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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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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开始,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交通管理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信息通信技术等公安科技的开发利用。2000年7月,全省公安科技大会提出“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号召,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围绕公安工作中心任务,将公安科技工作与公安业务、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全面加强公安科技成果的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交通安全管理技术
1986—2005年,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技术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全面推进提高的过程。1997年5月,为快速提高全省交通管理工作科技应用水平,省公安交警总队(简称交警总队)设立了科技科(2005年更名为科技装备室),负责交警总队信息化建设应用及全省道路交通科技管理工作指导。截至2005年,全省有10个交警支队设置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市交通管理科技建设、网络管理和系统保障工作。
  1991年8月—1992年5月,省公安厅等单位完成山东省公安机关社会机动车辆计算机管理系统和山东省公安机关社会驾驶员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研究。该项目实现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信息计算机管理,通过建立合理的数据结构,实现数据共享,满足了省、市(地)、县(市、区)各级交通部门机动车辆管理业务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通用性。1994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3年,省公安厅研发完成机动车登记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机动车登记计算机管理。1994年,全省各地建成了基于FoxproForDos的小型数据库系统,以单机或局域网运行机动车登记信息系统。
  1996年4月—1997年9月,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完成青岛市道路交通疏堵系统管理工程。该项目根据公安交通管理的经验与科学理论相结合,创新地总结实行了本地区独创性解决道路路阻的管理技术,点、线、环相结合的单向循环交通网络的实施,采取分片进行的方式,以边沿向中心推进的调流管制办法,现有道路用该管理方法将车流通行量提高30%~50%。
  1998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6年5月—1997年10月,威海市公安局研发完成威海公安信息指挥综合系统。该项目通过远程共享调度机支持不同警种的调度界面,实现了手动和自动接警、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实现了公安系统调度网、信息网、无线网、专线网的信息共享,形成了市、区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三级公安信息综合指挥系统。2000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7年,省公安厅开发了机动车驾驶员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系统,实行驾驶员理论无纸化考试。
  1998年2月—2003年12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单位研发完成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该项目实现了全省18个支队、139个大队公安交警部门交管工作的网络化管理,建成机动车管理、驾驶人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业务收费、网上办公等六大子系统,实现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管理系统的信息交换与共享。2004年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1998年12月—2000年5月,省公安厅研发完成山东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技术系统。该项目采用最新的现代化通信、计算机多媒体网络和图像传输、处理等技术,以计算机网络为支撑、计算机信息系统为核心、有线通信调度系统为纽带、图像监控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为辅助手段,建成了现代化、智能化、高集成的全省公安信息处理和指挥调度系统,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建设提供了样板。2001年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1999年,山东省大力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人电子考试技术。省、市、县三级车管所全部实现科目一计算机考试,省、市车管所全部实现科目二电子桩考试,部分支队使用科目三计算机场内道路考试系统。
  2000年11月—2004年11月,省公安边防总队研发完成公安边防信息自动化处理与指挥系统。该项目创造性地建立了办公与指挥一体化应用平台,实现了图像、声音和各类业务信息的实时流畅显示。该系统的运行为部队办公和指挥提供了有效手段,增强了全省边防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2005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2年2月—2002年12月,安丘市公安局研发完成公安机关办案流程管理暨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该项目严格了执法程序,规范了执法行为,增强了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有效地减免了关系案、人情案等执法不公及超时办案、违反程序办案等执法不严现象的发生,提高了执法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2004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2年12月—2003年2月,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研发完成公安边防部队海上移动数字网络作战指挥系统。该项目在执行海上执勤任务中首次采用超短波无缝漫游技术。系统的开通运行为部队各级领导指挥作战提供了快速、准确、及时的决策支持信息,为部队作战指挥提供了全天候便捷的通信服务,有效地提高了部队的办公效率。2004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3年,全省陆续建立警务工作站130余处,对省内主要国道、省道以及交通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多发路段实行24小时监控。