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2005年,省政府共制定《山东妇女发展纲要》(简称《妇女纲要》)2部、《山东省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简称《儿童规划》)1部、《山东儿童发展纲要》(简称《儿童纲要》)1部。各级政府把《妇女纲要》《儿童纲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政策措施,积极为妇女儿童发展解决实际问题。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995—2005年,《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简称“两纲”)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队伍不断壮大,妇女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取得新成就,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贫困妇女儿童发展问题受到关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逐步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第二篇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
1995—2005年,省政府共制定《山东妇女发展纲要》(简称《妇女纲要》)2部、《山东省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简称《儿童规划》)1部、《山东儿童发展纲要》(简称《儿童纲要》)1部。各级政府把《妇女纲要》《儿童纲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政策措施,积极为妇女儿童发展解决实际问题。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995—2005年,《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简称“两纲”)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队伍不断壮大,妇女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取得新成就,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贫困妇女儿童发展问题受到关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逐步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