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防疫站毒理检验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85年开始拓展检验项目。当年,参加马踏湖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调查,承担浓缩水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和鸭卵孵化试验,显示污染区死胚率明显高于对照区。
1986年,检测8个生产厂家4类化妆品51份样品安全性,其中25%的样品有毒性,66.76%的样品有轻度以上刺激性,47.83%的样品对染色体畸变相对危险度大于空白对照组,证明被检化妆品存有卫生质量安全问题。
1988年,在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市开展城市冬、夏两季污染区和清洁区飘尘提取物Ames(污染物致突变性检测)试验,显示室内外飘尘提取物对TA98和TA100菌株都有致突变性,对TA98菌株有较强直接致突变性。4城市室外冬、夏两季污染区均高于清洁区,烟台市为重,其次为济南、淄博、青岛市。通过气管灌注飘尘提取物进行大鼠肺组织损伤试验。
1990年,对23个化妆品生产厂家89份产品进行毒理测试,做皮肤刺激试验54份,急性毒性试验26份,微核试验18份。
1992年3—6月,对菏泽地区、威海市、临沂地区840余名放射人员进行染色体和微核检测,制标本片2660余张,阳性率5‰。采用基因位点突变法检测新型卫生杀虫剂长效灭害灵遗传毒性,显示对胺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原药混配杀虫剂长效灭害灵的Ames试验结果呈阴性,无潜在性遗传毒性。
1992年,开展国产和进口硬质后房型人工晶体毒性测试,显示人工晶状体肌肉内埋植后,7天和14天晶状体试样周围以炎性反应为主,60天反应基本消失,90天完全消失。
1993年,采用Ames试验和中国地鼠肺(V79)染色体畸变试验法,对人工晶状体浸提液进行致突变性试验,显示用聚甲基丙酸甲脂材料制成的人工晶状体无致突变性。
1994年,完成橡实淀粉毒性试验,检测微核率和精子畸形率等,表明橡实淀粉属无毒物质。
1995年,开展氧化铝致精子畸变、蓄积毒性试验,表明高、中剂量组精子畸形率分别为6.72%、4.64%,与阴性对照组相比有极显著性差异,低剂量组与阴性对照组相比有显著性差异,3个剂量组氧化铝与精子畸形率呈剂量反应关系,蓄积毒性试验属轻度蓄积。
1996年8月,开展乳酸、双歧杆菌核酸提取物对小鼠肉瘤-180(S180)抑制试验,显示乳酸、双歧杆菌提取物对S180有明显抑制作用,抑瘤率分别为44.2%、55.37%、61.16%、63.22%。免疫功能调节试验表明,乳酸、双歧杆菌提取物能改善和调节在肿瘤状态下被抑制的机体免疫力。毒理学结果显示,乳酸、双歧杆菌提取物无明显毒性作用。
1998年,开展各种电冰箱材料毒理检测40余份,检测化妆品12份、杀虫剂7份、消毒剂12份。完成保健用品、塑料制品、纺织品涂料、抗渗水泥制品、避孕用品42份122个毒理检测项目。进行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48份。
2000年,完成毒理学检测项目665项、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39份。保健食品功能学实验室通过复审,可承担12项保健食品功能检验评价项目。2001年,完成毒理学评价样品199份、检测项目335项,报出数据21630个。进行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57份。
2002年,省防疫站建成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实验室并通过省级验收。新建豚鼠、小鼠、家兔试验室和检疫室、实验动物室。9月,通过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可开展毒理学评价、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项目27项,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涉水产品、化学品等。当年,接受183个单位185份样品毒理学评价,完成检测项目472项、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60份。
2004年,省疾控中心完成57份保健食品、84份化学品样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对39份保健食品进行功能学检测。获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丙级资质,可开展化学品急性毒性、皮肤刺激、过敏及致突变等试验。
2005年,省疾控中心完成49份保健食品和41份化学品样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开展保健食品功能学检测47项,项目涉及工业化学品、农药等。
