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5年,根据全省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急诊医疗需求急剧增加的实际,山东省卫生部门大力推进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培训急救医务人员,配置先进设备,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急救服务能力。
1980年,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要求城市医院建立健全急救组织,切实解决急救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简陋,管理不善,“急诊不急”问题。少数省属综合医院在急诊室基础上成立急诊科。
1986年,省立医院急诊科有医护人员34人,其中住院医师12人,主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护士19人。设急诊观察床40张,配有心电图机、洗胃机、清创包、除颤器、监护仪。济南、潍坊市设有急救站,依托综合医院,每处医护人员6~20人,救护车2~7辆,观察床10张左右。青岛市设救护站,编制独立,职工26人,救护车6辆。费县、茌平县设急救站,各有救护车2~5辆,医护人员4~6人。其他省、市、县级综合医院设急诊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开展急诊、急救工作。
1987年,山东省急诊医学会成立,委托省立医院牵头举办急诊业务培训班6期,414人受训。
1988年10月,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急救医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地)驻地建立急救中心,主要任务是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全市(地)病员急救、分流,现场和途中抢救、护送,处理急救信息,开展急救医学科研、教学和急救知识普及工作。县级综合医院和其他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成立急诊科,主要任务是抢救、监护和治疗急、危、重伤病员,宣传普及急救知识。
1990年,潍坊市急救中心成立,设于市人民医院,为全省首家急救中心。济南市中心医院、青岛市立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成立急诊科。1991年,蒙阴、临沭、郯城、平邑县设红十字急救站,多挂靠县人民医院。烟台山医院成立急诊科。
1993年起,县级以上医院陆续开通120急救电话。省立医院急诊科业务用房增至1500平方米,设9个诊室及清创室、手术室、化验室和内、外两个抢救室,观察床9张,ICU病房床位8张,急诊病房床位30张。配备除颤器1台、起搏器1台、监护仪9台、中心监护仪2台、呼吸机2台、自动洗胃机3台。
1994年,青岛市撤销救护站,成立急救中心,编制增至50人。山东省交通急救中心成立,设在省交通医院,急救医生和驾驶员均兼职。在济青高速公路济南零点处设急救站,配救护车1辆,医生2名,实行24小时服务。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医院设急诊科。郯城、苍山、峄城、蒙阴等县(市、区)人民医院成立急诊科,设床位9~12张,配医护人员5~10名。1995年,兖州矿务局总医院成立矿山急救中心,设床位30张。滨州地区人民医院设急救中心。
1995年,济南市急救中心在济南市中心医院成立,下设11家急救分中心,含市立一院、市立三院、市立四院、市立五院、市中医院、槐荫医院、仲宫医院、济南警官医院、山东交通医院、空军总医院、济南106医院。
1996年,德州、莱芜、青岛、临沂、淄博、烟台、泰安等市成立急救中心,多挂靠市人民医院或当地最大的综合性医院。全省配备急诊救护车700余台。
1997年,省交通急救中心与济南市公安局110联动,与天桥区交警、保险公司联合成立道路伤害急救中心,及时救治无姓名、无住址、无钱的“三无”病人。苍山县医院设急救站,成立院前急救小组,配救护车5辆,抢救急危病人1300人次。
1998年8月,省卫生厅成立灾害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厅长任组长,下设急救指挥中心,负责重大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统一指挥调度。印发《山东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实施办法》,促进了全省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各市(地)驻地普遍建立起依附人民医院或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配备医生、护士20~50人,床位15~40张,救护车8~15辆。多数县级人民医院在急诊科基础上成立急救站,设观察床15张左右。
1998年,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建立院内报警求助服务中心,开通院内110报警电话。烟台山医院成立烟台市创伤急救中心,建立与110联动系统。枣庄市立医院新建急诊科大楼启用,设诊断室、抢救室、处置室、洗胃间、观察室,观察床6张,病床20张,ICU病床4张。
1999年,济南市成立120指挥调度中心,为全省首家。济南市人民政府投资141万元建设的“120”调度指挥系统启用,利用CTI数字语音话务平台,对辖区内急危重病人抢救实行统一指挥调度,整合了急救医疗资源,提高了急救时效和抢救成功率。
2000年,全省急救中心增至19处,各配医护人员25~45人,救护车6~15辆。急救站120余处,每处医护人员8~30人,救护车4~8辆,每车配备常用急救药品、器械。
2001—2003年,潍坊、淄博、日照、枣庄市120指挥调度中心相继成立,前三者为独立设置,后者依附市人民医院。
