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健康保健包括青春期、怀孕期、分娩期、哺乳期、更年期五个关键期,做好“五期”保健,关系到妇女和下一代身心健康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山东高度重视妇女健康保健工作,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省由点到面推行妇女保健保偿责任制,实施妇幼保健“四簿四卡”制度,促进了妇女健康保健服务经常化、规范化。1997年起,以贯彻《山东妇女发展纲要》为契机,将妇女保健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实施年度目标管理。同时,广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不断扩大妇女健康查体覆盖面,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2005年,全省已婚妇女健康查体876.4万人,查体率60.18%。
一、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
1985年,省卫生厅在荣成县召开妇幼卫生改革现场会,确定荣成县为全省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及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试点单位。将妇幼保健划分为孕前、孕早、孕中、孕晚、分娩、产褥、新生儿、婴儿、幼儿、学龄前10个时期,进行系统程序化管理。该县在龙须、埠柳、寻山、石岛4个乡镇试点后,在全县推广。至1988年,全县妇幼保健保偿率91%,产妇住院分娩率由75.03%升至91.99%,孕产妇死亡率由19.9/10万降至8/10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由80%升至85.21%,婴儿死亡率由15.73‰降至12.68‰。各地学习荣成经验,有63个县(市、区)的310个乡镇开展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全省孕产妇死亡率67/10万,产前检查率80.2%,产后访视率63.7%,住院分娩率63.3%。
1986年,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省卫生厅编制《母子保健手册》,集婚前保健、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资料于一册,在全省推广应用。年底,有88个县(市、区)应用“四簿四卡”,即出生登记簿,孕产妇死亡登记簿,孕产妇围产期管理登记簿,围产儿、新生儿、婴儿死亡登记簿;新生儿报告卡,围产儿、新生儿、婴儿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妇女病检查治疗记录卡。有121个县(市、区)开展围产期保健试点。
1987年,贯彻卫生部《全国城市围产保健管理办法(试行)》,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落实孕产妇收入院、首诊负责、高危妊娠管理、妊娠合并传染病入院制度;统一各项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含产前检查、产程观察、分娩、产后处理、产后出血诊疗、羊水栓塞治疗常规;建立孕产妇死亡定期评审制度,将“四簿四卡”作为考核女乡医的重要内容,开展高危妊娠专案管理。
1988年,省卫生厅部署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要求突出婚前保健、围产期保健、婴幼儿系统保健“三个重点”;加强婚前、孕前、产前“三个环节”;普及科学接生,提倡住院分娩,落实防滞产、防感染、防产伤、防出血、防窒息措施;选择适宜技术,开展城乡围产保健;推广家庭监护和自我监护,提倡利用B超、胎儿监护仪进行人工监护,普及产前诊断。当年,全省推行围产保健县、乡、村三级负责制,乡医、接生员负责建立早孕母子保健手册、筛查高危妊娠及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组负责产前检查、轻度高危妊娠管理、平产接生、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母子保健手册印制发放、高危妊娠管理、住院监护分娩、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各地成立产科抢救小组,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
1989年5月,省卫生厅、省妇联、省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孕产妇死亡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省里的调查实施方案进行。省成立孕产妇死亡调查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各地人口数、城乡人口出生率,兼顾地理环境和经济水平,共调查133个县(市、区)、502个调查点,覆盖人口1543万人。结果显示,孕产妇死亡123人,死亡率60.8/10万。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心脏病、羊水栓塞、产科感染、肝病和血液病等。调查提示,各级应加大宣传教育和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三级转诊制度,充实急救设备,提高产科质量。当年,全省孕3个月初检率64.12%,产前检查率88.3%,产后访视率75.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4.12%,孕产妇死亡率57/10万,其中城市52/10万,农村64/10万。
1991年4月,遵照卫生部《关于推行妇幼保健保偿责任制的意见》,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开展妇幼保健保偿合同制和各种形式的妇幼保健有偿服务。(1)系统保健保偿。从适龄女青年婚前检查开始,进行新婚卫生指导、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新生儿至学龄前儿童共10期保健保偿。(2)分段保健保偿。依据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内容,把保健保偿分成几个阶段,对其中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实行保健保偿,根据实际服务项目收费。(3)重点保健保偿。从妊娠12周开始到新生儿期,对母婴实行系统保健保偿。6月,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妇女儿童保健保偿服务暂行办法》,在8个县(市、区)48个乡镇开展妇女儿童保健保偿服务。2000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妇幼保健保偿管理办法》,对参保对象、保偿形式、保偿内容、保偿金额、补偿标准、退保条件、收费标准作出规定。
1991年,省卫生厅制定《山东省产后出血防治方案》,启动产后出血防治试点。
1992年,贯彻卫生部《全国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办法》《全国城市围产期保健管理办法》,全省普遍开展以优生优育为中心的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从婚前、孕期、产时、产后和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保健入手,制定保健保偿实施细则,突出婚前、孕期、产时保健,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监护和管理,提高妇女健康保健水平。
1996年6月,省卫生厅在淄博市举办全省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培训班。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为卫生部公布的第三批面向基层推广的技术项目之一。8月,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在威海市召开,总结“八五”时期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讨论“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目标。各市(地)卫生局分管局长、妇幼卫生科科长、妇幼保健院(站)长60余人与会。当年,全省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4.07%,产妇住院分娩率89.27%,孕产妇死亡率31.25/10万,出生缺陷发生率8.8‰。
