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4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简称’95世妇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明确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丰富和发展,也是中国政府对有关妇女权利和妇女发展的国际公约作出的庄严承诺,体现党和国家对妇女发展的高度重视。’95世妇会督促各国政府对解决妇女问题和促进妇女发展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成为全球提高妇女地位的新的里程碑。
1995年,省政府发布实施《山东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山东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是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目标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该阶段的具体化。1996年,全省17个市(地)、111个县(市、区)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纲要,把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山东省及各市开展纲要宣传月、咨询日活动,举办知识竞赛和培训班。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1997年3月,省委副书记陈建国在省暨济南市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7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要求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各级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要抓住机遇,把宣传贯彻基本国策、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山东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在实现全省跨世纪宏伟蓝图中实现自身发展与进步。4月,省委书记赵志浩在山东《妇女工作》第四期发表题为《贯彻基本国策促进男女平等》的文章。10月,省妇联在山东电视台举办《阶段性就业与性别意识》等话题节目,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1998年3月,全省开展《山东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山东省儿童事业发展规划(1996—2000年)》宣传月活动。省及各地广泛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研讨会,各市(地)和县(市、区)党政领导撰写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开辟报刊专栏,开展知识竞赛,培训骨干,组织宣讲,总结推广各界妇女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果,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省妇联和山东电视台联合举办《时代的呼唤》文艺晚会。5月,省妇联、省妇女理论研究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碧神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社会协调发展研讨活动的通知》。
2000年10月,山东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省委副书记陈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全面落实,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妇女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11月,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二期中国妇女和社会地位(山东地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培训班在济南举办。全省15个市(地)、39个样本县(市、区)、39个样本乡镇(街道)共96人参加培训。
2001年2月,省妇联、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在济南召开全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研讨会。副省长蔡秋芳、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李秋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社会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及妇女工作者100余人参加会议。同年,《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由省政府发布实施。
2002年3月6日,省妇联与齐鲁电视台《心连心面对面》节目组联合录制《新纲要、新女性、新发展》电视专题节目,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度。3月10日,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药品监管局、省妇联联合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树立先进的社会性别意识,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
2003年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接见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要求全党全社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省妇联、省妇女理论研究会下发文件专门部署宣传工作,在有关报刊开设研讨专栏,各界理论工作者、妇女干部踊跃参与,撰写论文200余篇,其中在省级刊物发表30余篇。
图6-1 2004年7月4日,山东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在济南举行
2004年,是全国妇联确定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年。全省各级妇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妇联工作任务,协调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妇联工作和先进妇女典型。4月,副省长王军民在《山东妇女》第四期发表题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山东社会经济发展》的署名文章。7月,省委在济南举行山东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作专题报告,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全国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状况和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推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三个方面,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行充分论述,并对山东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直各部门、省属企业、中央驻鲁单位、驻济高校负责人,济南市直和县直机关负责人,部分妇联干部650余人听取报告。省委副书记王修智主持报告会,他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自觉性,在加快山东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广大妇女的作用,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11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联合下发《关于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全省各级党校教学内容的通知》,要求从2005年第一学期开始,在省、市、县三级党校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课程,并对教学内容、组织形式、师资力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2005年,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省妇联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妇联的具体部署,开展一系列活动。3月2日,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纪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座谈会,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34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与部分专家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女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社会保障、资源配置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条件。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看望出席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的山东妇女代表,向山东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表示慰问,肯定山东妇女和各级妇联组织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的成绩。同日,山东代表团召开座谈会,省委书记张高丽出席会议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增强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的实现,促进妇女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要积极推动妇女事业发展,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局面。当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成为各级党校培训干部的主体课程,全省先后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培训班6期,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1000多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日益深入人心,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各种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