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省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处,对各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向立法、司法机关提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发布。为适应妇女维权工作新形势,1993年3月,省妇联成立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要业务范围是法律咨询、诉状、代理案件、担当法律顾问等。
2005年,全省17个市、140个县(市、区)的妇联均建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第二节 省妇联法律事务部
1984年5月,省妇联成立法律顾问处,对各级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向立法、司法机关提出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发布。为适应妇女维权工作新形势,1993年3月,省妇联成立山东省律师事务中心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要业务范围是法律咨询、诉状、代理案件、担当法律顾问等。
2005年,全省17个市、140个县(市、区)的妇联均建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