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初期,山东省艺术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启动。1988年,文化部印发《关于艺术院校的建设与改革方案》,就艺术院校的建设、改革、发展等问题进行部署、安排,为山东省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各类艺术院校在各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艺术教育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后勤管理以及教学领域不断深化改革,积极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逐步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府行政手段管理学校、兴办艺术教育的状况,代之以靠提高艺术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引入竞争机制、进入文艺人才市场的办法,使艺术教育事业在体系建设、布局结构调整、门类发展及办学模式、办学规模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山东省文艺事业培养造就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
一、艺术院校
1986—1995年,山东省有山东艺术学院、山东省戏曲学校、潍坊艺术学校、烟台艺术学校、济宁艺术学校、泰安艺术学校、临沂艺术学校、菏泽艺术学校8所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院校,主要培养专业艺术人才。其间,山东省电影发行放映学校更名为山东省电影学校,重点培养电影放映技术人才。山东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分院更名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专门培养各类工艺美术设计人才。山东师范学院、曲阜师范学院、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师范学院、昌潍师范专科学院、淄博师范专科学校、济宁师范专科学校、泰安师范专科学校、德州师范专科学校、菏泽师范专科学校、青岛师范专科学校、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山东省教育学院、山东省团校等10多所师范类、干部管理类大专院校均设有艺术系,专门为各级文化宫、青少年宫、工会、中小学培养文艺骨干和教师。
1996—200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艺术教育开始探索双轨制模式,中专艺术学校出现报考人数火爆的局面,学校也因此选拔出大批优秀苗子。其间,潍坊艺术学校、省戏曲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烟台艺术学校、泰安艺术学校、临沂艺术学校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高校稳抓教育教学质量,办学层次不断提升;省电影学校开设了装潢设计和美术专业,开始由工科学校向艺术类学校过渡;经省政府批准,省戏曲学校加挂“山东省艺术学校”牌子;济南艺术学校、省文化艺术职业艺术学校(省艺术服务中心主办)、山东歌舞剧院职业艺术学校、山东民族艺术学校(省艺术创作室主办)、青岛艺术学校、威海艺术学校、日照艺术学校(日照市文化局主办)、东营艺术学校(东营市文化局主办)、德州歌舞团艺术学校等一批专业艺术学校、职业艺术学校、民办艺术学校纷纷成立,成为艺术人才培养的又一支重要力量。这一阶段,各艺术院校以“办一流艺术学校,育一流艺术人才”为宗旨,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各自办学的特色,创作、编排大型剧目,参与重大文艺演出,培养众多尖子人才,多次获得国际和国家文艺大奖,并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其中,烟台艺术学校的吕剧《楝树坡》、省戏曲学校的大型舞剧《龙魂》受文化部邀请进京演出,并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省戏曲学校王晓娜等人获蒙特卡洛国际杂技马戏大赛金小丑奖,郭跃进获全国“梅兰芳”京剧大赛金奖,王宇、周龙获全国戏剧“梅花奖”;山东艺术学院二胡齐奏《山里行》获首届全国大学生文艺会演专业组一等奖,王世慧获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二等奖,张洪祥的油画《长街行》获“第六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铜奖,王力克的油画《雀巢》、路璋的油画《发亮的眼睛》在“第七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上分获银奖和铜奖;青岛大学王绍波的水彩画《四季歌》获“第九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铜奖。
2001—2005年,艺术教育面临新的情况,一是文化部门主管的部分艺术学校转并撤,二是众多高校开办艺术学院及艺术专业,终结了中专艺术学校单独挑大梁的时代。这一阶段,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等各类大学均设立二级艺术学院,一大批由专科升格的普通院校、由中专升格的职业院校基本都设立了二级艺术学院或艺术系,招生数量激增。中专的办学、招生和就业虽然受到严重制约,但面对转型,各中专艺术学校严格遵守“后备艺术人才必须从小抓起”的艺术教育规律,努力探索出高考与就业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结合、招生教学与艺术院团相结合等多元化办学新模式,纷纷走出困境,成为培养和输送优质后备人才的主要基地。其间,烟台艺术学校、泰安艺术学校、临沂艺术学校、青岛艺术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至此,山东省拥有6所国家重点艺术学校,居全国第一位;潍坊、烟台、临沂、泰安、青岛5所艺术学校入选山东省“十百千工程”,由省政府重点投入建设;省电影学校成功转型为艺术类学校,开设有舞蹈、京剧、吕剧、影视制作、播音主持、动漫等专业,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联合举办美术与设计高职专业,并承办中国音乐学院山东音乐考级,取得良好效益。2001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省戏曲学校与山东艺术学院合并,组建成立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04年附属中专撤销。济南艺术学校、烟台艺术学校划转教育部门。潍坊艺术学校并入潍坊幼教特教师范学校。济宁艺术学校并入济宁师专,建制撤销。全省艺术院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2004年青岛大学王绍波的水彩画《渔歌》获得“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群舞《又见沂蒙》、济南艺术学校的群舞《牵手》均获得第七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三等奖、创作奖;潍坊艺术学校的独舞《扇舞丹青》《血色童心》均获优秀表演奖;济南艺术学校的吕剧《搬窑》获得全国艺术院校戏曲戏剧比赛二等奖;烟台艺术学校的吕剧《打神告庙》获得优秀表演奖。
