降1.6岁。有60个县(市、区)的党政正职中配备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比调整前增加20个。通过调整,县级领导班子普遍得到了加强,年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2001年上半年,省委组织部组织调研组,深入11个市和部分县(市、区),对市县领导班子届中调整后运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主要是了解领导班子调整后运转情况、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团结协调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综合调研报告,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思想作风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总体来看,各地对这次届中调整普遍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省委认真贯彻了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出台的干部政策符合实际,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各市的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配备得比较强,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十五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后,省委组织部充分利用调研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特别是贯彻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方面的情况列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为部里正确实施用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2002年9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央7月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换届《通知》规定,9月底,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抽调110人,组成干部考察组,对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考察。这次考察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贯彻了改革的精神。就是说,既继承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又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走群众路线,努力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对新一届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各市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民主测评的干部共5146人,平均每市303人;参加谈话推荐的1784人次,平均每市105人。二是实行差额考察。党内新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党政班子各按多于缺额职数12名确定,人大、政协班子各按多于缺额职数1名确定。各市共确定新提拔人选考察对象222人,其中差额考察对象40人。三是实行公示制。对新提拔考察对象,采取书面形式在参加领导干部会议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在人选所在地区和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四是考察对象公示后,考察组在市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正职、法检“两长”范围内再次听取意见。对拟新提拔的党外干部人选,省考察组与省委统战部共同进行了考察;对拟新提拔的市法检“两长”人选,省考察组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进行了考察。考察部分拟提拔的县市区委书记时,还听取了纪检监察、信访、610办公室、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单位的意见。五是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考察时,共谈话听取了10738人的意见,书面征求了36017人的意见。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这次换届考察工作透明度高了,民主集中制得到了认真贯彻执行,大家对选准用好干部更有信心了。
2003年4月,全省17个市和139个县市区的党委(龙口市、高唐县因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没有召开党代会)、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换届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803名市级领导班子候选人(含交叉兼职和市纪委副书记),全票当选的占52.9%,得赞成票低于90%的只有3人,最少的是81.7%。34名市党政正职中,17名市委书记和6名市长全票当选;5197名县市区领导班子候选人,全票当选的占63.7%。276名县市区党政正职中,137名县市区委书记和74名县市区长全票当选。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换届后,17个市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共688名,其中提拔182名,占26.5%。市党政班子成员332名,其中提拔86名,占25.9%;市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分别为165名、171名。137个县市区的党委和139个县市区的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共4473名,其中提拔1222名,占27.3%。党政班子成员2246名,其中提拔520名,占23.2%;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分别为1045名、958名。换届后,市县领导班子有五个主要特点:一是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进入领导层。二是市县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三是在推进干部交流、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四是选拔了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活力。五是新一届市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群众基础好,公认程度高。换届后,新的市县领导班子的工作和作风都出现了新的面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新一届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形成了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顺利完成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04年,省委组织部以提高执政能力为主线,继续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省委“求真务实落实年”的要求,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营造想干会干干好、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为民务实清廉的环境氛围。筹备召开了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对各个行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坚持公道正派原则,认真做好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工作。起草了《20042008年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调整配备了省政府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提拔使用了10名优秀县(市、区)委书记,进一步树立了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进行了省委领导班子和省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考察工作,对17个市、79个省直单位、75所高校和10个企业的1587名市厅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了考察等。
2005年,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转变思想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按照省委要求,大力推进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171个省管领导班子和1842名省管干部进行了2004年年度考察。加大公开选拔干部力度,认真贯彻省委干事创业和考能力、重政绩的要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其中省直部门党外副职10名,省属高等本科院校行政副职15名。认真抓好全省国有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在全国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同时,研究认定市厅级后备干部1445名,县处级后备干部9290名。
