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2005年,山东省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社会经济活动十分活跃,法学研究日益勃兴。一方面,研究机构纷纷设立,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研究成绩日益突出。随着研究机构不断增多,研究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以山东大学和烟台大学为代表,形成了数个人员结构合理、研究功力深厚的科研团队,陆续推出众多研究成果,社会影响较大。另一方面,研究成果相对集中,传统部门法学优势明显,新兴部门法学研究薄弱。以徐显明、谢晖、陈金钊、齐延平、范进学、于向阳、王德志、郭明瑞、房绍坤、肖金明等为代表的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部门法学发展势头迅猛,研究成果丰硕,对中国法学发展影响极大,而像社会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等新兴部门法学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研究力量薄弱,成果较少。
第二章 法学研究
1996—2005年,山东省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社会经济活动十分活跃,法学研究日益勃兴。一方面,研究机构纷纷设立,研究队伍不断壮大,研究成绩日益突出。随着研究机构不断增多,研究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以山东大学和烟台大学为代表,形成了数个人员结构合理、研究功力深厚的科研团队,陆续推出众多研究成果,社会影响较大。另一方面,研究成果相对集中,传统部门法学优势明显,新兴部门法学研究薄弱。以徐显明、谢晖、陈金钊、齐延平、范进学、于向阳、王德志、郭明瑞、房绍坤、肖金明等为代表的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部门法学发展势头迅猛,研究成果丰硕,对中国法学发展影响极大,而像社会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等新兴部门法学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研究力量薄弱,成果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