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级卫生防疫站(简称防疫站)多数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承担区域内重大疾病防治的组织指导、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检验监测任务。1986年后,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增加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职能。2000年后,贯彻卫生部改革意见,全省自上而下撤销卫生防疫站,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化了疾病防制功能。至2005年,省、市和37个县完成体制改革任务。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发展至167处,其中,省级1处、市级17处、县级145处、企业4处,专业人员由1985年底的7800人增至13900人。
第一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市、县级卫生防疫站(简称防疫站)多数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承担区域内重大疾病防治的组织指导、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检验监测任务。1986年后,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增加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职能。2000年后,贯彻卫生部改革意见,全省自上而下撤销卫生防疫站,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化了疾病防制功能。至2005年,省、市和37个县完成体制改革任务。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发展至167处,其中,省级1处、市级17处、县级145处、企业4处,专业人员由1985年底的7800人增至139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