山东省电影学校始建于1965年,是省文化厅直属的唯一一所中等艺术学校。
建校初期,为全省电影系统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后因“文化大革命”停办,1979年恢复办学。1993年,学校开办中专学历教育,设立放映技术专业,办学规模150人,主要为文化系统培养电影技术和管理人才。1993—2000年,学校增设美术和装潢设计专业。并根据市场需求,把放映技术专业改造为电子声像设备专业,为社会培养装潢设计和媒体技术人才,办学规模达到250人。2000—2005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社会艺术市场需求的扩大,逐步增设话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制作、舞蹈表演、杂技表演、动画设计、高考美术等专业。为提高办学层次,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联合开办了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影视美术设计、数码影视、装潢设计等专业,实现学校向综合性艺术类学校发展的全面转型,办学规模达到1200余人。
1986—2005年,该校在深化改革中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办学规模、专业结构、教学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协调发展,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和升学率达到98%以上,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取得良好办学声誉。至2005年底,学校主体建筑面积14356平方米,拥有影院、多功能厅、电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各1个,合堂教室3个,排练教室、画室各2个,形体室和计算机室各4个。内设有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学生科、文化基础科教研室、美术装潢教研室、电子音响设备教研室、影视艺术教研室、舞蹈教研室、财务科。设有电视节目制作、话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与节目主持、舞蹈表演、杂技表演、美术、装潢设计、影视动画、曲艺表演9个专业。文化课除舞蹈表演专业实行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与高考要求同步对接外,其他各专业全部开设高中课程并与高考要求同步对接。
潍坊艺术学校始建于1980年。1994年被教育部、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艺术类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2004年两度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该校设有中国舞表演、歌舞表演、影视表演、声乐、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美术、艺术设计等10多个专业,有在校生1100余人。至2005年底,该校有专任教师136人,其中高级职称42人,中级职称56人;共为社会输送各类艺术人才5000余人,有600多名学生先后在全国各类比赛及省级专业会演、调演或美展中获奖。
泰安艺术学校始建于1985年,其前身是泰安地区戏曲训练班。该校隶属于泰安市文化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是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中国中等艺术教育学会理事单位,国务院侨办批准的华文教育基地,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泰山教育基地。该校设有东校、西校两个教学区,两个校区共占地60余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学校教学设备先进,配有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展览室、琴室、画室、练功室、大型排练厅等。有中国舞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声乐、器乐、舞蹈、戏曲表演、戏曲演奏、美术绘画、装潢设计9大专业、20多个小专业。学校内设办公室、政工处、总务处、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6个行政管理科室,设音乐科、舞蹈科、群艺科、美术科、戏曲科、文化科、招生就业办公室7个专业教学招生科室。
20世纪90年代中期,该校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等一系列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在教学中实行“双向考核”“双向选择”,教师有考核学生、选择学生的权利,学生也可以自由选择老师,提高了教学水平。1996年该校晋升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后,开始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了职工中专部,增设了社会热门专业和急需艺术专业。2002年,该校与莱芜市梆子剧团、泰安市梆子剧团签署协议,以定向培养方式,为其培养输送专业人才100余名。2004年3月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后,又被省职教会确定为“山东省百所骨干示范职业教育学校”,分别与山东省教育学院、山东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签订了三、二连读办学协议,学校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学制、多目标、多样化、立体式开放型的办学模式,形成“教学现代化、教师科技化、管理科学化、后勤社会化、学校产业化”的办学格局,走出了一条规范化、特色化的办学路子。
