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性文学评奖
1986—2005年,山东省的作家、作品多次在中国作家协会(简称中国作协)等单位组织的全国性文学评奖中获奖。其中,在中国作协主办的全国优秀文学作品奖评选中,李贯通的《洞天》获1985—1986年度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周大新的《小诊所》获1987—1988年度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苗长水的《冬天夏天的区别》获1987—1988年度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李延国的《中国农民大趋势》,彭雁华、彭雁平的《蒙山沂水》,郭慎娟的《知识的罪与罚》获1985—1986年度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李存葆、王光明的《沂蒙九章》获1990—1991年度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文学作品奖自1991年起停办,1997年恢复评奖后,设立鲁迅文学奖,主办单位仍为中国作协,其中,李贯通的《天缺一角》获1995—1996年度第一届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王光明、姜良纲的《中国有座鲁西监狱》获2001—2003年度第三届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刘玉民的《骚动之秋》获中国作协主办的1989—1994年度第四届茅盾文学奖长篇小说奖;王延辉的《别停,别把音乐停下来》获中国作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的1988—1990年度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在中国作协主办的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中,邱勋的《雪国梦》获1986—1991年度第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长篇小说奖;张晓楠的《叶子是树的羽毛》获2004—2006年度第七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诗集奖。在新闻出版署、中国作协组织的1991—1995年度“八五”期间全国优秀长篇小说奖评选中,张炜的《九月寓言(修订版)》、马瑞芳的《蓝眼睛·黑眼睛》获奖。另有4位作家的6部作品获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表1-1 1995—2005年山东省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名单一览表
二、山东泰山文艺创作奖
198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0周年,检阅山东省文艺创作成果,进一步促进和繁荣文艺创作,省委、省政府设立“山东泰山文艺创作奖”,首届评奖共设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学、电影、电视、广播文艺、曲艺、杂技13个艺术门类,共有34篇(部)文学作品获得首届山东泰山文艺创作奖。
表1-2 1989年首届山东泰山文艺创作奖获奖名单一览表
三、齐鲁文学奖
为激励文学精品创作,省作协于2002年设立了全省首个综合性文学大奖——“齐鲁文学奖”,并先后于2002年和2005年组织了两届评奖,评选出了一批优秀文学作品,为激励、促进文学精品创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1-3 山东省第一、第二届齐鲁文学奖获奖名单一览表(1)
表1-3 山东省第一、第二届齐鲁文学奖获奖名单一览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