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国务院印发《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在全国拉开以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国有企业改革序幕,山东省开始推进国有水利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至1994年,全省多数国有水利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4年,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经济会议,将水利企业改革作为重要议题,在全国建立百家“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企业。当年,全省县以上水利企业有464家,其中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95家。1995年1月,山东省确定山东省水利工程机械总厂、山东省水利工程疏浚处、高密散热器厂、高青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新泰市水利制管厂、武城县水利橡塑厂6家企业为全国水利企业改革百家试点企业,7月上报水利部。1997年4月,省水利厅对6家试点企业进行检查,认为6家试点企业内部改革按国家企业改革要求,建立企业法人责任制度,部分进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改革,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调整较大,企业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1999年,省水利厅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改制步伐,决定已进入改革程序的青岛瑞源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创新试点企业,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2000年,全省水利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共1959家,其中股份制企业111家,供水企业375家,占比最高。2003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拉开新一轮省属企业改革序幕。省水利厅主管的省属国有企业有6家,其中,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列入省属企业改革128家重点企业。2003年9月,省水利厅成立深化省属国有水利企业改革领导小组。10月,省水利厅基本摸清省属国有水利企业家底。6家省属国有水利企业都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进行清理,11月,省水利厅向省企业改革办公室报送《省属国有水利企业整体改革方案》。2003年,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和山东省水利工程局率先启动改革,通过内部职工买断或向社会转让部分国有资产方式,建立起社会资本为主导的有限公司或集团公司。2004年8月,省政府召开省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宣布66家较大省属国有企业划归省国资委管理,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和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名列其中。12月,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和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正式移交省国资委管理。
第三节 水利企业
1986年12月,国务院印发《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在全国拉开以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国有企业改革序幕,山东省开始推进国有水利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至1994年,全省多数国有水利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4年,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经济会议,将水利企业改革作为重要议题,在全国建立百家“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试点企业。当年,全省县以上水利企业有464家,其中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295家。1995年1月,山东省确定山东省水利工程机械总厂、山东省水利工程疏浚处、高密散热器厂、高青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新泰市水利制管厂、武城县水利橡塑厂6家企业为全国水利企业改革百家试点企业,7月上报水利部。1997年4月,省水利厅对6家试点企业进行检查,认为6家试点企业内部改革按国家企业改革要求,建立企业法人责任制度,部分进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改革,企业内部运行机制调整较大,企业改革取得初步进展。
1999年,省水利厅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改制步伐,决定已进入改革程序的青岛瑞源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创新试点企业,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至2000年,全省水利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共1959家,其中股份制企业111家,供水企业375家,占比最高。2003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拉开新一轮省属企业改革序幕。省水利厅主管的省属国有企业有6家,其中,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列入省属企业改革128家重点企业。2003年9月,省水利厅成立深化省属国有水利企业改革领导小组。10月,省水利厅基本摸清省属国有水利企业家底。6家省属国有水利企业都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进行清理,11月,省水利厅向省企业改革办公室报送《省属国有水利企业整体改革方案》。2003年,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和山东省水利工程局率先启动改革,通过内部职工买断或向社会转让部分国有资产方式,建立起社会资本为主导的有限公司或集团公司。2004年8月,省政府召开省属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宣布66家较大省属国有企业划归省国资委管理,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和山东省水利工程局名列其中。12月,山东水利工程总公司和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正式移交省国资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