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城镇职业女性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全省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行业“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岗位建功成才。
一、行业“巾帼建功”竞赛
1995年,是“巾帼建功”活动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以实施“巾帼创业”和“巾帼成才”为重点。2月,省妇联、省城乡建设委员会、省邮电局、省环保局、省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四大行业女职工中开展“迎九五、岗位建功”竞赛活动的意见》,动员全省系统内女职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在本职岗位上建功业、作贡献。省妇联与省劳动厅联合开展“拜师学艺”、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技能月”活动,提高女职工素质;全省各市(地)、各部门举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3000多场次,一批女职工被评为技术能手。省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协调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巾帼建功”活动中加强城镇女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计划每年对女职工培训100万人,用2年时间将全省女职工轮训一遍,提高女职工竞岗、转岗、换岗能力。各地各行业建立女职工培训基地363个,利用职业学校、夜校等对女职工进行各类岗位技能培训。部分市(地)开展“读好一本书,接受一项技术技能培训,精通一门业务技术,获得一个高层次学历证书”为内容的“学习成才”活动,举办“女职工技能月”、行业技术大比武活动。省妇联在全省女职工中开展“精一技、会两技、学三技”活动,鼓励支持参加各类成人教育。4月,省妇联在淄博市召开全省市场建功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市场建功活动的指导。1995年,全省共举办各类女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班3800多期,在岗女工参加培训113万人,文化程度普遍提高两个学年以上,实际操作水平提高两个等级以上,80%下岗女职工掌握12门就业本领。全省通过职业介绍,建立妇女职业信息指导中心,兴办经济实体、便民服务项目等,组织1万余家用人单位参与招收、招聘,为4万余名待业、下岗女工办理求职登记,实现年安置10万名女工再就业目标。
1996年,全省普遍开展“文明经营户”“文明摊位”“经营能手”等特色竞赛活动,举办多门类技术比武培训,对专业市场中妇女从业者加强文明经商教育,涌现出一批文明经营示范户、妇女经营能手。
1997年,全省有50余万名下岗女职工,“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支持企业深化改革,突出实施“巾帼创业”“巾帼成才”行动,重点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省劳动厅、省计委、省经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等单位先后在全省开展“实施再就业工程宣传年”活动和山东省再就业明星、实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支持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省妇联与省劳动厅联合开展“巾帼创新业明星”和“实施巾帼创新业行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省妇联通过宣传、评选表彰工作,弘扬奋发向上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引导失业、下岗女工自强自立,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再就业,鼓励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再就业工程;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举办讲座、召开动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各级协调组织在下岗女工中开展改革与就业形势、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通过创办职业介绍机构、举办职业介绍洽谈会、兴办第三产业、开展社区服务、引导下岗女工到农村创业等,多渠道、多形式为下岗女工再就业创造条件。全年有近30万名女工实现再就业。
1998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以提高城镇妇女素质为根本任务,强化对下岗女工培训,鼓励广大女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建功立业。全省建成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基地71个,举办各种类型再就业技术培训班726期,培训下岗女工5.4万余人。各地工会、妇联配合企业和劳动部门鼓励女职工主动学本领,做到“精一技,会两技,学三技”,获取转岗的主动权;全省62万女职工参加岗位培训,10万名女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各级妇联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女工二次创业。全省创建安置下岗女工为主的服务实体1400多个,安置下岗女工3100多人。各级妇联通过读书、演讲、知识竞赛、举办报告会、展览会、大讨论等形式向广大女职工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四自”“四有”教育。济南、青岛、济宁、枣庄、潍坊等地继续在纺织、商业、供销、卫生等10大行业女职工中开展“赛思想觉悟、赛岗位技能、赛优质服务、赛职业道德、赛经济效益”为主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全省开展技术比武12万场次。烟台市在八大窗口行业女职工中开展“百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女职工爱岗敬岗、在本职岗位上多作贡献的积极性。女工密集型行业围绕企业改革的难点、重点,开展双增双节、技术攻关、提合理化建议、小技巧、小发明、小创造等竞赛活动,发扬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全省普遍开展“行业树标兵,岗位当明星”竞赛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岗位成才”“岗位建功”活动的开展。
