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山东省志·水利志(1986—2005)》(以下简称《水利志》)由省水利厅承编,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总纂,报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出版。
2002年4月,省水利厅成立《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由省水利史志编辑室具体承担,编纂工作启动。2003年,编辑室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拟订《水利志》篇目,并制定修志工作规范。2006年4月重新调整确定编纂目录,水利史志编辑室落实责任制,编制年度工作清单和工作台账,落实修志工作周报制度,随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修志工作科学、规范和完善。2013年6月,省编办撤销省水利史志编辑室,修志职能并入省水利信息中心。2015年10月《水利志》初稿完成,在水利系统内征求修改意见并补充资料;11月完成初稿修订,形成内部评审稿,进一步征求意见。2016年3月,在吸收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向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报送《水利志》初稿并征求修改意见。2017年12月形成评议稿,并召开《水利志》志稿评议会。根据评议会意见,编纂人员对志稿进行多次修改完善。2018年3月,形成送审稿,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
2018年3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成《水利志》总纂组,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水利志》。初审主要进行调整结构、优化体例、补充内容、规范记述、考证资料、统一行文等工作,4月完成。复审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着重对志稿内容进行政治、保密和史实审核把关,并交省水利厅核实,5月完成。6月,完成总纂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省水利厅把编纂《水利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编纂工作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在《水利志》编纂过程中,省水利厅有关部门和单位、离退休领导和老同志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负责编纂的同志认真负责,付出了艰辛劳动,并积极配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工作。在此,对给予《水利志》编纂工作指导协助和支持的单位、个人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省志·水利志》总纂组
2018年6月
编后记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山东省志·水利志(1986—2005)》(以下简称《水利志》)由省水利厅承编,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查、总纂,报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出版。
2002年4月,省水利厅成立《水利志》编纂委员会,由省水利史志编辑室具体承担,编纂工作启动。2003年,编辑室经过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拟订《水利志》篇目,并制定修志工作规范。2006年4月重新调整确定编纂目录,水利史志编辑室落实责任制,编制年度工作清单和工作台账,落实修志工作周报制度,随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修志工作科学、规范和完善。2013年6月,省编办撤销省水利史志编辑室,修志职能并入省水利信息中心。2015年10月《水利志》初稿完成,在水利系统内征求修改意见并补充资料;11月完成初稿修订,形成内部评审稿,进一步征求意见。2016年3月,在吸收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向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报送《水利志》初稿并征求修改意见。2017年12月形成评议稿,并召开《水利志》志稿评议会。根据评议会意见,编纂人员对志稿进行多次修改完善。2018年3月,形成送审稿,报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
2018年3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组成《水利志》总纂组,按照《山东省志》总纂规定及程序要求开始总纂《水利志》。初审主要进行调整结构、优化体例、补充内容、规范记述、考证资料、统一行文等工作,4月完成。复审全面审查志稿的观点、体例、内容、资料、行文,着重对志稿内容进行政治、保密和史实审核把关,并交省水利厅核实,5月完成。6月,完成总纂后,报主审终审,交付出版。
省水利厅把编纂《水利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编纂工作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重大问题;在《水利志》编纂过程中,省水利厅有关部门和单位、离退休领导和老同志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负责编纂的同志认真负责,付出了艰辛劳动,并积极配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总纂工作。在此,对给予《水利志》编纂工作指导协助和支持的单位、个人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省志·水利志》总纂组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