1997年,全省21个孕产妇死亡监测点监测活产数117680人,孕产妇死亡46例,死亡率39.09/10万,其中城市27.64/10万,农村44.94/10万。
1998年5月,卫生部在全国启动“母亲安全工程”。省卫生厅要求各地以“母亲安全”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家庭对母亲安全的认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9月,省卫生厅委托青岛市卫生局举办全省无痛分娩培训班,17个市(地)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的麻醉科主任、产科主任、助产士受训。
2000年10月,省卫生厅印发《山东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就从事高危妊娠管理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管理程序、监督作出规定。12月,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妇幼卫生工作检查,济南、青岛、淄博、莱芜、烟台、威海、枣庄、日照、泰安、临沂、潍坊、菏泽、济宁13个市达到妇幼保健工作一等标准。
当年,威海市研制《IC卡婚、孕、产系列保健计算机管理》软件,规范婚前、孕期、产期及儿童系统化管理,提高母婴保健质量。无棣县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检测育龄妇女孕前巨细胞病毒,推广孕期口服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应用催产素防止产后出血。全省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6.4%,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5%,住院分娩率96.77%,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99.63%。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6.36/10万,居全国第六位。
2002年3月,WHO母婴及妇女保健研究培训中心在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成立。4月,该院推出“一对一”全程陪伴助产责任制,对进入产房的产妇自宫口开大2厘米至产后2小时转送病房,均由一名助产士全程陪伴,施行心理疏导。通过心理和生活护理减轻、消除产妇紧张焦虑情绪,增强其自然分娩信心。12月,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与北京东方爱婴咨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母婴健康中心,引进拉马泽国际组织产前教育训练课程,为孕妇、新生儿、家庭提供全程人性化顾问式服务。当年,该院设免费热线电话,提供妇女疾病诊治咨询服务、少女早孕援助。接听热线电话1100例,诊治月经病、炎症、肿瘤等疾病830例,提供少女援助115例。
2003年8月,省和各市成立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将死亡孕产妇评审范围由监测点扩展到所有病例。10月,省卫生厅在济南举办全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培训班,贯彻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范技术服务,部署使用《孕期保健手册》。
2005年,全省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92%,住院分娩率98.9%。
二、实施妇女发展纲要
199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11月,省政府颁布《山东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提出加强妇女卫生保健的任务指标和政策措施。
1996年,省卫生厅要求各级以贯彻《山东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为契机,全面落实妇女医疗保健措施,提高妇女健康水平。6月,山东有6个单位因实施《纲要》成绩突出被卫生部授予“全国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有93人获“全国妇幼卫生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7年1月,省卫生厅授予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等25个单位“全省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58人“全省妇幼卫生先进工作者”称号,记三等功一次。12月,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山东妇女发展纲要〉年度目标管理计划的通知》,对纲要中可量化的指标进行年度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其中省卫生厅承担9项指标任务。
1996—2000年省卫生厅承担《山东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年度目标一览表
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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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纲要目标 │ 年度目标(%) ┃
┃ ├────┬────┬───┬────┬───┨
┃ │ 1996年 │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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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全省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85 │ 85 │ 85 │ 85 │ 85 ┃
┃85%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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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接生率超过99% │ 99 │ 99 │ 99 │ 99 │超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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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80% │ 80 │ 80 │ 80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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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0/10万 │ 31.5 │ 31 │ 30.5 │ 30.5 │ 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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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喂养率达到80% │ 70 │ 70 │ 75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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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0年,90%以上的县妇幼保健院开 │ 90 │ 90 │ 90 │ 90 │90以上┃
┃展婚前检查,先天性病残儿发生率减少├────┼────┼───┼────┼───┨