济宁艺术学校始建于1981年1月。1985年经省政府批准,成为中等艺术专业学校。1986年5月开始招收表演伴奏专业学生,学制四年,主要为各县(市、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培养输送表演、伴奏人才。1988年5月,学校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1990年,该校开设有表演、伴奏、美术、音乐4个专业,在校生114人。1993年,济宁市杂技团并入济宁艺术学校,对内称杂技科,对外演出称济宁市杂技团,同时承担对外演出、对内教学两项任务,设置杂技专业,当年即招收杂技班新生30人。至1995年,该校先后增设杂技马戏专业、图书管理专业、中国舞蹈专业和工艺装潢专业,在校生增至508人。1998年增设中国器乐演奏专业,学校升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1999年,该校与济宁师范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开设装饰艺术设计专业。2000年,该校与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合并,2001年起,开设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招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装饰设计3个专业。因2000年招收的中专学生尚在校学习,济宁艺术学校与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后仍保留济宁艺术学校的牌子。
菏泽艺术学校始建于1985年,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有大型练功大厅、琴房、画室、微机室、电教化室、演艺大厅及学生公寓、食堂餐厅等设施。该校倡导“育人为本,人人为才”的教学理念,遵循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以优越的办学条件,规范的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一流的艺术人才。学校始终坚持“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办学宗旨,不断深化改革,打破传统教育模式,推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对各类艺术人才的需求。学校多次受到省文化厅表彰和奖励,多次在省级以上各类教学节目会演、比赛、展览中获奖,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9%。2002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命名为“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实验学校”;9月,被教育部评为“社会公认特色育人成功单位”。
临沂艺术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76年的临沂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文艺班。1980年8月,经省计委批准,成为普通中等艺术学校。1986年,学校设京剧、豫剧、柳琴、吕剧、音乐、美术6个专业,1987年恢复舞蹈专业,1988年京剧专业停止招生,1989年增设图书馆管理专业,2000年省教育厅批准设立装潢设计、群众文化艺术、曲艺、文物保护与管理4个专业,2004年临沂市教育局批准设立节目主持与影视表演、旅游艺术、幼儿师范、电视节目制作、模特艺术5个专业。1999年,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2年,舞蹈专业被评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4年,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至2005年底,学校编制99名,有专业技术人员72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团委、戏剧科、音乐科、舞蹈科、美术科、学生科、保卫科、财务科、老干部科和工会等。学校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共拥有画室18间,琴房65间,练功厅6处,琴教室、计算机教室各1处,容纳220余人的演出用礼堂1处。
烟台艺术学校始建于1958年8月,12月更名为烟台艺术专科学校,1961年10月更名为烟台戏曲学校。1964年7月学校停办,1976年8月恢复,定名为烟台五七艺术学校。1979年6月,经省计委批准该校为国办艺术中专,校名改为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1986年8月,该校由科级升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烟台市文化局。
1986—2005年,烟台艺术学校以“办一流学校,育一流人才”为宗旨,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实行全员聘任制,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教学水平和学生素质不断提高,并多次在全国、全省的艺术比赛中获奖,在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考评、定级中获得优异成绩。1993年、1994年分别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文化部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3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至2005年底,学校占地面积2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9781平方米,编制150名,实有教职员工175人,在校学生1200人,主要设有京剧科、吕剧科、美术科、声乐科、舞蹈科、群文科、器乐科、影视科、文化理论教研室、音乐理论教研室10个教学科室。
二、艺术培训
1978年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把文化艺术事业列入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山东省艺术培训事业迎来大发展阶段。1983年,泰安地区戏训班招收山东梆子、莱芜梆子学员70名,1985年更名为泰安艺术学校后又招收85级山东梆子、莱芜梆子学员50名;潍坊市艺术学校与市吕剧团联合开办吕剧科,首批招生14人;安丘市京剧团与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30名学员学成后落编安丘市京剧团。20世纪80年代起,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对外开办艺术培训学校,异军突起。90年代初期社会上开始出现个人开办的艺术培训班,蔚然成风。同时,各级群众艺术馆为业余艺术培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枣庄市艺术馆1995年起开始加强全市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工作,至2005年先后举办书法、国画、水粉画、素描、篆刻、声乐、舞蹈、话剧、戏曲等各类艺术培训班、讲座30余期。同时各市文化馆还积极协助各县(市、区)文化馆、文化站以及其他单位举办文艺活动开展艺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涵盖戏曲、美术、篆刻、音乐、舞蹈等方面。
