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省科委组织召开山东省科技兴海研讨会,会议审议了《山东科技兴海方案(草稿)》,达成了建设“海上山东”必须走“科技兴海”道路的共识。制定了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到1994年,科技进步因素在海洋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由1990年的40%上升到45%,海洋产业产值由150亿元上升到300亿元;到2000年,科技进步因素在海洋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达到50%,海洋产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到2010年,科技进步因素在海洋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0%,海洋产业产值达到2400亿元,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出台了“科技兴海”技术开发计划和技术推广计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批示中肯定了“科技兴海”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并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中正式确认。8月,省政府在省科委的倡议下组织召开由省财政厅、省水产局、沿海地市参加的“科技兴海”现场办公会,全面启动山东“科技兴海”工作,确定从1993年开始实施山东省科技兴海技术开发计划。9月,省政府成立由科技、财政、水产、盐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省科技兴海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委。
1993年,山东省科技兴海技术开发计划开始实施,组织实施十大科技攻关、十大技术开发、十大技术推广、十大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的“四〇”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周转金滚动发展。1998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财政周转金转变为无偿补助经费。
1994年10月15日,国家科委、国家海洋局在潍坊组织召开全国首届“科技兴海”经验交流会,向来自全国沿海的代表介绍、推广了山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海洋开发,振兴海洋经济的重点任务。“科技兴海”热潮在全国迅速掀起。
1998年9月11日,山东海洋工程研究院建立,承担组织协调省内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力量,从事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的任务。其主要任务为:组织协调山东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人员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海洋科研和开发项目;组织协调海洋科技专家为实施“科技兴海”和建设“海上山东”提供咨询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规划建设海洋科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信息网络及科研开发试验基地,建立硕士、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培养高层次海洋科技人才;组织开展国内外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该院的成立有力地整合了全省海洋科技力量,积极有效地推进了山东省海洋科技工作的发展。
1998年,省委、省政府召开“海上山东”建设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海上山东”建设的决定》。
2000年9月,驻青四名海洋专家联名致函科技部,提出建设“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建议。2005年3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与科技部共商在青岛建设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之后,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省部共建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协议》。6月15日,科技部同意由山东省组织开展“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筹建工作。2006年6月11日,省政府设立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一节 科技兴海战略
1992年4月,省科委组织召开山东省科技兴海研讨会,会议审议了《山东科技兴海方案(草稿)》,达成了建设“海上山东”必须走“科技兴海”道路的共识。制定了分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到1994年,科技进步因素在海洋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由1990年的40%上升到45%,海洋产业产值由150亿元上升到300亿元;到2000年,科技进步因素在海洋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达到50%,海洋产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到2010年,科技进步因素在海洋经济增长中所占的比重达到60%,海洋产业产值达到2400亿元,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出台了“科技兴海”技术开发计划和技术推广计划。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批示中肯定了“科技兴海”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并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中正式确认。8月,省政府在省科委的倡议下组织召开由省财政厅、省水产局、沿海地市参加的“科技兴海”现场办公会,全面启动山东“科技兴海”工作,确定从1993年开始实施山东省科技兴海技术开发计划。9月,省政府成立由科技、财政、水产、盐务、金融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省科技兴海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委。
1993年,山东省科技兴海技术开发计划开始实施,组织实施十大科技攻关、十大技术开发、十大技术推广、十大技术示范基地建设的“四〇”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周转金滚动发展。1998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财政周转金转变为无偿补助经费。
1994年10月15日,国家科委、国家海洋局在潍坊组织召开全国首届“科技兴海”经验交流会,向来自全国沿海的代表介绍、推广了山东经验,研究部署了下一步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海洋开发,振兴海洋经济的重点任务。“科技兴海”热潮在全国迅速掀起。
1998年9月11日,山东海洋工程研究院建立,承担组织协调省内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力量,从事海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的任务。其主要任务为:组织协调山东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人员承担国家和省的重大海洋科研和开发项目;组织协调海洋科技专家为实施“科技兴海”和建设“海上山东”提供咨询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规划建设海洋科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信息网络及科研开发试验基地,建立硕士、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培养高层次海洋科技人才;组织开展国内外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该院的成立有力地整合了全省海洋科技力量,积极有效地推进了山东省海洋科技工作的发展。
1998年,省委、省政府召开“海上山东”建设工作会议,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海上山东”建设的决定》。
2000年9月,驻青四名海洋专家联名致函科技部,提出建设“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建议。2005年3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与科技部共商在青岛建设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之后,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省部共建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协议》。6月15日,科技部同意由山东省组织开展“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筹建工作。2006年6月11日,省政府设立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