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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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根据林业部在全国开展森林资源清查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进行第四次森
林资源清查工作(森林资源清查第三次复查),对调查样地和样木设置固定标志,完善
全省森林资源清查体系。清查以《山东省第四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细则》为技术依据,
样本布设以全省为总体,4×4公里点间距,布设样点9675个,实际回收样点9646个。
4月,清查工作开始。省林业厅在章丘县对全省166名调查技术骨干进行培训,之
后,各市(地) 、县(市、区)陆续进行技术培训并开展外业调查。9月中旬,全省外业
调查工作及外业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全部完成,10月下旬, 全省样地卡片整理和检查完
成,并移交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审核验收,11月底完成清查内业统计、汇总工作。
清查结果显示: 1992年, 全省林业用地259.36万公顷, 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17.04%。 其中,有林地162.88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的62.80%;疏林地19.20万公
顷,占7.40%;灌木林地1.60万公顷,占0.62%;苗圃用地0.64万公顷,占0.25%;无林
地6 3.68万公顷,占24.55%;其他林地11.36万公顷。无林地中,宜林荒山荒地57.12
万公顷,占89.70%;采伐迹地2.88万公顷,占4.52%;火烧迹地0.48万公顷,占0.75%;
宜林沙荒地3.20万公顷,占5.03%。
有林地中,林分面积64.16万公顷,占39.39%,林分蓄积1500.28万立方米。其中,
用材林16.00万公顷, 占林分面积的24.94%, 蓄积747.26万立方米, 占林分蓄积的
49.81%; 防护林44.00万公顷,占68.58%,蓄积725.20万立方米,占48.34%;薪炭林
3.84万公顷,占5.99%,蓄积5.30万立方米,占0.35%;特用林0.32万公顷,占0.49%,
蓄积22.52万立方米, 占1.5%。全省用材林以杨树、刺槐、泡桐为主,其中,杨树面
积8.16万公顷, 占用材林面积的51.00%, 蓄积447.77万立方米, 占用材林蓄积的5
9.92%;刺槐面积5.60万公顷,占35.00%,蓄积168.26万立方米,占22.53%;泡桐面积
0.32万公顷,占2.00%,蓄积35.60万立方米,占4.75%。
全省经济林面积98.72万公顷, 占有林地面积的60.61%。其中,食用油料林1.76
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1.78%;特种林2.24万公顷,占2.27%;板栗0.48万公顷,占
0.49%; 干果0.16万公顷,占0.16%;其他经济林8.80万公顷,占8.91%;果树林85.2
8万公顷,占86.39%。果树林中,苹果林53.92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54.62%,占果
树林面积的63.23%;桃7.36万公顷,占经济林面积的7.46%,占果树林面积的8.63%;
山楂10.72万公顷, 占经济林面积的10.86%,占果树林面积的12.57%;其他果树13.2
万公顷。

图1-11992年,滨州市杨树用材林。

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简称“四旁”) 树总株数8.84亿株,总蓄积4465.12万
立方米。 其中,杨树1.52亿株,占“四旁”树总株数的17.19%,蓄积1668.27万立方
米,占“四旁”树总蓄积的37.36%;刺槐9175万株,占10.38%,蓄积574.45万立方米,
占12.87%;泡桐5813万株,占6.58%,蓄积875.01万立方米,占9.90%。全省活立木总
蓄积6186.49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1500.28万立方米,占24.25%; “四旁”树总
蓄积4465.12万立方米,占72.17%。
全省林木总覆盖率15.34%, 其中, 森林覆盖率10.70%, 灌木林覆盖率0.11%,
“四旁”树木折算覆盖率4.53%。
1988-1992年, 山东省有林地面积增加3.24万公顷,平均年增0.81万公顷,年增
率0.5%。1992年,全省经济林面积98.72万公顷,比1988年增加12.12万公顷,年均增
加3.03万公顷,年增率3.44%。无林地面积减少11.04万公顷,年均减少2.76万公顷,
年减率3.99%。林分面积减少8.84万公顷,年均减少2.21万公顷,年减率3.22%;活立
木蓄积有较大幅度增长, 年均增长379.06万立方米,净增率6.98%;林木总生长量大
于总消耗量,消长比为1∶1.81; 林分单位蓄积由1988年的每公顷14.47立方米提
高到每公顷23.38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