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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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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时期
199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速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山东经济振兴的决定》,提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和培植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三条战线,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实现“三带动、一促进”,即带动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带动支柱产业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山东省经济实现由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的战略转移。原则是: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安排;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自主开发和引进技术相结合,搞好消化、吸收、创新和国产化工作。此后五年总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加快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使高新技术企业在重点区域形成气候,在重点领域形成特色,在重点产业形成规模,使重点产品创出名牌。要实现以下具体目标:到“八五”末,高新技术产业的产值在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研究开发高新技术的能力明显增强。每年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有开发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成果,加以开发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在生产、社会发展中得到有效应用。运用生物工程选育作物、畜禽良种取得突破;传统产业利用高新技术进行改造的比例达1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在新产品产值中占到20%~30%,出口创汇产品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有较大幅度增加;海洋科技水平有较大提高,海洋生物、盐化工等领域的部分开发技术接近或达到当时的国际水平;形成一定规模的海洋技术密集型产业。
  二、“八五”时期
1992年2月,省政府发布《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管理办法》《山东省关于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的暂行规定》和《山东省关于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创建样板企业试点工作意见》。《山东省关于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的暂行规定》确定了高新技术范围: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基础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药工程、其他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高新技术范围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行补充和修订。1992 12 , 、 《年 月 省委 省政府发布 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对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确定“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择优支持、逐步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微电子、机电一体化、生物、信息、新材料、海洋等技术领域,从具有商业开发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着手,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起步,通过实施火炬计划,形成若干高新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建立起具有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出口、辐射等多功能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带,使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带动力量。
  1995年8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的意见》强调,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是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必须大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力争到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以上。加强高技术研究与开发,各类科技计划要加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比重和经费投入强度。将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及高效节能和环保领域等高技术项目,作为计划重点,专项安排。采取技术转让、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多引进一些国内外的高技术项目,壮大山东高新技术产业。
  三、“九五”时期
1996年10月,省科委向省政府提交《关于实施“山东省十大高技术产品开发工程”的报告》。1997年4月,省政府批准实施山东省十大高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工程,确定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工程、电子信息和海洋开发四个高新技术领域的十大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带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通过十大高技术产品开发这个主线,在科研攻关、中间试验、产业化开发各个环节上配套安排,引导科技力量和生产资源向十大高技术产品研究开发工程聚焦,带动相关原材料、后续产品的研究和产业化开发,加强科研单位与企业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1997年12月,省政府下达《山东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计划》,确定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集中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制药、新材料、机电一体化、海洋工程、农业高新技术和其他领域。争取在3~5年内,重点领域的研究开发取得较大突破,重点产业形成特色,重点产品创出名牌,初步培育出高新技术主导产业。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0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15%,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主导产业;到2010年,部分领域的研究开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技工贸总收入4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成为21世纪的新兴支柱产业。
  1999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意见》,对发展高科技提出明确任务:全省各级党政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在培育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和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条战线上,以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海洋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六大领域的研究开发为突破口,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山东半岛火炬带。到2010年,取得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开发一批国内外市场上有知名度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20%,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比重达到20%,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达到53%以上。
  1999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总的设想是:逐步在培植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三条战线上全面展开,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三大领域的创新,带动海洋工程、环保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000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纲要(2000—2005年)》,提出山东省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根本,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要产业化基地,以济南、青岛等中心城市为突破口,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以发展信息产业为龙头,以培植生物技术、新材料产业为切入点,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主要目标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200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2005年高新技术产品创汇额占全省创汇总额的比重达到15%。
  四、“十五”时期
2002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抓住“发展”这个主题,把握更新观念、转换体制和调整机构这三个关键,突出“外经外贸、高新技术、民营经济”三个亮点,实现山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要求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每年提高两个百分点。
  2002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高新技术工作会议,提出山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实现三大奋斗目标,即:确保至2005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十五”期间,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工业企业上缴利税、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分别增长40%以上;力争有两三家高新区跻身全国先进行列,全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0%以上。
  2002年4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相关措施作出具体规定。提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根本,重点围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三大领域,突出传统产业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三大任务,建立健全适应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全省经济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并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监测结果由省政府审定后定期公布。
  200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指导意见》,并于2004年印发《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按照统筹规划、龙头带动、可持续发展、产业发展与城市群建设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强化上中下游高新技术产品的配套开发,拉长产业链,促进特色产业聚集,实现优势资源整合,构筑区域创新体系。
  2004年,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科技大会,印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继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一亮点,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三大领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和建立创新机制为重点,推动高新区实现从外延式发展向科技创新的内涵式发展转变。
  2005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要围绕年增两个百分点的发展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为重点,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构筑具有技术优势和特色的创新产业化平台,为高新技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山东省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工程的意见》,确定从“十一五”时期开始,在省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方式,正式启动实施“山东省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工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力争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开发、农业新技术等领域有更多的科学发现和科技创新。要加强集成创新能力建设,围绕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培植支柱产业和拉长产业链,重点选择一批具有高度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产品或项目,大力促进各种相关技术的有机融合,加强关键领域的集成创新,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能力强的技术和产品。要进一步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功能,创新经营机制,实现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坚持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的原则,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