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文化产业管理

档案浏览器

伴随文化产业的逐步兴起,山东省各级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相继成立文化产业管理机构,在改革和探索中逐步摸索和积累相关管理经验,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一、省、市级文化产业管理机构
1989年,国务院批准在文化部设置文化市场管理局,全国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开始建立。为加强对文化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山东省的省、市级文化产业管理机构也随之设置。1990年7月,省文化厅设立文化市场管理处。主要负责拟订全省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指导全省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等。
2002年9月,省文化厅成立山东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2003年7月,省委宣传部下发《关于成立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长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此后不久,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成立,挂靠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掌握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试点单位的有关情况,负责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随后,青岛等地的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相继成立,有效推动了当地文化产业发展。9月,省文化厅先后举办省直文化系统部分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学习班和全省文化系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学习班,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精神,研讨改革措施。
2004年6月,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视察山东时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讲话精神,讨论《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安排意见》。至2005年底,省文化厅不断加大对各试点单位的改革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文化系统各项改革工作,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取得良好成效。
二、省、市级文化产业管理政策、法规
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规定文化事业属于第三产业中重点发展的部门。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将文化产业上升到国家发展规划和政策层面,提出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系统地提出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
2001年2月,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指出“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传媒业”,提出“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6月,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八次代表大会报告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多渠道增加投入,积极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与文化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设一批体现齐鲁风采的现代文化设施。”
2002年下半年,民盟、省委组织专家、教授就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等课题进行调研,并形成提案,提交2003年省政协九届一次全会。
2003年3月,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山东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指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吸引各类资金、人才和企业进入文化产业”。7月,省委宣传部召开部机关处室、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大众报业集团、山东省广播电视总台、山东出版集团、济南日报报业集团、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负责人参加的部务扩大会议,着手部署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9月,省文化厅在济南举办省直文化系统部分单位文化体制改革学习班,传达了李长春、刘云山等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研究了下一步的改革措施。2003年省“两会”期间,民盟山东省委在省政协会议上提交6件提案,其中《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先进省》的提案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9月,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这是国家第一次提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具体政策的正式文件。12月,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发布,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建设。
2004年1月,民盟山东省委针对“山东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与研究”展开调研,并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发展我省网络文化产业”为题在省政协九届九次常委会上作大会发言。2月,省计委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推进艺术表演、经营性娱乐等单位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搞好一批重点文化工程建设。9月,省政协九届九次常委会议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快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等建议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案》。10月,省文化厅在济南召开全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经验交流会,青岛市文化局等11个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发展文化产业的做法和经验,会议对近年来山东省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全省文化产业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推广文化产业发展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在实践的基础上搞好文化产业理论的研究;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2005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指出,“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促进文化大省建设取得新进展”。3月,山东省执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为企业和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部分剥离转为企业)为企业的所得税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指2004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产业政策”作为在“十一五”期间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措施;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对发展文化产业作出了具有战略意义的规划和部署。同年,山东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抓好大众报业集团和山东省广播电视总台两个全国试点单位的工作,大众报业集团办报和经营“两分开”的经验得到中央宣传部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组织实施“四个一”工程,即省和各市分别拿出一个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抓出一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典型,新上一批文化项目,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确定29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全省改革试点单位,初步建立配套政策;大力推广重大文化项目社会公开推介的做法;采取“文企联姻”等形式,培育一批改革发展的先进典型。
2005年底,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确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八项重点工作和六项政策措施。2006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筹备工作启动。
2005年,山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为520亿元,占当年全省GDP的283%;在文化产业结构建设上,山东省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之比为16:14:70,与2003年、2004年相比,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