2004年6月,省卫生厅、省通信管理局转发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并提出贯彻意见。(1)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各市要结合当地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地理位置特点,以缩短急救半径、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为目标,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原则,充分利用辖区内现有医疗资源,科学组建院前急救网络,凡设立紧急救援中心或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院前急救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资格准入制度,规范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凡设立急救中心直接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健全院前急救站点,确保发生医疗救援呼救时能及时到达目的地。(2)健全急诊急救管理制度,规范急救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急救技术水平。(3)严格急救特服号码管理。“120”急救电话设置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严禁医疗机构和电信运营企业擅自开通非“120”特服号码。
2005年,全省有6个市设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其中5处为单独设置,独立运营。一般配专职人员8~30人。青岛市急救中心集急救调度指挥与院前急救于一体。各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CTI数字语音话务平台,与110报警电话联动,并与急救中心、急救站、各医院急诊科实现有线、无线对接,信息传输准确。其他11市120指挥调度中心进入筹建阶段,急救指挥调度暂依附综合医院。省属综合医院均设急诊科,床位20~70张,医护人员30~50名。其中省立医院急诊科内设诊室6个,床位70张,配有心电监护仪26台和全自动洗胃机、呼吸机、除颤器、生化仪、电冰帽等抢救设备。各市依托人民医院设急救中心,每处医护人员25~40名,床位15~35张,各配有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呼吸机、洗胃机等设备。各县(市、区)依托综合医院设急救站或急救分中心,每处医护人员10~25名,床位15张左右。一般配有除颤仪、呼吸机、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
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急救中心23处,分中心、急救站130处,急救车辆900余台,急救工作人员800余人,急救网络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反应灵敏的医疗急救网络。
第一节 机构网络
1986—2005年,根据全省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急诊医疗需求急剧增加的实际,山东省卫生部门大力推进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培训急救医务人员,配置先进设备,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急救服务能力。
1980年,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急救工作的意见》,要求城市医院建立健全急救组织,切实解决急救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简陋,管理不善,“急诊不急”问题。少数省属综合医院在急诊室基础上成立急诊科。
1986年,省立医院急诊科有医护人员34人,其中住院医师12人,主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护士19人。设急诊观察床40张,配有心电图机、洗胃机、清创包、除颤器、监护仪。济南、潍坊市设有急救站,依托综合医院,每处医护人员6~20人,救护车2~7辆,观察床10张左右。青岛市设救护站,编制独立,职工26人,救护车6辆。费县、茌平县设急救站,各有救护车2~5辆,医护人员4~6人。其他省、市、县级综合医院设急诊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开展急诊、急救工作。
1987年,山东省急诊医学会成立,委托省立医院牵头举办急诊业务培训班6期,414人受训。
1988年10月,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急救医疗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地)驻地建立急救中心,主要任务是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全市(地)病员急救、分流,现场和途中抢救、护送,处理急救信息,开展急救医学科研、教学和急救知识普及工作。县级综合医院和其他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成立急诊科,主要任务是抢救、监护和治疗急、危、重伤病员,宣传普及急救知识。
1990年,潍坊市急救中心成立,设于市人民医院,为全省首家急救中心。济南市中心医院、青岛市立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成立急诊科。1991年,蒙阴、临沭、郯城、平邑县设红十字急救站,多挂靠县人民医院。烟台山医院成立急诊科。
1993年起,县级以上医院陆续开通120急救电话。省立医院急诊科业务用房增至1500平方米,设9个诊室及清创室、手术室、化验室和内、外两个抢救室,观察床9张,ICU病房床位8张,急诊病房床位30张。配备除颤器1台、起搏器1台、监护仪9台、中心监护仪2台、呼吸机2台、自动洗胃机3台。