┃1/2 │ │ │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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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0年乡镇妇幼卫生人员产科急救知│ 70 │ 80 │ 80 │ 90 │ 90 ┃
┃识及技能培训覆盖率9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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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村级接生员复训率达到90%以 │ 90 │ 90 │ 90 │ 90 │90以上┃
┃上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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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省消除因妇女孕期及哺乳期缺│ │ 70 │ 100 │ │ ┃
┃碘所致儿童智力损害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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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省委下发《关于调整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省委副书记陈建国为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凤基、副省长邵桂芳、省妇联主席赵玉兰为副主任,省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在省妇联设办公室。省、市(地)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山东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审,推动妇幼保健任务落实。2003年5月,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调整成员,省委副书记姜大明任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道玉、副省长王军民、省妇联主席赵玉兰为副主任,34个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当年,济南等4市(地)开展育龄妇女贫血和低出生体重抽样调查,为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供依据。监测《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32项卫生指标中,有26项提前实现2000年目标。孕产妇死亡率29.88/10万,婴儿死亡率26.31‰,出生缺陷率6.48‰。全省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4.33%,住院分娩率94.46%,新法接生率99%,为全国较早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省份之一。
2000年3月,省卫生厅组织全省妇幼卫生工作检查。结果显示,17市(地)均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并列入“九五”计划和远期目标规划,提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阶段性目标。各级人大视察《母婴保健法》执行情况。济南市以市长令发布《母婴保健若干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布《妇女儿童保健管理规定》,设母婴保健专项经费。淄博市人民政府出台《妇幼保健保偿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创建爱婴市实施方案》,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婚前医学检查管理暂行规定》。部分市(地)成立协调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当年,全省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6.4%,比1995年上升4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由31.47/10万降至26.36/10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5%以上,住院分娩率96.77%,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99.63%,出生缺陷率8.84‰,如期完成“九五”时期《山东省妇女发展纲要》中的卫生保健指标。
2001年12月,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贯彻〈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意见》《关于公布实施〈山东妇女发展纲要〉、〈山东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县(市、区)的通知》,确定章丘市、青岛市李沧区、淄博市周村区、滕州市、广饶县、莱州市、潍坊市潍城区、曲阜市、泰安市岱岳区、荣成市、莒县、莱芜市莱城区、沂水县、夏津县、阳谷县、菏泽市牡丹区、邹平县为省级示范单位。
当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表彰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180名,其中20人立一等功。
当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30.17/10万,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占31.71%,羊水栓塞占29.27%,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占9.76%,妊娠合并心脏病占4.88%,妊娠合并脑血管病占4.88%。与以往相比,妊娠高血压呈下降趋势,妊娠合并心脏病、产科感染比例下降,羊水栓塞显著升高。全省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6.37%,系统管理率91.81%,产后访视率94.17%,住院分娩率97.41%,产后保健服务率94%,城市各项保健服务指标均高于农村。
图8-1 1990—2001年山东省孕产妇死亡率曲线示意图
图8-2 1990—2001年山东省孕产妇死因构成示意图
图8-3 1996—2001年全省孕产妇产前检查率示意图
图8-4 1996—2001年全省孕产妇产后访视率示意图
2005年7月,省卫生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山东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行动方案(2005—2010年)》,提出行动干预措施。10月,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授予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等50个单位“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00人“全省妇幼保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30人记三等功。
三、婚前健康检查
1986年5月,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各地启动婚前保健试点,成立婚前医学检查门诊,配备仪器设备,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服务。
1988年,贯彻《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省卫生厅确定威海市环翠区妇幼保健站为婚前健康检查省级试点单位,当年婚检率100%。
