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黄河三角洲开发被省委、省政府列为两大跨世纪工程之一。1993年,山东省开始了农业综合开发利用日元贷款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等前期工作。日本方先后8次到项目区进行考察、评估。1998年6月,国家计委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9年11月,省长办公会议确定实施“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日元贷款项目”,并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成立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日元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副省长陈延明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成立东营市下镇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集团总公司(后改名东营市协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淄博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公司作为项目执行主体。
1999年11月,山东省派代表团在北京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进行谈判。谈判围绕国际咨询专家、项目管理实施机构、配套资金、农业措施、黄河水量及引黄沉淀物等问题进行。除国际咨询专家外,其他问题很快达成一致。最后日方同意聘请国内专家,安排国内咨询。至此,困扰项目的最大障碍彻底消除,为项目节省了1500多万元资金。另外,不可预见费由10%降至5%,减少贷款4.24亿日元,节省了转贷手续费。
2000年3月27日,中日两国政府对“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项目”达成协议。3月28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贷款协议,项目进入实施阶段。7月25日,《项目贷款协议》正式生效。11月20日,开工典礼在东营市垦利县项目施工现场举行。
项目地点在东营市垦利县和淄博市高青县,项目区面积为1270平方千米,项目建设期为2000—2004年。项目总投资12.393亿元,其中利用日本政府(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贷款89.04亿日元(折合人民币5.936亿元),国内配套资金6.457亿元。东营市总投资9.636亿元,其中贷款4.603亿元、省配套0.88亿元、市配套1.3亿元,差额由垦利县解决 ; 淄博市总投资2.757亿元,其中贷款1.333亿元、省配套0.12亿元、市配套0.30亿元,差额由高青县解决。项目贷款期30年(含10年宽限期),利率为2.2%。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的债权债务代表人,负责承贷和逐级向下转贷。还款时按原渠道逐级偿还。基础还款单位是垦利县和高青县的农业开发公司。
2000—2005年,完成项目投资11.94亿元,其中利用日元贷款87.92亿日元,折合人民币5.87亿元。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益、连片开发、梯次推进”的思路,按照5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疏浚治理了小岛河、三排沟和永丰河、张镇河4条排水河道;新建永镇、胜利两座平原水库,设计库容分别为3972万立方米、2500万立方米;沉沙池1条;共完成70.2万米的干、支、斗渠的建设,共完成土方709.3万立方米,配套渠系建筑物8984座;完成节水灌溉343公顷;完成生产路95.6万米;共打机井1928眼,改造旧机井410眼;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3.4千公顷,开发荒碱地10.7千公顷;实施了五七灌区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成万亩优质蜜桃园、万亩优质牧草基地、万亩冬枣园;建设农田林网3376公顷,防护林836公顷;草地8667公顷;实施上粮下渔1273公顷,完成土方496万立方米;鱼塘改造833公顷;建设110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5座,改造输电线路53.2万米;增容5台变压器,配套建设361套100千伏安、10套200千伏安的分配变压器。
2001—2005年,完成各项目区环境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区社会情况资料的收集(项目区范围、人口、经济概况、农业生产设施概况及存在问题);项目区农业生产情况资料的收集;项目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项目区水资源、地表水引用量及实际用水量统计、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水质监测);项目区地理监测(项目区土地利用、海岸线变化、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的现状)。
2005年,项目中的永丰河综合治理工程、路南干渠治理工程、下镇分干节水改造工程以及高青县大芦湖沉沙池等工程通过验收。
第四节 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利用日元贷款项目
1992年,黄河三角洲开发被省委、省政府列为两大跨世纪工程之一。1993年,山东省开始了农业综合开发利用日元贷款项目的考察、论证、立项等前期工作。日本方先后8次到项目区进行考察、评估。1998年6月,国家计委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9年11月,省长办公会议确定实施“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日元贷款项目”,并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成立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日元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副省长陈延明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成立东营市下镇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集团总公司(后改名东营市协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淄博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公司作为项目执行主体。
1999年11月,山东省派代表团在北京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进行谈判。谈判围绕国际咨询专家、项目管理实施机构、配套资金、农业措施、黄河水量及引黄沉淀物等问题进行。除国际咨询专家外,其他问题很快达成一致。最后日方同意聘请国内专家,安排国内咨询。至此,困扰项目的最大障碍彻底消除,为项目节省了1500多万元资金。另外,不可预见费由10%降至5%,减少贷款4.24亿日元,节省了转贷手续费。
2000年3月27日,中日两国政府对“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开发项目”达成协议。3月28日,中日两国政府签署贷款协议,项目进入实施阶段。7月25日,《项目贷款协议》正式生效。11月20日,开工典礼在东营市垦利县项目施工现场举行。
项目地点在东营市垦利县和淄博市高青县,项目区面积为1270平方千米,项目建设期为2000—2004年。项目总投资12.393亿元,其中利用日本政府(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贷款89.04亿日元(折合人民币5.936亿元),国内配套资金6.457亿元。东营市总投资9.636亿元,其中贷款4.603亿元、省配套0.88亿元、市配套1.3亿元,差额由垦利县解决 ; 淄博市总投资2.757亿元,其中贷款1.333亿元、省配套0.12亿元、市配套0.30亿元,差额由高青县解决。项目贷款期30年(含10年宽限期),利率为2.2%。省财政厅为省政府的债权债务代表人,负责承贷和逐级向下转贷。还款时按原渠道逐级偿还。基础还款单位是垦利县和高青县的农业开发公司。
2000—2005年,完成项目投资11.94亿元,其中利用日元贷款87.92亿日元,折合人民币5.87亿元。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益、连片开发、梯次推进”的思路,按照5年一遇排涝、20年一遇防洪标准,疏浚治理了小岛河、三排沟和永丰河、张镇河4条排水河道;新建永镇、胜利两座平原水库,设计库容分别为3972万立方米、2500万立方米;沉沙池1条;共完成70.2万米的干、支、斗渠的建设,共完成土方709.3万立方米,配套渠系建筑物8984座;完成节水灌溉343公顷;完成生产路95.6万米;共打机井1928眼,改造旧机井410眼;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3.4千公顷,开发荒碱地10.7千公顷;实施了五七灌区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成万亩优质蜜桃园、万亩优质牧草基地、万亩冬枣园;建设农田林网3376公顷,防护林836公顷;草地8667公顷;实施上粮下渔1273公顷,完成土方496万立方米;鱼塘改造833公顷;建设110千伏变电站1座、35千伏变电站5座,改造输电线路53.2万米;增容5台变压器,配套建设361套100千伏安、10套200千伏安的分配变压器。
2001—2005年,完成各项目区环境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区社会情况资料的收集(项目区范围、人口、经济概况、农业生产设施概况及存在问题);项目区农业生产情况资料的收集;项目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项目区水资源、地表水引用量及实际用水量统计、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水质监测);项目区地理监测(项目区土地利用、海岸线变化、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的现状)。
2005年,项目中的永丰河综合治理工程、路南干渠治理工程、下镇分干节水改造工程以及高青县大芦湖沉沙池等工程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