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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哲学基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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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基本问题一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不可回避的问题。1996—2005年,山东省哲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入。
1999年,郝立忠《论哲学基本问题的唯一性》(《东岳论丛》1999年第3期)指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贯穿一切类型哲学的基本问题,唯一的差别在于它在不同类型的哲学中的表现形态不同而已。在本体论中,它表现为本原问题,表现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在认识论中,表现为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在历史观中,表现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既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
2003年,郝立忠《从“两个对子”到“两大形态”——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评价的层次与标准》(《哲学研究》2003年第10期)提出了实现哲学基本问题表现形式的转换问题,认为在使用哲学基本问题的评价功能时,我们不仅要在“认识世界”的层次上把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上“两个对子”的划分标准,更要在马克思提出的“解释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关系的层次上,把理论与实际的关系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形而上学这两大基本哲学形态的划分标准。
朱兰芝《论马克思的物质概念》《物质能产生意识属性吗——对传统唯物主义本体论证明的质疑》《我们应当在什么意义上认识意识的能动性——对传统唯物主义认识论证明的质疑》等文章也对哲学基本问题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