2000年,开展“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全省有360多万名城镇女职工参加,探索新形势下“巾帼建功”竞赛活动的有效途径,引导、动员城镇女工为推进改革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 11月,省妇联组织各地妇联参加全国“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妇女报社联合开展的“巾帼社区服务风景线”征文活动,总结、宣传各地协调组织和妇联在参与社区服务中的经验和体会。
2001年,是“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开展十周年。全省表彰“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树立新时代职业妇女良好形象,总结“巾帼建功杯”竞赛开展十年的成绩和经验。2月,省妇联在济南举行“农行杯”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十年成果演讲比赛暨全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表彰大会,对314个“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图3-5 2001年2月27日,“农行杯”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十年成果演讲比赛暨全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
2002年,各类专业市场发展迅猛,全省有专业贸易市场近600个,妇女占从业人数的60%以上。各级妇联在各类专业市场建立妇女组织500多个,“巾帼建功”活动向各类专业市场延展。2002—2004年,全省先后开展以“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守法经营,多作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建功”活动,各级市场妇女组织在各类专业市场设立顾客意见簿或监督箱,广泛搜集顾客意见,改善服务质量;开展“买卖角色模拟”、商品打包、布匹丈量、假货识别等多门类技术比武培训,全省共举办各类技术技能培训班3000多期,培训人员12.7万人;各地开展“文明经营户”“文明商号”“文明摊位”“百名经营能手”“法律知识问答”等各具特色的竞赛活动,100多万名女个体劳动者参加竞赛活动,涌现出一批文明经营示范户和妇女经营人才,文明经商、团结互助、照章纳税蔚然成风。
二、“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
1997年,省妇联与省贸易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粮食局、省国税局、省供销社等12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12个窗口行业的全省女职工中开展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12个行业将创建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争创目标,建立检查、评比、表彰制度,创建活动有序开展。省交通厅把争创活动与本行业“十大窗口”服务相结合,提出“创一流、树形象”的目标。供销系统与本行业“兴农杯”服务竞赛相结合,在女职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敬业爱岗,提高技能,开展优质服务。东营市在女职工中开展爱岗敬业演讲比赛。工商银行及国税系统、粮食系统等在符合争创条件的单位和岗位制作和设立“巾帼建功服务窗口”和“巾帼建功服务岗”活动标志,设置监督服务台,便于群众监督评议。创建活动由“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
1998年1月,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协调小组印发《关于在“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中建立“巾帼文明示范岗”的意见》,旨在围绕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各行业发展要求,动员妇女开展操作性强、社会影响大、能发挥女性优势的岗位建功活动。同年,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市中区支行经八路储蓄所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省妇联以省“巾帼建功”活动简报的形式在全省推广其经验。各级妇联重视典型推广,把挂牌表彰、事迹宣传作为重要环节,让“巾帼文明示范岗”在社会上响起来、亮起来、热起来,起到设一个岗,带一片人,挂一个牌,树一面旗的作用。全省先后总结推广日照市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经验,济南市创建活动起点高、措施力度大、效果好的经验,指导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1999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向党政机关、科教文卫、公用事业、工商税务、厂矿企业等行业延伸,全省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32个,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467个,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3400个。
2000年1月,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协调小组制发《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社会监督、表彰激励的规范化管理机制。3月,全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4月,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省妇联、济南市妇联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等单位介绍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的经验;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13个省(市)妇联作经验交流;参观济南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的6个现场。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沈淑济对山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予以高度评价。“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成为山东省妇女工作的一个品牌,得到全国妇联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7月,省妇联协调有关行业对200个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督查,各地以“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十周年为契机,开展十年成果演讲、事迹报告会等活动,拍摄专题片,表彰建功标兵。全省有37个单位受到全国表彰,194个单位受到省里表彰,1067个单位受到市、县及行业表彰。