第五节 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做好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工作。民主革命时期,山东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的要求,根据自身建设和革命战争的需要,在自己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人民军队中,逐步确立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的对象主要是工农运动中的优秀分子。1928年,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要求,从斗争中提拔勇敢的工农党员参加领导机关工作。1941年10月,《中共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目前组织工作的指示与决定》指出:提拔干部时要注意成分,但不要过于强调成分问题,应着重于政治质量与工作能力。调剂干部成分,提高工农骨干的领导成分。1946年上半年,华东局召开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提拔工农干部作为提拔干部的一个主要方向,根据德、才、资的标准,大量提拔区村干部、经过群众翻身斗争锻炼的积极分子、各种英雄模范和各种产业工人。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全省各行各业百废待兴,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比较突出的矛盾是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为解决这一问题,1951年7月6日,山东分局发布了《关于培养提拔干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注意并立即开始有计划地从工人、农民、学生的积极分子中,选择提拔一批新脱离生产的干部,尤其注意对工人干部的提拔,逐渐充实已有的编制,以适应工作之需要;并应注意配备副职,以便培养新的骨干。《指示》指出,选拔领导干部的条件是:具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能够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理论水平,熟悉业务并能钻研业务,对新鲜事物有敏锐的感觉和能支持新生力量。到1952年年底,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方针,采用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共提拔干部44799人,其中工人干部4228人,农民干部10362人,青年知识分子及其他干部14351人,在职干部提职的15858人。根据中央的要求,1953年5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加强人事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当前解决干部困难的关键,是贯彻“大胆地、大量地提拔‘三反’和‘五反’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使之成为各方面工作的骨干,对其中特别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则应打破惯例,越级提拔。”6月25日,山东分局组织部《关于培养提拔工人干部情况及初步经验的报告》在总结培养提拔工人干部的经验时提出,要有意识有目的地考察历次政治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特别是经过“三反”、“五反”斗争考验的积极分子,并作为提拔的重点。1956年,为了适应全省农业合作化运动、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确定了对干部在培养提高的基础上大胆提拔的方针,确定今后提拔干部时,应选择那些具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的、能够忠实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的、有一定文化程度和理论水平的、熟悉业务或能钻研业务的、对新鲜事物有敏锐感觉和能支持新生力量的人担负各个方面的领导任务。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56年,山东各级党组织在掌握干部标准上总的是严格的,提拔了一批优秀领导干部,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是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降低干部标准的现象。
1957年到1962年,山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今后干部工作方针的通知》要求,强调稳定干部的职务,提高其政治领导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强调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有基层工作经验,没有这种经验的,应当取得这种经验,开始有控制地选择任免干部。这期间在选拔干部的标准上,突出强调了对政治路线的态度。这是由于1957年的反右斗争和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使考察干部是否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政治路线问题突出出来。着重考察干部对政治路线的基本态度本来是正确和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但由于反右派运动发生了严重扩大化,特别是“反右倾”运动是在错误的政治路线指导下进行的,因而在选择使用干部、考察对政治路线的态度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少不公正现象,错误地把一些干部撤、免或降职使用,也错误地提拔了一些不好的干部。1961年贯彻调整国民经济方针以来,随着全省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和各项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领导干部缺乏的问题又突出出来,需要进行大量充实。从国际大环境来看,针对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十分关心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能否代代相传、社会主义旗帜能否永不变色。毛泽东亲自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应具备的条件作了专门论述,把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工作提到了关系党与国家生死存亡、前途命运的高度。1963年至1966年,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山东各级党组织积极培养提拔新生力量,一些年轻、条件成熟的优秀人才直接提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当时全省各地选拔的新生力量、后备干部、工农分子和大学毕业生,有相当数量的人在80年代以后成为山东各方面的领导骨干。
“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省干部路线基本上执行的是一条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的干部路线,选择干部的标准则是一条派性标准,一批野心分子、阴谋分子和政治投机分子进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但是,在一定时期特别是70年代以来,由于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在干部问题上对一些严重错误的抵制和纠正,正确地保护和使用了一批干部,撤换和处理了党内的一批投机分子和野心分子。1971年8月31日,省委批转了省革委政治部《关于从工人、农民中选拔一批新干部充实干部队伍的请示报告》,确定第一批全省选拔干部8000人左右,重点充实县、社两级领导班子。在选拔标准上,要求从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身体健康,经过实践锻炼的优秀青年工人、农民中选拔,并应注意尽量从那些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基层干部中选拔。1973年4月25日,省委作出《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决定》,要求在两年内积极地、有计划地选拔一批年轻干部,逐步充实公社以上的各级领导班子,使各级领导班子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健全起来。各地、市委,省直各部、委、办、局要配35岁左右、不超过40岁的正副书记、正副部(局)长一至二名;常委、核心小组成员要配二至三名。县委和省、地、市机关各处、部、局、科要配一至二名30岁左右、不超过35岁的正、副职干部;县委常委要配二至三名。