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2005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男女平等、人口控制、拥军爱国、尊老爱幼、环境保护、美在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省广大妇女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家庭文明程度。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宣传妇女工作,为妇女发展、妇女事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至2005年底,全省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71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34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1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39户。
第六篇 妇女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
1995—2005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男女平等、人口控制、拥军爱国、尊老爱幼、环境保护、美在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省广大妇女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家庭文明程度。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宣传妇女工作,为妇女发展、妇女事业进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至2005年底,全省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71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34个;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1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3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