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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成人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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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医学教育包括在职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起,山东以高等医学院校为依托,以学历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函授、夜大学、自学考试、专业证书等在职教育,在职教育在读生由最初的1500人增至4.9万人。1993年,山东省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拉开毕业后医学教育序幕。1997年全省开展全科医学培训。2001年,建立覆盖全省卫生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为建设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在职教育
1985年,山东医科大学、山东中医学院、青岛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滨州医学院、济宁医学专科学校设夜大学,以医疗专业为主,学制3—4年,每校每届招生50~80人。全省成人医学教育在读生1500余人。
1986年,山东医科大学成立直属函授大学,设药学专业专修科,面向全国招生。山东中医学院被省教育厅评估为普通高等成人教育一类学校。部分医学院校设成人教育科或成人教育办公室,统一管理成人教育,陆续开设干部专修科、护理干部专修班。
1988年,山东医科大学夜大学增设预防医学专修科,学制四年。开展高等专业证书教育,设药学、护理学、临床学专业,招收教学班7个351人。青岛医学院与部分市(地)卫生局联合举办医学大专专业证书班,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采取脱产或函授方式,招收无专业学历的在职人员参加学习,学制1~2年。泰山医学院开办护理、放射技术、放射诊断脱产大专专业证书班和业余护理班。
1989年,山东医科大学设成人教育处,统一管理夜大、函大、专业证书教育、进修教育。函授大学增设预防医学专业,学制三年,面向全国招生,当年招生319人。开设高等专业证书教育10个专业,招收学员726名。潍坊医学院招收首届大专专业证书班学员28人。
1990年,山东医科大学护理专业本科、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暂停招生一届。省教委、省人事局贯彻国家教委、人事部《意见》,要求总结专业证书教育试点经验,严格入学前和发证前审查制度,保证教育质量。凡举办专业证书教育的单位,必须由地方教育部门会同人事部门审批。省教委、省人事局批准,潍坊医学院招收高等教育专业证书班学员92人,含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专业。1991年,省教委批准,山东中医学院函授大学增设中药专业。
1992年,各本科医学院校均开办高等专业证书教育,与市(地)卫生局联合办学,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医疗、检验、护理、药学、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组织中专学历或无专业学历人员参加学习,学制一年半,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考试合格者发给大专专业证书,在晋升技术职称时承认大专学历。当年,山东医科大学取得高等护理和药学专业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资格,成人函授教育增设护理专业,在山西、河北、河南、安徽、浙江、山东建立7个函授辅导站。山东中医学院开办函授中医专业三年制本科教育,招收专科毕业在职人员,首批招生500人。
1993年,山东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增设基础医学专科班、脱产临床医学班、护理大专班及函授护理和妇幼卫生专科班,设校外教学点10个。成人教育在校生4005人,其中学历教育2891人。1994年,撤销成人教育处,设成人教育学院。
1995年,参加医学大专专业证书教育人数达到高峰,全省在读学员3万余人。1996年,省教委组织评估各普通高校函授、夜大学教学及管理工作,多所学校被评为优秀等次。
1997年,省委、省政府发文要求,至2000年全省85%的乡村医生达到中专水平。嗣后,各地通过集中培训、轮训、组织参加函授教育等方式,使80%以上的农村卫生人员获乡村医生证书,其中10%接受大专学历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告一段落,多数医学院校停止招生。
1998年,临沂医学专科学校招收成人教育夜大生,设临床医学、高等护理两个专业,学制四年。
1999年,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卫生厅批准潍坊医学院为护理学专业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滨州医学院成人教育增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高等护理专业专科,学制四年。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夜大学首次招生,录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114人。
2000年,医学院校自学考试、函授教育增设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善生康复、针灸、医学影像学、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划生育医学、麻醉学、营养与食品卫生、五官医学等专业,部分专业招收本科生,当年招收专、本科生万人以上,在读生两万余人。
2001年,省教委批准潍坊医学院成人教育增设护理学、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专科起点本科。2002年,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开办成人专升本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招收学员2594人。泰山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招生4024人,含医学影像和护理学专业。
2003年,省教育厅批准,山东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增设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3个专业专科,为脱产班,学制三年;增设中医学专业,为脱产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五年。当年,山东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增设口腔医学本科专业。山东大学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其中医学专业班7个,每班招生50人。成人高等医学学历教育设药学(函授)、护理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医学检验(业余)6个专业,招生810人。潍坊医学院自学考试护理专业首届1000余名学生毕业。
2005年,省内有8所公立高等医学院校设成人教育学院或成人教育处,管理干部70余人,专任教师2330人。成人医学教育单一夜大学发展为以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为主的夜大学、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多形式、多层次办学体系。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中医善生康复、针灸、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药学、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划生育医学、麻醉学、营养与食品卫生、五官医学、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市场营销、卫生事业管理、环境检测、应用化工技术、法学、应用英语等专业20余个,在读生49230人,毕业生45656人。
二、毕业后教育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又称专科医师培训,旨在通过培训基地系统专业训练,培养出高水平临床专科医师。1993年前,山东未开展此项工作。
1993年,贯彻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省卫生厅选择山医附院、青医附院、烟台毓璜顶医院、淄博市中心医院开展试点,探索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培训方法、考核标准及配套政策,取得有益经验。