三、艺术考级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简称艺术考级)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青少年专业水平和艺术素质的主要途径与标准。1986—2000年,艺术考级处于自发、无序状态。2001年起,由文化部门归口管理,艺术考级逐步开始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由于艺术考级工作是各级文化管理部门新增业务职能,缺乏经验及相应措施,开始阶段只能简单应对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的备案、管理,尚无法做到监管与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2004年,文化部颁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加强对艺术培训和艺术考级市场的管理。省文化厅由文化科技与法规处负责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成立了山东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和山东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负责艺术考级具体管理工作,先后出台《山东省艺术考级单位评估考核办法》《山东省艺术考级指导教师执业资格评定办法》《山东省艺术考级技术服务办法》等一系列评估标准和办法,对培训单位、指导教师、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了有效规范。各市艺术考级监督管理工作一般由各市文化局艺术科负责。至2005年底,山东省艺术考级监管按照文化部总体部署,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服务模式。
2002—2005年,省文化厅批准省艺术馆、省舞蹈家协会2家单位为省级考级机构,备案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北京舞蹈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上海音乐学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9家文化部批准进入山东的艺术考级机构。另备案各类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120个,开设中国舞、芭蕾舞、声乐、器乐、美术等专业。2003年4月,山东省成立由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文联、团省委组成的山东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艺术考级工作的协调与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文化厅一名副厅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科教法规处。全省17市文化局也明确了分管副局长、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开设有艺术考级工作的县(市、区)文化局设立了联络人员,为做好全省艺术考级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至2005年底,全省艺术考级考生人数达到3万余人。
第一节 艺术教育
20世纪80年代初期,山东省艺术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启动。1988年,文化部印发《关于艺术院校的建设与改革方案》,就艺术院校的建设、改革、发展等问题进行部署、安排,为山东省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各类艺术院校在各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艺术教育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后勤管理以及教学领域不断深化改革,积极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逐步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府行政手段管理学校、兴办艺术教育的状况,代之以靠提高艺术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引入竞争机制、进入文艺人才市场的办法,使艺术教育事业在体系建设、布局结构调整、门类发展及办学模式、办学规模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山东省文艺事业培养造就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
一、艺术院校
1986—1995年,山东省有山东艺术学院、山东省戏曲学校、潍坊艺术学校、烟台艺术学校、济宁艺术学校、泰安艺术学校、临沂艺术学校、菏泽艺术学校8所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院校,主要培养专业艺术人才。其间,山东省电影发行放映学校更名为山东省电影学校,重点培养电影放映技术人才。山东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分院更名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专门培养各类工艺美术设计人才。山东师范学院、曲阜师范学院、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师范学院、昌潍师范专科学院、淄博师范专科学校、济宁师范专科学校、泰安师范专科学校、德州师范专科学校、菏泽师范专科学校、青岛师范专科学校、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山东省教育学院、山东省团校等10多所师范类、干部管理类大专院校均设有艺术系,专门为各级文化宫、青少年宫、工会、中小学培养文艺骨干和教师。