1994年,青岛市撤销救护站,成立急救中心,编制增至50人。山东省交通急救中心成立,设在省交通医院,急救医生和驾驶员均兼职。在济青高速公路济南零点处设急救站,配救护车1辆,医生2名,实行24小时服务。山东黄河河务局黄河医院设急诊科。郯城、苍山、峄城、蒙阴等县(市、区)人民医院成立急诊科,设床位9~12张,配医护人员5~10名。1995年,兖州矿务局总医院成立矿山急救中心,设床位30张。滨州地区人民医院设急救中心。
1995年,济南市急救中心在济南市中心医院成立,下设11家急救分中心,含市立一院、市立三院、市立四院、市立五院、市中医院、槐荫医院、仲宫医院、济南警官医院、山东交通医院、空军总医院、济南106医院。
1996年,德州、莱芜、青岛、临沂、淄博、烟台、泰安等市成立急救中心,多挂靠市人民医院或当地最大的综合性医院。全省配备急诊救护车700余台。
1997年,省交通急救中心与济南市公安局110联动,与天桥区交警、保险公司联合成立道路伤害急救中心,及时救治无姓名、无住址、无钱的“三无”病人。苍山县医院设急救站,成立院前急救小组,配救护车5辆,抢救急危病人1300人次。
1998年8月,省卫生厅成立灾害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厅长任组长,下设急救指挥中心,负责重大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统一指挥调度。印发《山东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实施办法》,促进了全省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各市(地)驻地普遍建立起依附人民医院或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配备医生、护士20~50人,床位15~40张,救护车8~15辆。多数县级人民医院在急诊科基础上成立急救站,设观察床15张左右。
1998年,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建立院内报警求助服务中心,开通院内110报警电话。烟台山医院成立烟台市创伤急救中心,建立与110联动系统。枣庄市立医院新建急诊科大楼启用,设诊断室、抢救室、处置室、洗胃间、观察室,观察床6张,病床20张,ICU病床4张。
1999年,济南市成立120指挥调度中心,为全省首家。济南市人民政府投资141万元建设的“120”调度指挥系统启用,利用CTI数字语音话务平台,对辖区内急危重病人抢救实行统一指挥调度,整合了急救医疗资源,提高了急救时效和抢救成功率。
2000年,全省急救中心增至19处,各配医护人员25~45人,救护车6~15辆。急救站120余处,每处医护人员8~30人,救护车4~8辆,每车配备常用急救药品、器械。
2001—2003年,潍坊、淄博、日照、枣庄市120指挥调度中心相继成立,前三者为独立设置,后者依附市人民医院。
2004年6月,省卫生厅、省通信管理局转发卫生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并提出贯彻意见。(1)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各市要结合当地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地理位置特点,以缩短急救半径、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为目标,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原则,充分利用辖区内现有医疗资源,科学组建院前急救网络,凡设立紧急救援中心或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统一指挥调度院前急救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资格准入制度,规范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医院急诊科建设与管理。凡设立急救中心直接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健全院前急救站点,确保发生医疗救援呼救时能及时到达目的地。(2)健全急诊急救管理制度,规范急救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急救技术水平。(3)严格急救特服号码管理。“120”急救电话设置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严禁医疗机构和电信运营企业擅自开通非“120”特服号码。
2005年,全省有6个市设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其中5处为单独设置,独立运营。一般配专职人员8~30人。青岛市急救中心集急救调度指挥与院前急救于一体。各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均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CTI数字语音话务平台,与110报警电话联动,并与急救中心、急救站、各医院急诊科实现有线、无线对接,信息传输准确。其他11市120指挥调度中心进入筹建阶段,急救指挥调度暂依附综合医院。省属综合医院均设急诊科,床位20~70张,医护人员30~50名。其中省立医院急诊科内设诊室6个,床位70张,配有心电监护仪26台和全自动洗胃机、呼吸机、除颤器、生化仪、电冰帽等抢救设备。各市依托人民医院设急救中心,每处医护人员25~40名,床位15~35张,各配有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呼吸机、洗胃机等设备。各县(市、区)依托综合医院设急救站或急救分中心,每处医护人员10~25名,床位15张左右。一般配有除颤仪、呼吸机、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
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急救中心23处,分中心、急救站130处,急救车辆900余台,急救工作人员800余人,急救网络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反应灵敏的医疗急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