警务工作站可将所有过境车辆信息以图片方式存储,便于查询和检索,同时还具备流量监测、车速监测、号牌识别、远程布控等功能,为查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涉车刑事治安案件、交通违法行为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其间,还在全省进行了流动“电子警察”的推广应用工作,各基层交警中队巡逻车配发流动电子警察500余套,形成了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全方位交通违法预防和查纠体系。2003 2 —2004 12 ,月 年 月 省公安厅等单位建设完成山东省公安信息网安全监控管理平台。该项目使山东省公安网“一机两用”现象和计算机病毒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提高了公安信息网的整体安全性和对安全事件的处置应变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2005年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2005年,山东省新版违法处理系统试点工作完成,实现了驾驶人违法记分信息、车辆违法信息、违法人员缴款对账信息的异地交换。
  2005年,省交警总队为各支队统一配备了专用的现场勘查车,用于事故处理,部分支队开始使用交通事故现场绘图系统和PDA无线警务查询系统。
  二、刑事科学技术
1986年起,全省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室实行等级化管理的要求,持续加大刑事科学技术室建设力度,至2005年,创建全国一级示范技术室20个、一级技术室14个、二级技术室61个,形成省、市、县三级刑事技术工作网络,县级刑事科学技术室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02—2005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利用刑事科学技术破获各类案件75144起。在公安部2004年、2005年组织的全国地市级公安机关模拟犯罪现场勘查练兵考核中,山东省均列第一名。
  1986年,山东省开始开展红细胞酶型、血清型的检验,并建立起全省政法系统第一个法医病理实验室。通过这些技术手段,山东省侦破和处理了一大批杀人、强奸案件和疑难、非正常死亡案件。
  1987年8月—1988年8月,菏泽地区公安处完成LHXJ888皮肤潜血手印显现技术研究。该项目解决了国内多年来一直未解决的在凶杀、伤害、强奸等案件中,受害者皮肤上遗留的潜血手印的显现提取这一难题,可以直接应用于侦察破案,有效打击犯罪。1990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88年12月—1990年11月,惠民地区公安处完成常见动物血中的血型物质及其对混合血斑中人血ABH物质检验干扰的研究。该项目查明了13种国内常见动物血中ABH型物质存在情况,研究成功了对人、动物混合血斑加热不同温度和用单克隆抗体做吸收抑制两种方法排除动物血干扰人血痕血型检验,为单克隆抗体实际应用开辟了新的途径。1991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89年1月—1993年11月,高密县公安局完成利用尸体角膜内皮细胞活性率判定死后经过时间的研究。该项目采用内皮细胞公认的经典染色和计数方法,判定人体死亡后的经过时间,从组织学上提供了一项新的检查方法,解决了多年来推断早期死亡时间误差较大的难题,特别适于基层办案,提高了破案率。1994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2年10月—1996年3月,省刑事科技研究所完成DNA指纹图在法医学鉴定中应用的研究。该项目实现了血液、精斑、混合斑及人体组织等生物检材的个体同一认定,可有效地排除混合斑中女性细胞成分的干扰,从而获得精子DNA指纹图,达到直接认定罪犯的目的。该项技术在强奸、奸杀、亲子鉴定及碎尸等案件的个体同一认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1997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2年起,部分市地先后配备了DNA测序仪,替代了原来的PCR检测法,提高了鉴定速度和质量。
  1993年,寿光县公安局购置了全省第一台心理测试仪开展刑事测谎工作。至2005年,全省共购置心理测试仪90余台,每年利用心理测试技术协助侦破各类案件数100余起。
  1994年1月—1997年10月,省刑科所完成扫描电镜/能谱仪在刑事案件中应用的研究。该项目通过对刑事案件中疑难微量痕迹物证进行综合研究,建立了一套利用扫描电镜/能谱仪进行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检验方法,解决了这一领域的技术难题,有着不可替代的实际价值。1999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6年10月—2001年8月,省公安厅完成火灾原因技术鉴定的研究。该项目总结出一套火灾现场起火原因技术鉴定的科学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了火灾案件或事故起火原因的技术鉴定难题,尤其是热脱附技术在火灾鉴定中的应用属国内首创,具有很高的推广应用价值。2002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999 2 —2001 10 ,月 年 月 菏泽市公安局等单位完成焚尸之烧前骨伤与烧后骨伤确认方法的形态学研究。该项目解决了杀人焚尸恶性案件侦破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发展了刑事侦破、法医学基础理论。“三五”工程的实现,尤其是成果中五大方面和五大客观规律的发现,均是公安刑事侦破技术的重大发现、发明与创造,优先开辟、进入、占领了杀人焚尸侦破新方法研究的新领域,在世界刑警史上、法医学史上写下了崭新的一页。2002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9年1月—2002年6月,省公安厅完成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技术的研究。该项目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法,解决了常规检验手段不能解决的疑难微量物证的检验和鉴定问题,扩大了检验范围,为各类交通事故的处理、逃逸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效证据,具有很高的推广应用价值。2003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9年6月—2002年12月,省公安厅完成焚烧案件检验新方法的法医学研究———尸体焚毁变化规律及烧骨DNA检验方法的研究。该项目解决了多年来国内外期盼解决的尸体焚烧毁损程度的分级问题,发现了骨骼在焚烧过程中色泽变化基本规律,建立起不同程度烧骨DNA检验技术方法。2003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1年,省公安厅视听资料室完成的显现非平面光滑客体上大面积痕迹的研究,解决了在非平面光滑客体上无损显现提取痕迹的难题,作为公安部重点推广项目在全国推广。
  2003年,省公安厅建成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中心库,全省17市和滨海、齐都、银山公安局建设指纹自动识别系统分库,在各县(市)区建设远程工作站。
  2005年,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研究中心建立指纹信息室,实现了全省二级建库、三级查询的网络化工作模式,有力提高了全省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