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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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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时期,在山东省企业技术进步“腾飞计划(1991—1995)”和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规划中,列入CAD/CAM和信息管理技术,以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九五”时期,电子信息技术在全省工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机械、化工、纺织、轻工、冶金、电力等行业,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技术的企业达500家。20家大型重点集团被确定为CIMS应用工程示范企业,一半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信息管理系统(MIS)。
  到2001年,CAD技术在全省机械行业、工程设计行业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省21家企业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家CAD技术应用示范企业。
  2002年4月,科技部批准山东省为首批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省之一。山东省随即成立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领导协调小组。5月,召开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会议,对全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正式启动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省科技厅每年把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列入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重大专项,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强化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促进一大批关键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全省工业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全省机械、建材、纺织等行业借助科研院所搭建起科技合作平台,加快了CAD、ERP、CIMS等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
  200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指导意见》,提出加强领导,建成科学、高效的制造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省科技厅与省计委、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衔接,共同做好全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制造业信息化战略研究,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加强市场运作,建立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建立重点示范企业联系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科技行政部门、专家组和中介服务机构紧密结合的新型管理体系。加强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投资体系。省科技厅在科技三项费用中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省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贴息贷款、软件发展基金等其他专项资金向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倾斜。各示范市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配套支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软件开发企业和示范企业。对列入国家“863”计划和省科技计划重点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各市、县(市、区)要安排配套资金。企业是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投资的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和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要分别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和3%,重点用于企业信息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2003 , 17 3300 ,全省 市用于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专项资金达 万元带动企业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商品化的软件系统。日照五征集团、聊城时风集团等农用车重点企业通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设计效率提高40%,产品开发周期缩短30%,制造成本降低20%。
  2004年,青岛、烟台、济南被认定为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潍坊、泰安、威海、济宁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城市,潍坊市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联系城市。省科技厅设立1000万元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专项资金,带动全省200多家示范企业投入资金3亿元。
  至2005年,全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争取国家支持和省级投入专项经费累计1.3亿元,带动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投入累计2亿元,全社会总投入超过80亿元。传统制造业的设计、生产、管理与装备水平显著提高,为推动山东省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跨越奠定坚实基础。济南、烟台两个国家级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示范市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验收,东营、潍坊、泰安、济宁、威海5个省级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示范市通过省制造业信息化专家组的验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成为山东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