1989年,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婚前健康检查试点的通知》,确定在济南、青岛两市市区和莱州市、威海市环翠区进行婚前健康检查试点。济南市卫生局制定《婚检门诊条件与质量标准》,统一全市婚检门诊科室设置、婚检内容、质量要求、婚检后处理注意事项。制定《婚检化验室工作标准及要求》《婚前医学检查有关疾病诊断标准指导原则》《婚前检查(遗传部分)》《性传播疾病与麻风病》检查标准。
1993年12月,省政府颁布《山东省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就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婚检质量、管理、技术指导作出规定。全省婚前健康检查步入法制化轨道。
1994年1月,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民政部门和各大企业依照《山东省婚前医学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婚前健康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至10月,全省有13个市(地)、101个县(市、区)开展婚前健康检查,115所妇幼保健机构被确定为婚前健康检查定点单位,完成适龄结婚青年婚前健康检查14.22万人,发现各种疾病9857人,有1015人暂缓结婚。
1997年,贯彻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各级加强婚前保健服务机构和婚检技术人员管理,规范检查表格及查体证明。
1998年9月,省卫生厅印发《山东省婚前保健工作检查方案》,组织检查开展婚前保健的妇幼卫生机构,考核专业人员理论及实际操作水平,实行量化赋分,总分1000分,850分为合格,责令850分以下者限期整改。当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74.6%,其中城市81.06%,农村68%。1999年,全省有75.27万名适龄青年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2000年12月,遵卫生部指示,各地在婚前医学检查、孕产妇体检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自愿检测。当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88%,有的市达到100%。
2001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87.43%,其中城市89.17%,农村85.08%,疾病检出率8.61%。检出的疾病中,生殖系统疾病占42.45%,内科系统疾病占21.82%,指定传染病占22.19%,性病占2.27%,严重遗传病占0.57%。对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严重遗传病、有关精神病患者分别提出医学指导意见,对性病、生殖系统疾病给予治疗。
图8-5 1996—2001年全省婚检疾病检出率示意图
2003年8月,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要求各地依法加强对婚前保健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婚检质量。10月10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取消强制婚检,全省婚前健康检查率骤降,有的市婚检率低于0.5%。2004年,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5.39%,疾病检出率6.53%。
2005年1月24—30日,遵照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周”活动。宣传对象为20岁以上的未婚者、新婚未婚检者及其父母、亲属。内容包括婚前医学检查意义、检查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婚育疾病防治方法。当年,曲阜市借助“新农合”开展婚前健康检查,由“新农合”经费资助40元、个人拿30元、市妇幼保健院承担30元,婚检率明显提高。兖州市人民政府出资为全市所有婚姻当事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全省婚前医学检查率7.6%,疾病检出率6.42%。
四、妇女病防治
1985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与妇联、工会、教委协作,开展以宫颈癌、乳腺癌为重点的妇女病查治工作。1986年,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育龄妇女常见病、多发病普查普治,查体20万余人。
1987年,贯彻国务院《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各级卫生、妇联、工会等部门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每两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妇幼保健门诊,坚持门诊查体与巡回普查相结合,边查边治,定期随访。规模较大的企业设女工冲洗室、哺乳室,怀孕7个月女工免上夜班,孕妇及哺乳女工调离有毒有害车间。
1988年,遵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完善女职工卫生保健措施,经期、孕期、哺乳期不安排禁忌劳动,落实产假和工间哺乳时间等待遇。莱芜市妇幼保健院、泰山医学院联合开展妇女乳腺肿瘤普查,共调查2584人,发现乳腺疾病189例,发病率7.3%。其中乳腺癌3例,乳腺纤维瘤44例,乳腺脂肪瘤6例,乳腺增生122例,乳腺血管瘤1例,其他乳腺疾病13例。1989年,聊城地区开展育龄妇女疾病普查普治,共查体76.8万人,发现和治疗子宫脱垂患者769例。
1992年,潍坊市开展女职工乳腺病普查,共查3000余人,乳腺病发病率12.68%。
1993年3月,省卫生厅、省劳动局、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妇女“五期”(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围生育期保健、围绝经期保健、老年期保健)保健和常见病查治。11月,省卫生厅、省劳动厅、省人事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女职工保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女职工保健组织,落实保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更年期女职工心理调查,共查机关、企事业单位30余个,45~55岁女职工549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者351人。
1997年,招远县厂矿企业投资2.2万元,购置女工冲洗器100台,对更年期症状严重,不能胜任工作的女职工进行工种调整。
1999年,淄博市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万名农村妇女查体活动,以妇科及宫颈涂片、乳腺为主,侧重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查体7004人。2000年,查体4152人。
2001年12月,省卫生厅组织开展全省妇科常见病抽样调查,内容含滴虫性阴道炎、念珠菌性阴道炎、老年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慢性盆腔炎、附件炎、淋病、尖锐湿疣、子宫和附件肿瘤、子宫脱垂、阴道膨出。
2002年4月,无棣县“生殖道感染干预”第一期工程启动,抽调妇科业务骨干,按照统一设计的生殖健康调查表规定项目、标准,一人一表,现场登记、咨询、检查。共查妇女7.8万人。
2003年8月,省卫生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至2010年,全省妇女生殖道感染发生率比2002年下降1/5。要求强化定期查体制度,城市在职女职工每1—2年普查一次,逐步开展农村妇女定期健康查体;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东营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健康促进俱乐部,以会员方式运营,针对女性生理特点,给予个性化、综合性、连续性治疗和保健指导。
2005年,全省开展已婚妇女健康查体876.44万人,查体率60.18%,妇女病检出率2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