1996—2000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艺术教育开始探索双轨制模式,中专艺术学校出现报考人数火爆的局面,学校也因此选拔出大批优秀苗子。其间,潍坊艺术学校、省戏曲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烟台艺术学校、泰安艺术学校、临沂艺术学校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高校稳抓教育教学质量,办学层次不断提升;省电影学校开设了装潢设计和美术专业,开始由工科学校向艺术类学校过渡;经省政府批准,省戏曲学校加挂“山东省艺术学校”牌子;济南艺术学校、省文化艺术职业艺术学校(省艺术服务中心主办)、山东歌舞剧院职业艺术学校、山东民族艺术学校(省艺术创作室主办)、青岛艺术学校、威海艺术学校、日照艺术学校(日照市文化局主办)、东营艺术学校(东营市文化局主办)、德州歌舞团艺术学校等一批专业艺术学校、职业艺术学校、民办艺术学校纷纷成立,成为艺术人才培养的又一支重要力量。这一阶段,各艺术院校以“办一流艺术学校,育一流艺术人才”为宗旨,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各自办学的特色,创作、编排大型剧目,参与重大文艺演出,培养众多尖子人才,多次获得国际和国家文艺大奖,并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其中,烟台艺术学校的吕剧《楝树坡》、省戏曲学校的大型舞剧《龙魂》受文化部邀请进京演出,并获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省戏曲学校王晓娜等人获蒙特卡洛国际杂技马戏大赛金小丑奖,郭跃进获全国“梅兰芳”京剧大赛金奖,王宇、周龙获全国戏剧“梅花奖”;山东艺术学院二胡齐奏《山里行》获首届全国大学生文艺会演专业组一等奖,王世慧获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二等奖,张洪祥的油画《长街行》获“第六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铜奖,王力克的油画《雀巢》、路璋的油画《发亮的眼睛》在“第七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上分获银奖和铜奖;青岛大学王绍波的水彩画《四季歌》获“第九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铜奖。
2001—2005年,艺术教育面临新的情况,一是文化部门主管的部分艺术学校转并撤,二是众多高校开办艺术学院及艺术专业,终结了中专艺术学校单独挑大梁的时代。这一阶段,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等各类大学均设立二级艺术学院,一大批由专科升格的普通院校、由中专升格的职业院校基本都设立了二级艺术学院或艺术系,招生数量激增。中专的办学、招生和就业虽然受到严重制约,但面对转型,各中专艺术学校严格遵守“后备艺术人才必须从小抓起”的艺术教育规律,努力探索出高考与就业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结合、招生教学与艺术院团相结合等多元化办学新模式,纷纷走出困境,成为培养和输送优质后备人才的主要基地。其间,烟台艺术学校、泰安艺术学校、临沂艺术学校、青岛艺术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至此,山东省拥有6所国家重点艺术学校,居全国第一位;潍坊、烟台、临沂、泰安、青岛5所艺术学校入选山东省“十百千工程”,由省政府重点投入建设;省电影学校成功转型为艺术类学校,开设有舞蹈、京剧、吕剧、影视制作、播音主持、动漫等专业,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联合举办美术与设计高职专业,并承办中国音乐学院山东音乐考级,取得良好效益。2001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省戏曲学校与山东艺术学院合并,组建成立山东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04年附属中专撤销。济南艺术学校、烟台艺术学校划转教育部门。潍坊艺术学校并入潍坊幼教特教师范学校。济宁艺术学校并入济宁师专,建制撤销。全省艺术院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2004年青岛大学王绍波的水彩画《渔歌》获得“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群舞《又见沂蒙》、济南艺术学校的群舞《牵手》均获得第七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三等奖、创作奖;潍坊艺术学校的独舞《扇舞丹青》《血色童心》均获优秀表演奖;济南艺术学校的吕剧《搬窑》获得全国艺术院校戏曲戏剧比赛二等奖;烟台艺术学校的吕剧《打神告庙》获得优秀表演奖。
山东省电影学校始建于1965年,是省文化厅直属的唯一一所中等艺术学校。
建校初期,为全省电影系统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后因“文化大革命”停办,1979年恢复办学。1993年,学校开办中专学历教育,设立放映技术专业,办学规模150人,主要为文化系统培养电影技术和管理人才。1993—2000年,学校增设美术和装潢设计专业。并根据市场需求,把放映技术专业改造为电子声像设备专业,为社会培养装潢设计和媒体技术人才,办学规模达到250人。2000—2005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社会艺术市场需求的扩大,逐步增设话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制作、舞蹈表演、杂技表演、动画设计、高考美术等专业。为提高办学层次,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联合开办了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影视美术设计、数码影视、装潢设计等专业,实现学校向综合性艺术类学校发展的全面转型,办学规模达到1200余人。
1986—2005年,该校在深化改革中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办学规模、专业结构、教学质量、管理服务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协调发展,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和升学率达到98%以上,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取得良好办学声誉。至2005年底,学校主体建筑面积14356平方米,拥有影院、多功能厅、电教室、阅览室、实验室各1个,合堂教室3个,排练教室、画室各2个,形体室和计算机室各4个。内设有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学生科、文化基础科教研室、美术装潢教研室、电子音响设备教研室、影视艺术教研室、舞蹈教研室、财务科。设有电视节目制作、话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与节目主持、舞蹈表演、杂技表演、美术、装潢设计、影视动画、曲艺表演9个专业。文化课除舞蹈表演专业实行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与高考要求同步对接外,其他各专业全部开设高中课程并与高考要求同步对接。
