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6月,省政府决定,在万亩以上国营林场、千亩以上国营苗圃建立林业公
安派出所。8月,省编办批复同意省林业厅、省公安厅关于组建省林业公安处的报告
。
图5-101993年6月18日,山东省林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授衔仪式在济南举行。
1994年8月,省编办、省公安厅重新理顺全省133个林业公安机构管理体制,其中
,省级1个,市级16个,县级81个,国有林场派出所35个,编制871名。2004年7月,
山东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更名为山东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挂山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
办公室牌子),对外称山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列入省公安厅序列。之后,威海、
烟台、德州、日照等市森林公安科(处)更名为森林公安分局,济南、东营市森林公安
处更名为森林公安局。
一、森林公安110联动
1998年初,根据山东省林业面广、点多、线长、资源分散的实际,省林业厅开始
在济宁市金乡县进行森林公安110联动试点工作,以加强信息和装备建设为基础,组
建森林公安110机动队,森林公安在警务方式上实现由过去的林区治安单纯静态管理
转为动静结合、由单纯执法转为执法与服务结合、由单纯打击转为打防结合、由坐等
办案转为主动出击的转变。
1999年,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森林公安110联动工作实施意
见的通知》,在全省推广济宁市金乡县的做法。森林公安110机动队实行警务公开和
承诺制,把接处警程序和与群众报案直接有关的受案范围、出警时限、工作标准、执
法依据以及服务承诺等警务活动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城
区5分钟、农村60分钟、边远乡村尽快到达现场的接出警要求,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
备勤。
同年,省林业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森林公安110联动工作的实施意
见》,要求各市、县层层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指导本地森林公安110机动队建设。省
林业厅森林公安处制定全省森林公安110机动队建设标准,每队3NFDA15人,选拔
素质高、业务强、身体条件好的警员为森林公安110机动队员。各级林业部门负责机
动队的物资保障,提供值班室、交通、通信工具、防护器材和业务经费,公安机关负
责业务指导和联网运作。机动队员统一配备印有“森林公安110”标志的头盔、袖标
、武装带、反光背心,机动队配备警车、对讲机、警械及案件勘察设备。至年底,全
省森林公安110机动队均按照统一标准配置车辆、通讯工具,建立值班室、值班电话
,与地方公安110指挥中心24小时并网联动,据其指令快速处警,及时赶赴现场,处
置违法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请示报告、案件处置、考核、内
务管理、交接班、保密安全等制度。
至2005年底,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建立森林公安110机动队102支,选配林业
治安信息员3568人。建立专业护林大队1240个,群众性护林组织13378个,选配护林
员10682人。森林公安110机动队共接处警4900余次,出警14500多人次,发现和处理
涉林案件2846起,及时制止乱砍滥伐420余起,救助困难群众、为民做好事260余次。
森林公安110机动队成立后,森林案件发案率下降11%,涉案林木损失下降17%。
二、基层基础建设
2000年,省林业厅要求除省森林公安处每年抓2NFDA14个基层标准化试点单
位外,各市级森林公安机关每年抓2NFDA13个基层单位作为试点,用三年时间,
力争全省90%的基层单位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至2005年底,60%的单位基本完成
标准化建设,涌现出平邑县森林公安警察大队、齐河县森林公安科、东阿县森林公安
科、大沙洼林场公安派出所等多个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0年,各基层单位结合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重点摸底清查辖区的“三情”
(山情、林情、社情)。
2001年,全省选配1200余名林业治安信息员,加强群防群治网和边界联防网建设
。当年提供相关信息438条,据此查破森林案件367起。采取在县一级行政区划边界的
基层单位成立联防组织,订立林区联防协议,定期轮流召开联防会议,交流林区治安
情况;各基层森林公安机关与辖区的国有林场签订治安保卫责任状,实行分片包干。
2001-2005年,为加强基层森林民警素质教育,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8期,参
训450余人,参加国家林业局各类培训120人次。有40名民警参加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80名报考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接受函授教育。
1999-2005年,全省根据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森林公安防火基础设
施建设,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2000余万元,改善基层森林公安的技术装备和基
础设施。共配备警务用车233辆、摩托车22辆,以及基地电台、车载电台、对讲机、
摄像机、勘察箱、微机、枪支等。随着全省“金盾工程”的启动和重点治安区装备建
设工程的实施,森林公安机关装备明显改善。
三、严打整治活动
1989-2005年,全省查处涉林案件24555起,收缴木材6048立方米,野生动物72.
35万头(只)。2000年后,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猎鹰行动”、“候鸟行动
”和“春雷行动”、“绿剑行动”等一系列严打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顿经营木材、
野生动物场所,捣毁非法收购、倒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窝点,侦破一批群众
反映强烈、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打击处理破坏森林和野生
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分子。
图5-112000年, 省林业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活动。
2001-2005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6977起,打
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2229人次,收缴木材798立方米、野生动物4.1万只(头),为国
家挽回经济损失3240万元。2003年“非典”期间,全省出动森林公安民警4675人次,
清查宾馆、饭店、酒楼、餐馆等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点2373家,清理集贸市场561处、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点42处,捣毁非法收购经营窝点21处,收缴野生动物4182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