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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探索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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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省卫生厅要求各地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确定济南、青岛两市先行试点。1996年,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人民政府把社区卫生服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作为“德政民心”工程加以落实,并在90余个街道办事处开展试点。
1997年9月29—30日,省卫生厅在济南召开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座谈会,推广济南市、青岛市四方区、济宁市市中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经验。11月,卫生部在济南召开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研讨会。会议认为,济南社区卫生服务起点高、功能全,是卫生工作的一次革命,代表着未来卫生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方向。
2000年3月,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就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年底前设区的市和部分县级市基本完成试点和扩大试点工作,并加快推广步伐,力争三五年时间在全省建立起组织比较健全、功能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当年,青岛、济南、淄博、威海试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将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项目纳入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2001年,省卫生厅以民意测验方式,开展城市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调查,依据调查结果,于2002年5月制定印发《山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试行)》,将社区医疗、健康教育、疾病(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与青少年保健、老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列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范畴。
2003年3月,全省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认真推广试点经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步伐。经验包括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形成发展合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社区卫生机构建设起点高,进展快;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灵活,初步实现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益的目标。
2005年底,全省有12个市驻地、90余个县(市、区)驻地的广大城区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骨干,以门诊部、卫生所、护理院、托老所、诊所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对象,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为内容的卫生服务系统,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