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四篇 文化市场文化产业

档案浏览器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促进了国家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城乡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文化消费水平的不断高涨,文化市场应运而生并获得快速发展。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文化市场的概念。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增长,文化市场更加活跃。1990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依法逐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文化市场监管执法网络。至2005年底,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大规模的集中执法行动,打击和遏制了文化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全省文化市场逐步走上繁荣有序、健康发展的道路。
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催生了文化产业的勃兴。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文化卫生事业”列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1999年,文化部成立文化产业司并制订工作规划,系政府部门第一次设立文化产业管理机构。2000年,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将文化产业纳入战略视野,对文化产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2002年9月,省文化厅成立文化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文件。至2005年底,全省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文化产业逐渐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市场逐步发展成为文化产品供给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