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简称“四害”)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1986—2005年,山东把除“四害”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创建卫生城市的先决条件,实行专群结合,突击与经常结合,有效控制了“四害”密度。
1986年5月,邹县和济宁市柳行乡实行除“四害”承包责任制,其新颖的组织形式,受到中央爱卫会主任廖汉生赞扬。经全国专家组考核,邹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一个“三无”( 无蚊、无蝇、无鼠)县城。当年,全省开展以“防病保粮”为主题的大规模灭鼠活动。省防疫站指导各地推广毒饵盒、毒饵站,以县(市、区)为单位,发动群众,堵鼠洞、断鼠粮、消除老鼠栖息场所。冬、春集中投饵灭鼠,实行统一时间、统一拌饵、统一投药,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房。采取化学、物理、生物结合方法杀灭蚊、蝇、蟑螂。
1987年4月,省爱卫会印发《山东省无鼠害市(地)、县(市、区)和单位考核、鉴定、命名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无鼠害地区、单位的考核、鉴定和命名工作须在各级爱卫会领导下进行,对已获无鼠害单位称号2年以上者,可组织抽样检查,对巩固措施不力,鼠密度回升超标者,要求限期达标,6个月后复查仍未达标者,取消其无鼠害单位称号。
1988年4月,省爱卫会、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行蚊香卫生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规定由省防疫站验发卫生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销售。12月,省爱卫会转发中央爱卫会办公室《灭蚊、蝇、臭虫、蟑螂考核鉴定标准及办法》,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达标规划,对已达到灭蚊、蝇、臭虫、蟑螂考核标准的市、县、单位,按分级管理原则,申报上一级爱卫会考核鉴定。当年,各地落实冬、春两季集中灭鼠、重点地区灭鼠、创建除“四害”先进城市三项措施。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清除垃圾、疏通沟渠、改造厕所、整建农贸市场,降低“四害”密度。惠民地区被中央爱卫会命名为第一个灭鼠先进地区。全省有63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
1990年,经专家考核,全省131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
1995年3月,省爱卫会下发通知,要求农村以灭鼠防病保粮为重点,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将野外和室内鼠密度分别降至2%和1%以下。
1997年1月,遵全国爱卫会指示,省爱卫会要求各地严禁使用剧毒灭鼠药品;全面检查灭鼠药生产、营销、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杜绝剧毒急性鼠药生产、销售。
1998年4月,省爱卫会办公室转发《菏泽市王庄村剧毒急性鼠药中毒情况通报》称:1996年4月以来,王庄自然村相继发生癫痫样发作的不明原因恶性疾病28例,死亡7例。菏泽市卫生局5次聘请省、市医学专家实地调查,并将样本送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进行毒物鉴定,结论为“毒鼠强”中毒所致。旋采取措施:一律收缴、统一销毁、无害化处理市售烈性灭鼠药、农药;没收销毁市场上所有制售鼠药工具和鼠药;要求各地加大剧毒急性鼠药查禁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1999年11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12月在全省大、中专院校集中开展一次灭鼠防病活动。要求各级教育、卫生部门加强领导,各学校做到组织、人员、经费、药械“四落实”,确保灭鼠效果。当年,经考核全省有58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
2000年2月,省爱卫会下发《关于开展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急性剧毒鼠药者,肃清生产窝点,规范鼠药流通渠道,严把进药关,消除急性剧毒鼠药危害。
2003年9月,省爱卫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级爱卫会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实现年内消除毒鼠强危害目标。
2005年,经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全省有68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12个国家卫生城市和4个等待全国爱卫会验收的城市达到消灭蚊、蝇、蟑标准要求。
第三节 除“四害”
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简称“四害”)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1986—2005年,山东把除“四害”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创建卫生城市的先决条件,实行专群结合,突击与经常结合,有效控制了“四害”密度。
1986年5月,邹县和济宁市柳行乡实行除“四害”承包责任制,其新颖的组织形式,受到中央爱卫会主任廖汉生赞扬。经全国专家组考核,邹县被命名为全国第一个“三无”( 无蚊、无蝇、无鼠)县城。当年,全省开展以“防病保粮”为主题的大规模灭鼠活动。省防疫站指导各地推广毒饵盒、毒饵站,以县(市、区)为单位,发动群众,堵鼠洞、断鼠粮、消除老鼠栖息场所。冬、春集中投饵灭鼠,实行统一时间、统一拌饵、统一投药,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房。采取化学、物理、生物结合方法杀灭蚊、蝇、蟑螂。
1987年4月,省爱卫会印发《山东省无鼠害市(地)、县(市、区)和单位考核、鉴定、命名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无鼠害地区、单位的考核、鉴定和命名工作须在各级爱卫会领导下进行,对已获无鼠害单位称号2年以上者,可组织抽样检查,对巩固措施不力,鼠密度回升超标者,要求限期达标,6个月后复查仍未达标者,取消其无鼠害单位称号。
1988年4月,省爱卫会、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行蚊香卫生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规定由省防疫站验发卫生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销售。12月,省爱卫会转发中央爱卫会办公室《灭蚊、蝇、臭虫、蟑螂考核鉴定标准及办法》,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达标规划,对已达到灭蚊、蝇、臭虫、蟑螂考核标准的市、县、单位,按分级管理原则,申报上一级爱卫会考核鉴定。当年,各地落实冬、春两季集中灭鼠、重点地区灭鼠、创建除“四害”先进城市三项措施。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清除垃圾、疏通沟渠、改造厕所、整建农贸市场,降低“四害”密度。惠民地区被中央爱卫会命名为第一个灭鼠先进地区。全省有63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
1990年,经专家考核,全省131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
1995年3月,省爱卫会下发通知,要求农村以灭鼠防病保粮为重点,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将野外和室内鼠密度分别降至2%和1%以下。
1997年1月,遵全国爱卫会指示,省爱卫会要求各地严禁使用剧毒灭鼠药品;全面检查灭鼠药生产、营销、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杜绝剧毒急性鼠药生产、销售。
1998年4月,省爱卫会办公室转发《菏泽市王庄村剧毒急性鼠药中毒情况通报》称:1996年4月以来,王庄自然村相继发生癫痫样发作的不明原因恶性疾病28例,死亡7例。菏泽市卫生局5次聘请省、市医学专家实地调查,并将样本送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进行毒物鉴定,结论为“毒鼠强”中毒所致。旋采取措施:一律收缴、统一销毁、无害化处理市售烈性灭鼠药、农药;没收销毁市场上所有制售鼠药工具和鼠药;要求各地加大剧毒急性鼠药查禁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1999年11月,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12月在全省大、中专院校集中开展一次灭鼠防病活动。要求各级教育、卫生部门加强领导,各学校做到组织、人员、经费、药械“四落实”,确保灭鼠效果。当年,经考核全省有58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
2000年2月,省爱卫会下发《关于开展春季集中灭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急性剧毒鼠药者,肃清生产窝点,规范鼠药流通渠道,严把进药关,消除急性剧毒鼠药危害。
2003年9月,省爱卫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级爱卫会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实现年内消除毒鼠强危害目标。
2005年,经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全省有68个县(市、区)基本达到无鼠害目标。12个国家卫生城市和4个等待全国爱卫会验收的城市达到消灭蚊、蝇、蟑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