1997年,省卫生厅印发《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意见》。11月,在烟台市召开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首次会议,确定全省三级医院普遍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培训时间一般为5年,第一阶段3年,以二级学科为主(又称普通专科医师培养阶段)。第二阶段2年,以三级学科为主(又称亚专科医师培养阶段),全省统一组织阶段考核。培训合格者确认为专科医师或达到主治医师水平。
1998年1月,省卫生厅、省人事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细则》,对培训对象、时间、学科、内容、方法及组织管理、配套措施作出明确规定。两部门还发文公布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张青林,副主任委员王文芳、杨照亮、杨兴季,另有委员13人。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负责审核培训方案与实施细则,审批培训基地,检查培训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7月29日,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审议批准省立医院等41个医疗单位273个临床学科为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地具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可承担外单位住院医师培训任务。12月10日,省卫生厅公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杨兴季,副主任邵建华、张庆林、王怀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负责拟订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核,下设办公室;同时公布内、外、妇、儿等11个学科组成人员,共60余人。
1999年3月30日,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召开首次会议,各委员、学科组专家和各市(地)卫生局及有关医院负责人与会,通报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前期情况,安排部署阶段考试工作。会后,各市(地)卫生局相继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6—10月,首次组织阶段统一考试,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命题、组卷、阅卷和成绩分析,792人参加考试,679人合格。省卫生厅公布青岛纺织医院等14家医院74个临床学科为第二批培训基地。
2000年5月,省卫生厅印发《山东省医学影像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00年以后毕业的医学影像学住院医师按大纲培训。凡完成第一、第二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有资格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为专业理论笔试和实践技能面试。8月19日,组织884人参加专业理论阶段考试,涉及学科30个,其中第一阶段852人,第二阶段32人,成绩合格者729人。省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收编16个临床学科培训细则,统一培训标准。
2001年5月,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技能操作阶段考核评分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者可参加当年全省“阶段统考”。7月5日,省卫生厅、省医学会联合下发通知,确定阶段统考实践技能部分以计算机辅助考试即“人机对话”形式进行。7月28日和8月4日,全省统一开展临床医师实践技能“人机对话”考试和专业理论笔试。计算机辅助考试设6个考区,专业理论设13个考区。该年度第一、第二阶段设考试学科45个,17市82家医院1291人参加考试,合格率85.43%。11月,省卫生厅下发通知,为1510人核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02年5月,省卫生厅召开培训会,确定当年考试采用信息卡报名办法,各市卫生局、基地医院有关负责人100余人与会。7月中旬,全省统一组织考试,设第一阶段考试学科16个,第二阶段考试学科33个,设14个考区52个考场,1568人参加考试,1202人合格。当年,387人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815人获第一阶段合格证书。9月,省卫生厅公布第三批培训基地,含97家医院的252个临床学科。
2003年1月,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对各市122家医院598个基地学科实行动态管理,制作《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示意展板,制定评估办法,并规定非培训基地学科人员须到基地医院完成相应培训后方可参加“阶段统考”。4月,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规定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方可报名参加年度“阶段统考”。当年,1455人经考试合格获第一或第二阶段合格证书。
2004年5月,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启动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试点,以培养高水平临床医师为目标,以现有培训体系为依托,按照“身份社会化、培训规范化”要求,选拔高校优秀医学毕业生以社会人身份到试点医院接受临床培训,为期3—5年,结束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工作岗位,为建立规范的专科医师制度奠定基础。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确定,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院为首批试点单位。当年,109人报名参加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其中45人通过考试被试点单位录取。
5月13日,省卫生厅公布42家医院90个学科为第四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省基地医院增至136家,学科688个。5月19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成立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的通知》,中心承担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业务指导、基地管理、阶段考试及相关研究工作,挂靠齐鲁医院,与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合署,齐鲁医院院长魏奉才兼中心主任。
7月20日,省卫生厅印发《全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就组织管理、培训目标、培训内容、时间与方式、考试考核作出具体规定。当年,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设计研发“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络办公平台”。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覆盖17市150余家二级以上医院。1781人参加统考,1271人获第一或第二阶段培训合格证书。
2005年2月,省卫生厅下发《关于招收2005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的通知》,继续在齐鲁医院等4家试点医院招收高等医学院校优秀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培训,报名300余人,通过考试录取44人。5月,省卫生厅确定,规范化培训考试先在济南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利用办公平台网上报名。当年,全省1965名临床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考试,1448人获合格证书。至年底,全省累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试者近万人次,其中7787人获第一、第二阶段合格证书。
(二)继续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是适应医学科技发展和岗位需要,提高专业水准而进行的一种终生教育,为医学教育的最高阶段。山东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始于2001年。