潍坊艺术学校始建于1980年。1994年被教育部、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艺术类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2004年两度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该校设有中国舞表演、歌舞表演、影视表演、声乐、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美术、艺术设计等10多个专业,有在校生1100余人。至2005年底,该校有专任教师136人,其中高级职称42人,中级职称56人;共为社会输送各类艺术人才5000余人,有600多名学生先后在全国各类比赛及省级专业会演、调演或美展中获奖。
泰安艺术学校始建于1985年,其前身是泰安地区戏曲训练班。该校隶属于泰安市文化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4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是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中国中等艺术教育学会理事单位,国务院侨办批准的华文教育基地,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泰山教育基地。该校设有东校、西校两个教学区,两个校区共占地60余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学校教学设备先进,配有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展览室、琴室、画室、练功室、大型排练厅等。有中国舞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声乐、器乐、舞蹈、戏曲表演、戏曲演奏、美术绘画、装潢设计9大专业、20多个小专业。学校内设办公室、政工处、总务处、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6个行政管理科室,设音乐科、舞蹈科、群艺科、美术科、戏曲科、文化科、招生就业办公室7个专业教学招生科室。
20世纪90年代中期,该校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等一系列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在教学中实行“双向考核”“双向选择”,教师有考核学生、选择学生的权利,学生也可以自由选择老师,提高了教学水平。1996年该校晋升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后,开始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了职工中专部,增设了社会热门专业和急需艺术专业。2002年,该校与莱芜市梆子剧团、泰安市梆子剧团签署协议,以定向培养方式,为其培养输送专业人才100余名。2004年3月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后,又被省职教会确定为“山东省百所骨干示范职业教育学校”,分别与山东省教育学院、山东省青年干部管理学院签订了三、二连读办学协议,学校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学制、多目标、多样化、立体式开放型的办学模式,形成“教学现代化、教师科技化、管理科学化、后勤社会化、学校产业化”的办学格局,走出了一条规范化、特色化的办学路子。
济宁艺术学校始建于1981年1月。1985年经省政府批准,成为中等艺术专业学校。1986年5月开始招收表演伴奏专业学生,学制四年,主要为各县(市、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培养输送表演、伴奏人才。1988年5月,学校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1990年,该校开设有表演、伴奏、美术、音乐4个专业,在校生114人。1993年,济宁市杂技团并入济宁艺术学校,对内称杂技科,对外演出称济宁市杂技团,同时承担对外演出、对内教学两项任务,设置杂技专业,当年即招收杂技班新生30人。至1995年,该校先后增设杂技马戏专业、图书管理专业、中国舞蹈专业和工艺装潢专业,在校生增至508人。1998年增设中国器乐演奏专业,学校升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1999年,该校与济宁师范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开设装饰艺术设计专业。2000年,该校与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合并,2001年起,开设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招收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装饰设计3个专业。因2000年招收的中专学生尚在校学习,济宁艺术学校与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后仍保留济宁艺术学校的牌子。
菏泽艺术学校始建于1985年,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有大型练功大厅、琴房、画室、微机室、电教化室、演艺大厅及学生公寓、食堂餐厅等设施。该校倡导“育人为本,人人为才”的教学理念,遵循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以优越的办学条件,规范的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一流的艺术人才。学校始终坚持“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办学宗旨,不断深化改革,打破传统教育模式,推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对各类艺术人才的需求。学校多次受到省文化厅表彰和奖励,多次在省级以上各类教学节目会演、比赛、展览中获奖,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9%。2002年7月,学校被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命名为“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实验学校”;9月,被教育部评为“社会公认特色育人成功单位”。
临沂艺术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76年的临沂地区行政公署文化局文艺班。1980年8月,经省计委批准,成为普通中等艺术学校。1986年,学校设京剧、豫剧、柳琴、吕剧、音乐、美术6个专业,1987年恢复舞蹈专业,1988年京剧专业停止招生,1989年增设图书馆管理专业,2000年省教育厅批准设立装潢设计、群众文化艺术、曲艺、文物保护与管理4个专业,2004年临沂市教育局批准设立节目主持与影视表演、旅游艺术、幼儿师范、电视节目制作、模特艺术5个专业。1999年,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省部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2年,舞蹈专业被评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4年,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至2005年底,学校编制99名,有专业技术人员72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团委、戏剧科、音乐科、舞蹈科、美术科、学生科、保卫科、财务科、老干部科和工会等。学校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共拥有画室18间,琴房65间,练功厅6处,琴教室、计算机教室各1处,容纳220余人的演出用礼堂1处。