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大以来,根据省委的部署,山东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以上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到1978年11月,全省大部分地委、市委、县委、区委的主要负责人都进行了调整,两年内共选拔2056名中、青年干部充实县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少数未分配工作的干部也作了安排(“文化大革命”前,山东共有县委常委、副县长以上干部6193名,除撤职、死亡、退休、供养、长期养病的外,实有能力工作的4919名,到1977年年底,已分配工作的4792名,占97.4%),调整了412名犯有严重错误不宜担任现职的县级领导干部,对混进领导班子中的帮派骨干进行了清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党的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重新走到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上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强调干部的“四化”标准,即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这是新时期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正确方针。1980年7月,全省县(区)党代会试点工作结束,高密等12个试点单位在召开党代会的过程中,无论是代表的选举、县委常委的整风,还是工作报告的起草和选举领导班子,都是紧紧围绕加强党对四化建设的领导这个中心进行的。12个试点单位选举的常委班子,比过去精干、年轻了,普遍增选了一些年富力强、有一定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的干部。从8月起全省各县(市、区)陆续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到12月初,全省132个县(市、区)已有127个召开了党代会。各县党代会紧紧围绕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制定了加快本县现代化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研究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党代会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的办法,普遍实行了差额选举,较好地体现了选举人的意志。新选举产生的县(市、区)委领导班子的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常委职数普遍有所减少,平均年龄由上届的49.4岁下降为46岁;文化程度普遍提高,具有大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由原来的占总数的15.1%提高到28.4%;300多名年轻干部新当选为常委或副书记。
1979年夏,邓小平来山东视察时强调指出,解决组织路线最根本的是选好接班人,要从上到下选拔大批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风正派,党性强的优秀年轻干部来接班。1980年7月,省委转发了省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抓紧做好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的三年规划》,同年9月又批转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调整好领导班子的意见》。省委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把那些思想政治路线端正,具有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才能,年富力强,有发展前途的中青年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选拔中青年干部,绝不能忽视政治条件,要保证各级领导班子政治上的纯洁性。从1983年11月中旬开始,对全省县级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到次年3月底,全省136个县(市、区)已有125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占91.9%。这次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调整工作,省委十分重视,对班子的人数、文化程度、年龄及知识结构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调整后,县委常委的平均职数由原来的9.77人减为8.4人,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8岁降为42.77岁,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12.8%提高到47.71%;正副县长由原来的平均6.6人减为4.7人,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9.6岁降为42岁,大专文化程度的由原来占11.27%提高到61.46%。继续留任的正副县委书记、正副县长477人中,交流了159人,占33.33%。1984年10月,省委组织部和企业政治工作部在济南召开全省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近两年来,全省企业领导班子根据“四化”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在5326个工交、基建企业中,已有5056个进行了领导班子调整,占总数的95%;在8066个财贸企业中,已有6168个进行了领导班子调整,占总数的76.5%。经过调整,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状况有了显著改善,企业的管理和生产面貌有了新的变化。1984年,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强调要严格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领导干部,调整好各级领导班子。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精干原则,注意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的梯次配备和专业知识结构的配套,一大批年纪轻、学历比较高的干部被选拔到各级党政班子,出现了新老干部之间交替与合作的生动局面,为全省的现代化建设事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1985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和展开,全省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经济管理和技术知识,又有革新精神,能够开创新局面的中青年干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各级党组织在推进干部“四化”方面又前进了一步,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干部的年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之后,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工作的几点意见》,特别强调县级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要注重考察干部在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斗争中的表现,看其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1992年8月31日,为贯彻邓小平南巡谈话精神,省委印发《关于省辖地级市和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那些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勇于改革、开拓进取的干部大胆提拔上来,提出要注重选拔熟悉经济和科技工作、有较强领导才干的干部。1993年1月,省委调整市地党政领导班子。这次调整共涉及干部476名,其中新老交替的209名,交流58名。此次调整一是在充实懂经济、会管理的干部上,二是在选配党政“一把手”上,三是在选择重用年轻干部上,四是在干部交流上,五是在选拔女干部和非党员干部上五个方面有了突破。1994年10月21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县(市、区)党代会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干部标准,衡量干部的德和才,应该主要看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绩,选人用人要注意社会公论。省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党代会人事安排方案,在职数、年龄、文化、各类干部比例等方面都全面审查、严格把关、认真批复,并指导开好党代会。换届后,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129个县(市、区)共选出党委常委1385名,平均10.7职;平均年龄43.6岁,比换届前下降1.7岁,达到了党政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左右干部的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2%;有女干部82名,占5.9%;少数民族干部8名。换届中共交流干部269名。为了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委于1996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一推双考”,公开选拔了19名副厅级领导干部。