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简称省妇联执委会)。省妇联执委会在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全国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山东省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省妇联执委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山东省妇女联合会的工作。
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决定山东省妇女工作任务;审议和通过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1998—2005年,山东妇女代表团先后出席中国妇女第八次、第九次代表大会。1994—2005年,先后召开山东省妇女第九次、第十次代表大会。
第一章 妇女代表大会
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选举产生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简称省妇联执委会)。省妇联执委会在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全国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山东省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省妇联执委会选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领导山东省妇女联合会的工作。
山东省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决定山东省妇女工作任务;审议和通过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山东省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1998—2005年,山东妇女代表团先后出席中国妇女第八次、第九次代表大会。1994—2005年,先后召开山东省妇女第九次、第十次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