第二节 毒理与功能检验
省卫生防疫站毒理检验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85年开始拓展检验项目。当年,参加马踏湖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调查,承担浓缩水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和鸭卵孵化试验,显示污染区死胚率明显高于对照区。
1986年,检测8个生产厂家4类化妆品51份样品安全性,其中25%的样品有毒性,66.76%的样品有轻度以上刺激性,47.83%的样品对染色体畸变相对危险度大于空白对照组,证明被检化妆品存有卫生质量安全问题。
1988年,在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市开展城市冬、夏两季污染区和清洁区飘尘提取物Ames(污染物致突变性检测)试验,显示室内外飘尘提取物对TA98和TA100菌株都有致突变性,对TA98菌株有较强直接致突变性。4城市室外冬、夏两季污染区均高于清洁区,烟台市为重,其次为济南、淄博、青岛市。通过气管灌注飘尘提取物进行大鼠肺组织损伤试验。
1990年,对23个化妆品生产厂家89份产品进行毒理测试,做皮肤刺激试验54份,急性毒性试验26份,微核试验18份。
1992年3—6月,对菏泽地区、威海市、临沂地区840余名放射人员进行染色体和微核检测,制标本片2660余张,阳性率5‰。采用基因位点突变法检测新型卫生杀虫剂长效灭害灵遗传毒性,显示对胺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原药混配杀虫剂长效灭害灵的Ames试验结果呈阴性,无潜在性遗传毒性。
1992年,开展国产和进口硬质后房型人工晶体毒性测试,显示人工晶状体肌肉内埋植后,7天和14天晶状体试样周围以炎性反应为主,60天反应基本消失,90天完全消失。
1993年,采用Ames试验和中国地鼠肺(V79)染色体畸变试验法,对人工晶状体浸提液进行致突变性试验,显示用聚甲基丙酸甲脂材料制成的人工晶状体无致突变性。
1994年,完成橡实淀粉毒性试验,检测微核率和精子畸形率等,表明橡实淀粉属无毒物质。
1995年,开展氧化铝致精子畸变、蓄积毒性试验,表明高、中剂量组精子畸形率分别为6.72%、4.64%,与阴性对照组相比有极显著性差异,低剂量组与阴性对照组相比有显著性差异,3个剂量组氧化铝与精子畸形率呈剂量反应关系,蓄积毒性试验属轻度蓄积。
1996年8月,开展乳酸、双歧杆菌核酸提取物对小鼠肉瘤-180(S180)抑制试验,显示乳酸、双歧杆菌提取物对S180有明显抑制作用,抑瘤率分别为44.2%、55.37%、61.16%、63.22%。免疫功能调节试验表明,乳酸、双歧杆菌提取物能改善和调节在肿瘤状态下被抑制的机体免疫力。毒理学结果显示,乳酸、双歧杆菌提取物无明显毒性作用。
1998年,开展各种电冰箱材料毒理检测40余份,检测化妆品12份、杀虫剂7份、消毒剂12份。完成保健用品、塑料制品、纺织品涂料、抗渗水泥制品、避孕用品42份122个毒理检测项目。进行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48份。
2000年,完成毒理学检测项目665项、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39份。保健食品功能学实验室通过复审,可承担12项保健食品功能检验评价项目。2001年,完成毒理学评价样品199份、检测项目335项,报出数据21630个。进行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57份。
2002年,省防疫站建成无特定病原体动物实验室并通过省级验收。新建豚鼠、小鼠、家兔试验室和检疫室、实验动物室。9月,通过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可开展毒理学评价、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项目27项,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涉水产品、化学品等。当年,接受183个单位185份样品毒理学评价,完成检测项目472项、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60份。
2004年,省疾控中心完成57份保健食品、84份化学品样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对39份保健食品进行功能学检测。获卫生部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丙级资质,可开展化学品急性毒性、皮肤刺激、过敏及致突变等试验。
2005年,省疾控中心完成49份保健食品和41份化学品样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开展保健食品功能学检测47项,项目涉及工业化学品、农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