2001年6月28日,省卫生厅、省人事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十五”计划》。并公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王天瑞,副主任杨照亮、于富华、董先雨、丁凤深、于淑芳,委员20人;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省中医管理局。确定成立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挂靠山东省立医院,下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药检医技类、预防医学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6个学科组,负责继续医学教育业务指导。山东中医药大学附院负责中医药学业务指导。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四挂钩”,即考试成绩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执业注册挂钩。当年,全省半数以上的市成立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和学科组。
2002年2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发《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公布,全省有44个项目被卫生部批准为年度首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省级项目152个。5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41个学科为全省首批继续医学教育基地。5月15—17日,省卫生厅召开全省继续医学教育会议部署任务。会后,各市相继成立以市卫生局牵头的继续医学教育专门管理机构。8月15日,省卫生厅、省人事厅下发《关于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与好医生网站合作,研发完成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政府版及单位版管理软件,在全省143家医院推广应用,同步建成“山东卫生教育网”。9月,举办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150余人受训。10月,建成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专家库。
2003年1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和刊授专栏的通知》,确定卫生法学、全科医学概论、循证医学、医学科研设计、医院感染学和老年医学为首批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连续实施三年。同时印发《在〈山东卫生〉杂志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刊授专栏的意见》,将刊授专栏作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之一。3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当年山东被批准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9个,省级项目279个。济南、济宁、潍坊、东营4市启动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发《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考核评估制度》。9月,首次组织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首次进行公共课程考试,参加考试47818人,合格率95.2%。
2004年2月,省卫生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把禽流感防治知识作为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和考核的重点内容。3月,组织全省27.74万名卫生人员参加禽流感防治知识考试,合格率98%。4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发通知,确定当年起增设《传染病防治知识》《临床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等公共课程,其中前者为各类卫生人员必修课程,实施周期两年。7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通知》。9月,举行全省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考试,150127人参加,合格率91.24%。
2005年2月,省卫生厅公布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1个,省级374个。5月,省卫生厅公布,分别增加国家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1个和4个。7月2日,组织年度全省公共课程考试,考试科目13门,其中必修课程4门,选修课程9门,10.38万人报考,合格率89.17%。8月上旬,省卫生厅复评验收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8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发通知,增加《抗菌药物和麻醉药品合理应用》为继续医学教育公共必修课程,遂在全省医务人员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专项培训。9月13—15日,卫生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到鲁复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为优秀等次。
当年,山东建起覆盖17市、139个县(市、区)、近万个医疗卫生单位、30余万名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网络和管理体系,二级学科覆盖率100%。开设公共选修课程13门、必修课程5门,举办国家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00余个,年培训5万人次左右,培训对象学分达标率90%以上。
(三)全科医学培训
全科医学是随生物医学模式转变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旨在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医疗卫生保健服务。20世纪90年代后期,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在山东逐步兴起。
1997年11月,卫生部在济南召开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研讨会,要求各地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全科医生,为社区人群提供方便、有效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济宁市依托医学院校为社区卫生机构培训全科医生。1998年,省卫生厅批准滨州医学院为全科医师培训基地。
2000年,省卫生厅制定《山东省全科医学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培训基地需具备固定的办公和培训场所、必要的教学设备和专职师资队伍,能满足不同形式和人员的全科医学培训要求。
2001年,省卫生厅制定《2001—2010年山东省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成立,挂靠山东大学,承担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和研究工作。2002年,各市依托高中等医学院校建立全科医学培训基地18个。
2003年1月,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在济南召开全科医学培训基地负责人会议,各培训基地24人与会。提出培训工作“六个一”要求,即统一计划、统一大纲、统一学籍、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验印发证。当年,省卫生厅在专家论证基础上,统一全省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教材,建立统考题库。
2004年,山东全科医学培训青岛基地培训学员两批,共240余人,培训对象多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医护人员。
至2005年,全省城市社区医护人员均接受不同程度的全科医学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