1997年8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做好1998年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注意选拔熟悉宏观经济管理、意识形态和政法工作的干部,注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高知识层次领导人才。新进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一定要注意文化程度。要注意选拔一些德才兼备、年轻有为、高文化层次的干部担任党政主要领导职务。按照这一要求,1998年初各市地、县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选举,一批政治上强、有开拓精神、领导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群众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了党政一把手;在新提拔的市地党政领导干部中,45岁以下的有49名,占新提拔总数的44%;市地党政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正副县(市、区)长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5%;17个市地党政班子中配备女干部24名,县(市、区)党政班子中配备女干部190名;全省共异地交流干部1150名,其中市地之间交流地厅级干部40名,省直与市地之间交流地厅级干部65名,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交流1045名。
1998年12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实施方案》。1999年3月26日,省委发出《关于在市地、省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意见》。1999年7月15日,省委发出《关于在县(市、区)和市地直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意见》。“三讲”教育为时两年多,全省参加“三讲”教育的各级领导干部共5万余人。
通过“三讲”教育,全省县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提高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达到了思想上有明显提高、政治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的目的。
1999年,省委积极选拔高知识层次的优秀年轻干部,把它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任务来抓,对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的数量和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凡是班子出现空缺的,都要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对有些市地通气或呈报的年龄大、学历偏低的干部严格把关。重视对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的选拔和配备,既考虑目前,又着眼长远,严格坚持标准,不降格以求,要求新任县委书记和县长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年新任的20名县(市、区)委书记中,大学以上文化的14名,其中8名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加大市地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新任的3名市委组织部部长全部交流任职,对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交流。新任的20名县委书记中,有14名是交流任职的,其中跨市地交流7名。
1999年下半年,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纪委组成12个考察组,对全省19个中级法院的领导班子及124名成员进行了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省委对全省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含海事法院和铁路法院)提出了调整充实意见。调整后共有正副职90人,其中院长19人、副院长71人。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7.5岁,比调整前下降2.8岁,其中院长49.6岁,比调整前下降2.6岁。中层干部中有些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的人被破格提拔。对工作平平、不安心工作、现班子问题较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退出班子的共20人,其中改任非领导职务9人,调出法院系统的11人,其中正职3人。
2000年4月,中组部召开了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会上,山东省作了《解放思想、强化措施,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的书面发言。会后,省委组织部制定了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定要抓住机构改革和市地县届中调整的有利时机,大力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同时,对前一时期全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行了摸底分析,对照《1998200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这次会议精神,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6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会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20002003年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市地厅局和县处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干部公示制、试用期制和任期制的意见》,对今后三年全省的领导班子建设进行了规划,对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管理提出了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6月,为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抓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示精神,省委组织部从省直和市地直机关,省属和中央驻鲁部分事业、企业单位选调了157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全省部分市和139个县(市、区)挂职锻炼。2002年年底,省委组织部对挂职干部组织了两次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和干部德才条件、本人意愿,提出了安排使用意见。经过此前安排使用和市县领导班子调整,在157名挂职干部中,提拔担任副厅级领导职务的7名,安排担任县市区党政正职的33名(其中女干部5名),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的53名,担任市直部门正职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副职的14名。挂职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单位的50人也得到了妥善安排,多数得到了提拔重用。
2000年年底,省委对15个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届中考察。省委组织部抽调120人,组成15个考察组,分两批对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考察工作历时35天,参加民主推荐的共2781人,平均每市185人,考察谈话共5651人次。考察期间,考察组对考察人选两次听取了市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正职和法检“两长”的意见。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考察,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万多份。这次市级领导班子调整,共涉及干部302名,其中退出班子不再安排的94名,平职调整75名,提拔133名。同年,滨州、菏泽撤地改市。省委组织部组织了对地改市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提出了调整充实的意见、建议。
