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费县县委、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拍卖荒山使用权的政策》,开始把个体经营机制纳入荒山治理。
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全省陆续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自主开发,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使用权可依法继承、转让或转租,治理开发“四荒”(荒山、荒坡、荒丘、荒滩)所种植的林果和新形成的资产在使用期内归治理者所有,新增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治理者在规定期限内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之后,涌现出沂水县“庄园式”开发、文登市汪疃镇工农联合开发、日照市东港区黄墩镇中外合资开发等典型。费县大田庄乡制定的启动流通市场,搞活经营权,允许转让、转卖、转包;启动劳务市场,放开开发权,允许以地换工、以物换工和雇工开发的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东平县的高慧娟、蒙阴县的伊永旺、青岛市的张学珠、沂源县水泥厂等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四荒”示范户。截至2000年,山东省累计转让“四荒”使用权面积880千公顷,治理开发593.3千公顷,累计投资15.9亿元,投工5.2亿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2001—2005年,全省购买“四荒”使用权搞治理开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户数量增多,投入资金和购买使用权面积越来越多,搞旅游开发的人数剧增,共吸收社会资金6.8亿元,转让“四荒”资源1721公顷。“四荒”治理开发的形式也变得多样化,除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常见形式外,还出现了有条件赠送、返租倒包、“公司+农户”等形式。2001—2005年,全省共涌现出购买使用权面积500亩以上或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大户100多户,淄博和烟台两位民营大户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
其间,由于受利益驱动、多部门交叉管理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很多“四荒”使用权购买者进行“掠夺式”开发,破坏了原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个人承包典型。1996年,宁阳县葛石镇张家崖村的卢爱英,承包本村100多公顷荒山,带领全家在坚硬的岩石缝隙中凿出直径6米、深26米的深井,垒堤堰2900多米,造出10多公顷梯田,挖穴植果树8000多棵,培植用材树18万多株,陆续投资26万余元,使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绿树满山的“花果山”。利用山草资源饲养山羊270多只、笨鸡6000多只、黄牛8头。2005年,投资28.6万元修建小(2)型水库1座,蓄水量18.6万立方米,扩大改善灌溉面积10.67公顷,年总收入达到12万元。2002年,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她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同年6月,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她“全国三八绿色奖章”称号。
经营大户典型。1999年,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车宋村的宋元峰、宋元忠和宋元奎等,在五松山流域内分别购买“四荒”面积10~13.3公顷进行开发和治理。他们以道路建设为前提,以经济林种植为重点,积极引进优良林果品种,搞好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在2年多的治理开发中,平均每户投入资金40万元左右,修建蓄水池6个,新建道路3.6千米,种植各类经济林木5万余株、水土保持防护林木2万余株。在大户的带动下,五松山流域的开发治理步伐明显加快。
公司+农户合营典型。1992年,沂源县汇泉矿业有限公司与徐家庄乡龙子峪村签订了40公顷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期30年。该公司对承包的荒山连续进行集中治理,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全村200公顷荒山全部承包到户,整成水平梯田,栽上桃树自主经营,至1995年,共栽植桃树林25公顷。每年三月桃花盛开时,吸引许多游客前来观赏。2000年,该公司举办桃花节,提高了企业知名度。2003年,仅桃树一项,全村户均增收4000元,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 “四荒”治理开发
1994年7月,费县县委、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拍卖荒山使用权的政策》,开始把个体经营机制纳入荒山治理。
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全省陆续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自主开发,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使用权可依法继承、转让或转租,治理开发“四荒”(荒山、荒坡、荒丘、荒滩)所种植的林果和新形成的资产在使用期内归治理者所有,新增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治理者在规定期限内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之后,涌现出沂水县“庄园式”开发、文登市汪疃镇工农联合开发、日照市东港区黄墩镇中外合资开发等典型。费县大田庄乡制定的启动流通市场,搞活经营权,允许转让、转卖、转包;启动劳务市场,放开开发权,允许以地换工、以物换工和雇工开发的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东平县的高慧娟、蒙阴县的伊永旺、青岛市的张学珠、沂源县水泥厂等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四荒”示范户。截至2000年,山东省累计转让“四荒”使用权面积880千公顷,治理开发593.3千公顷,累计投资15.9亿元,投工5.2亿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2001—2005年,全省购买“四荒”使用权搞治理开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户数量增多,投入资金和购买使用权面积越来越多,搞旅游开发的人数剧增,共吸收社会资金6.8亿元,转让“四荒”资源1721公顷。“四荒”治理开发的形式也变得多样化,除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常见形式外,还出现了有条件赠送、返租倒包、“公司+农户”等形式。2001—2005年,全省共涌现出购买使用权面积500亩以上或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大户100多户,淄博和烟台两位民营大户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
其间,由于受利益驱动、多部门交叉管理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很多“四荒”使用权购买者进行“掠夺式”开发,破坏了原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个人承包典型。1996年,宁阳县葛石镇张家崖村的卢爱英,承包本村100多公顷荒山,带领全家在坚硬的岩石缝隙中凿出直径6米、深26米的深井,垒堤堰2900多米,造出10多公顷梯田,挖穴植果树8000多棵,培植用材树18万多株,陆续投资26万余元,使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绿树满山的“花果山”。利用山草资源饲养山羊270多只、笨鸡6000多只、黄牛8头。2005年,投资28.6万元修建小(2)型水库1座,蓄水量18.6万立方米,扩大改善灌溉面积10.67公顷,年总收入达到12万元。2002年,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她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同年6月,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她“全国三八绿色奖章”称号。
经营大户典型。1999年,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车宋村的宋元峰、宋元忠和宋元奎等,在五松山流域内分别购买“四荒”面积10~13.3公顷进行开发和治理。他们以道路建设为前提,以经济林种植为重点,积极引进优良林果品种,搞好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在2年多的治理开发中,平均每户投入资金40万元左右,修建蓄水池6个,新建道路3.6千米,种植各类经济林木5万余株、水土保持防护林木2万余株。在大户的带动下,五松山流域的开发治理步伐明显加快。
公司+农户合营典型。1992年,沂源县汇泉矿业有限公司与徐家庄乡龙子峪村签订了40公顷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期30年。该公司对承包的荒山连续进行集中治理,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全村200公顷荒山全部承包到户,整成水平梯田,栽上桃树自主经营,至1995年,共栽植桃树林25公顷。每年三月桃花盛开时,吸引许多游客前来观赏。2000年,该公司举办桃花节,提高了企业知名度。2003年,仅桃树一项,全村户均增收4000元,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