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包括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以及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1997年起,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涉水产品质量监测,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1997年,省卫生防疫站监测输配水设备产品样品86份,卫生合格率78%。省卫生厅向产品卫生合格企业颁发卫生许可证。
2000年,省卫生防疫站分采涉水产品样品8类154份,其中新型塑料类产品79份,初检合格率93.7%。不锈钢产品初检均合格。23份U-PVC类产品,初检不合格者17份,均为铅超标。
2003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抽检涉水产品16种,合格率93.75%。抽查46种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9%。
2004年,全省有涉水产品生产企业360余家,卫生监督机构监督92家,向70余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实施行政处罚2家,罚款4000元。
2005年,全省有涉水产品企业379家,产品以输配水设备为主,其次为水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检查65家企业74种涉水产品,其中新发卫生许可证44种,换发卫生许可证30种。
第三节 涉水产品质量监测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包括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以及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1997年起,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涉水产品质量监测,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1997年,省卫生防疫站监测输配水设备产品样品86份,卫生合格率78%。省卫生厅向产品卫生合格企业颁发卫生许可证。
2000年,省卫生防疫站分采涉水产品样品8类154份,其中新型塑料类产品79份,初检合格率93.7%。不锈钢产品初检均合格。23份U-PVC类产品,初检不合格者17份,均为铅超标。
2003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抽检涉水产品16种,合格率93.75%。抽查46种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9%。
2004年,全省有涉水产品生产企业360余家,卫生监督机构监督92家,向70余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实施行政处罚2家,罚款4000元。
2005年,全省有涉水产品企业379家,产品以输配水设备为主,其次为水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检查65家企业74种涉水产品,其中新发卫生许可证44种,换发卫生许可证3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