图3-6 2000年3月8日,招远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举行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揭牌仪式
2001年6月,全省司法系统“巾帼建功十大标兵”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巾帼建功十大标兵”代表作事迹报告。9月,省妇联在济南召开全省高校、建管、交通、国税、工商、贸易、供销、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等10个系统“巾帼建功十大标兵”表彰大会,“巾帼建功十大标兵”代表作事迹报告。
2002年7月,省妇联在日照市召开全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场研讨会,讨论通过《山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就创建目标、措施、条件、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学习培训、逐级申报、动态管理、规范统一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创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评选有条件、奖励有依据”。广大女职工以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本行业、本单位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各行业单位、女职工表现出高涨的争创热情,已获称号的再上水平,未获得称号的积极争创,没有岗位的专门设岗,涌现出女子储蓄所、女子交警中队、女子巡警队、巾帼纳税厅、女子缉察队、女子车队等一批以女职工为主体的岗位,形成岗与岗之间你追我赶、互相学习,行业之间互相竞赛、人人参与、人人争创的良好局面。继《山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后,各地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普遍建立示范岗管理档案,实行示范岗命名前向社会公示、挂牌上岗、设立示范岗监督电话和义务监督员、定期检查、年度考核、不达标摘牌取消称号、加强负责人培训等措施,提高示范岗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施激励政策。济南市规定,巾帼岗位明星和示范岗标兵集体主要负责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记二等功奖励,属企业的享受市劳模待遇。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规定,获全国、省、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奖励,示范岗负责人提拔重用。监督措施与激励政策的落实,保证了示范岗的质量,调动了广大女职工争创积极性。
2003年,全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以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为主要内容,围绕行业中心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找准经济建设、女性需求与妇女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创建活动已从窗口行业拓展到党政机关和社区,从一般服务性行业拓展到高科技领域,从一个岗位、一个单位拓展到一个行业。省妇联先后举办两期省级以上“巾帼文明示范岗”负责人培训班,培训200余人;在全省开展以“爱岗位,学技能,创新业,长才干”为主题的行业标兵创评活动;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上,表彰全省粮食、农行、通信、人寿保险系统的“巾帼建功标兵” 40名,并在18个行业作事迹报告。12月,日照市“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日照市“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实施办法》对市“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复查验收,在新申报的61个单位中有60个验收合格,合格率99.99%,申请复查的示范岗抽查合格率为100%。
2004年初,省妇联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学习、创造、成才”为主题的“巾帼文明岗”读书知识竞赛活动。全省有30多万名妇女参赛,在全省女职工中掀起“打造学习型团队,争当知识型人才”的热潮。9月,“网通杯”全省“巾帼文明岗”读书现场知识竞赛在济南举行,40个代表队参加竞赛,济南市妇联等25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德州市代表队等3个代表队获一等奖,省公安厅代表队等5个代表队获二等奖,滨州市地税局代表队等6个代表队获三等奖,青岛市教育局代表队等26个代表队获优胜奖,潍坊市奎文区国税局代表队等24个代表队获演讲优胜奖,岳青等10人、袁侠等40人、李莉等51人分别获得书面知识竞赛一、二、三等奖。各级妇联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日照市妇联、滨州市妇联分别举办“巾帼文明岗”培训班。泰安市妇联争取市公路局拨付专款40万元,用于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宁阳县“三八”女子养护工区的建设和发展。10月,省妇联印发《山东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巾帼文明示范岗”从2004年起更名为“巾帼文明岗”。各市妇联按照全国和省“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协调小组要求,修改本地、本行业管理办法。
2005年,“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由最初的12个窗口行业拓展到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专业市场、民营经济、社区服务、部队等35个行业。全省有国家级“巾帼文明岗”197个、省级“巾帼文明岗”1411个、市级“巾帼文明岗”625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