2000年,市级领导班子届中调整结束之后,省委组织部对部分空缺的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了考察和调整。先后组织了16个考察组对拟调整人选进行了考察。这次调整共涉及83个县(市、区)党政正职,其中党政正职全部调整的49个。调整后276名党政正职平均年龄44.1岁比调整前下降1.6岁。有60个县(市、区)的党政正职中配备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比调整前增加20个。通过调整,县级领导班子普遍得到了加强,年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2001年上半年,省委组织部组织调研组,深入11个市和部分县(市、区),对市县领导班子届中调整后运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主要是了解领导班子调整后运转情况、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团结协调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综合调研报告,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思想作风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总体来看,各地对这次届中调整普遍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省委认真贯彻了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出台的干部政策符合实际,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各市的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配备得比较强,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十五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后,省委组织部充分利用调研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干部作风方面的表现,特别是贯彻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方面的情况列入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为部里正确实施用人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2002年9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央7月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换届《通知》规定,9月底,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抽调110人,组成干部考察组,对市级领导班子进行了换届考察。这次考察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贯彻了改革的精神。就是说,既继承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又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走群众路线,努力扩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一是对新一届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各市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民主测评的干部共5146人,平均每市303人;参加谈话推荐的1784人次,平均每市105人。二是实行差额考察。党内新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党政班子各按多于缺额职数12名确定,人大、政协班子各按多于缺额职数1名确定。各市共确定新提拔人选考察对象222人,其中差额考察对象40人。三是实行公示制。对新提拔考察对象,采取书面形式在参加领导干部会议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在人选所在地区和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四是考察对象公示后,考察组在市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正职、法检“两长”范围内再次听取意见。对拟新提拔的党外干部人选,省考察组与省委统战部共同进行了考察;对拟新提拔的市法检“两长”人选,省考察组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进行了考察。考察部分拟提拔的县市区委书记时,还听取了纪检监察、信访、610办公室、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单位的意见。五是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实地考察时,共谈话听取了10738人的意见,书面征求了36017人的意见。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这次换届考察工作透明度高了,民主集中制得到了认真贯彻执行,大家对选准用好干部更有信心了。
2003年4月,全省17个市和139个县市区的党委(龙口市、高唐县因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没有召开党代会)、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换届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803名市级领导班子候选人(含交叉兼职和市纪委副书记),全票当选的占52.9%,得赞成票低于90%的只有3人,最少的是81.7%。34名市党政正职中,17名市委书记和6名市长全票当选;5197名县市区领导班子候选人,全票当选的占63.7%。276名县市区党政正职中,137名县市区委书记和74名县市区长全票当选。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换届后,17个市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共688名,其中提拔182名,占26.5%。市党政班子成员332名,其中提拔86名,占25.9%;市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分别为165名、171名。137个县市区的党委和139个县市区的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和法检“两长”共4473名,其中提拔1222名,占27.3%。党政班子成员2246名,其中提拔520名,占23.2%;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分别为1045名、958名。换届后,市县领导班子有五个主要特点:一是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进入领导层。二是市县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三是在推进干部交流、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四是选拔了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活力。五是新一届市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群众基础好,公认程度高。换届后,新的市县领导班子的工作和作风都出现了新的面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新一届领导班子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形成了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顺利完成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04年,省委组织部以提高执政能力为主线,继续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按照省委“求真务实落实年”的要求,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营造想干会干干好、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为民务实清廉的环境氛围。筹备召开了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座谈会,对各个行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坚持公道正派原则,认真做好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工作。起草了《20042008年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调整配备了省政府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提拔使用了10名优秀县(市、区)委书记,进一步树立了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进行了省委领导班子和省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考察工作,对17个市、79个省直单位、75所高校和10个企业的1587名市厅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了考察等。
2005年,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转变思想作风、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按照省委要求,大力推进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171个省管领导班子和1842名省管干部进行了2004年年度考察。加大公开选拔干部力度,认真贯彻省委干事创业和考能力、重政绩的要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5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其中省直部门党外副职10名,省属高等本科院校行政副职15名。认真抓好全省国有企业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在全国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同时,研究认定市厅级后备干部1445名,县处级后备干部929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