烟台艺术学校始建于1958年8月,12月更名为烟台艺术专科学校,1961年10月更名为烟台戏曲学校。1964年7月学校停办,1976年8月恢复,定名为烟台五七艺术学校。1979年6月,经省计委批准该校为国办艺术中专,校名改为山东省烟台艺术学校。1986年8月,该校由科级升格为正县级事业单位,隶属烟台市文化局。
1986—2005年,烟台艺术学校以“办一流学校,育一流人才”为宗旨,实行一系列改革措施,实行全员聘任制,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教学水平和学生素质不断提高,并多次在全国、全省的艺术比赛中获奖,在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考评、定级中获得优异成绩。1993年、1994年分别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文化部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1年3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至2005年底,学校占地面积2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9781平方米,编制150名,实有教职员工175人,在校学生1200人,主要设有京剧科、吕剧科、美术科、声乐科、舞蹈科、群文科、器乐科、影视科、文化理论教研室、音乐理论教研室10个教学科室。
二、艺术培训
1978年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把文化艺术事业列入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山东省艺术培训事业迎来大发展阶段。1983年,泰安地区戏训班招收山东梆子、莱芜梆子学员70名,1985年更名为泰安艺术学校后又招收85级山东梆子、莱芜梆子学员50名;潍坊市艺术学校与市吕剧团联合开办吕剧科,首批招生14人;安丘市京剧团与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30名学员学成后落编安丘市京剧团。20世纪80年代起,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对外开办艺术培训学校,异军突起。90年代初期社会上开始出现个人开办的艺术培训班,蔚然成风。同时,各级群众艺术馆为业余艺术培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枣庄市艺术馆1995年起开始加强全市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工作,至2005年先后举办书法、国画、水粉画、素描、篆刻、声乐、舞蹈、话剧、戏曲等各类艺术培训班、讲座30余期。同时各市文化馆还积极协助各县(市、区)文化馆、文化站以及其他单位举办文艺活动开展艺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涵盖戏曲、美术、篆刻、音乐、舞蹈等方面。
三、艺术考级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简称艺术考级)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青少年专业水平和艺术素质的主要途径与标准。1986—2000年,艺术考级处于自发、无序状态。2001年起,由文化部门归口管理,艺术考级逐步开始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由于艺术考级工作是各级文化管理部门新增业务职能,缺乏经验及相应措施,开始阶段只能简单应对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的备案、管理,尚无法做到监管与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2004年,文化部颁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加强对艺术培训和艺术考级市场的管理。省文化厅由文化科技与法规处负责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成立了山东省艺术考级管理中心和山东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负责艺术考级具体管理工作,先后出台《山东省艺术考级单位评估考核办法》《山东省艺术考级指导教师执业资格评定办法》《山东省艺术考级技术服务办法》等一系列评估标准和办法,对培训单位、指导教师、档案管理、技术服务等内容进行了有效规范。各市艺术考级监督管理工作一般由各市文化局艺术科负责。至2005年底,山东省艺术考级监管按照文化部总体部署,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服务模式。
2002—2005年,省文化厅批准省艺术馆、省舞蹈家协会2家单位为省级考级机构,备案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北京舞蹈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上海音乐学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9家文化部批准进入山东的艺术考级机构。另备案各类考级承办单位、承办点120个,开设中国舞、芭蕾舞、声乐、器乐、美术等专业。2003年4月,山东省成立由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文联、团省委组成的山东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艺术考级工作的协调与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文化厅一名副厅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科教法规处。全省17市文化局也明确了分管副局长、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开设有艺术考级工作的县(市、区)文化局设立了联络人员,为做好全省艺术考级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至2005年底,全省艺术考级考生人数达到3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