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社会科学志(199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0/article/2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70/article/2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确定省级社科联为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山东省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由最初转过来的明德学习型组织研究所、山师大企业文化研究所2家,至2005年发展为一泓健康研究中心、明德学习型组织研究所、山东创新科学研究院3家。各研究机构积极开展各项调研,为领导决策服务;热心举办咨询培训,为社会需求服务;同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但是整体发展不平衡,科研能力不强,资金匮乏,发展乏力。对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管理,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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