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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水法规宣传培训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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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法规宣传
1988年,水利部确定将每年7月1—7日作为全国水法宣传周(简称“水周”),集中进行水法宣传。1993年1月,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确定每年3月22日为“世界水日”,各国根据各自国情,在该天就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开展活动。1994年,水利部决定每年3月22—28日为水法宣传周。
1988年6月24—30日,省水利厅邀请山东广播电视中心、大众日报社、水利电力报社等媒体单位记者到临沂、枣庄、菏泽等地进行实地采访,揭开水法宣传周序幕。7月2日,省电视台播放与省水利厅联合制作的《说说咱们家乡的水》《小清河的教训》等电视片。《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山东新环境报》《山东引黄济青报》刊登宣传文章40多篇。省水利厅拍摄制作水法宣传照片一套35张,全国共发行1400套。组织水利职工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水法讲座,收听人数10万人(次)。
1989年“水周”宣传主题是“水是宝贵的有限资源”。省水利厅在省广播电台组织12场水法专题讲座,编印10万多字宣传材料,向基层发放图画、标语等宣传材料5万多份。
1990年,省水利厅把学习、宣传《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作为水法规宣传重点。“水周”期间,省水利厅组织在省以上报刊发表宣传文章50多篇,举办水法宣传画廊,印刷发行宣传年画1.1万套。
1991年7月4日,省水利厅在济南召开《水法》实施三周年和第四个“水周”纪念会。
1992年7月2日,省水利厅召开《水法》实施四周年纪念会。
1993年7月4日,省水利厅与济南市水利局组织200余名干部、职工,设4处宣传咨询站,装饰21部宣传车,联合在济南开展水法宣传活动。
1994年3月22日是第二届“世界水日”,与“水周”宣传同时开始。主题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3月22日,《大众日报》发表副省长王建功的文章《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水管水》;省水利厅和济南市水利局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20辆宣传车,设5处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13万份。
1995年3月22日,省水利厅与济南市水利局联合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在宣传站散发宣传材料8万份。
1996年世界水日与“水周”的主题是“解城市用水之急”,口号是“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强化节水”。省水利厅与济南市水利局组织200名干部职工,在市区设8处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10万份。
1997年“世界水日”与“水周”宣传主题是“水与发展”。3月22日,省水利厅召开纪念第五届“世界水日”和第十届“水周”座谈会。同日,省水利厅与济南市水利局联合组织400名干部职工,设17处宣传站,出动10辆宣传车,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1998年,“世界水日”主题是“地下水——正在不知不觉衰减的资源”,“水周”主题是“依法治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会议,纪念第六届“世界水日”和《水法》颁布实施10周年。
1999年3月22日,省政府召开纪念第七届“世界水日”座谈会。省水利厅和济南市水利局在市区设立18处宣传站,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
2000年“世界水日”主题是“卫生用水”,“水周”的主题是“加强节约和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月22日,省水利厅与济南市水利局联合在市区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18处,向过往群众解答有关问题,散发宣传材料10万多份,并在泉城广场举办保护水资源万人签名活动。
2001年3月22日是第9个“世界水日”纪念日,3月22—28日是第14个“水周”。“世界水日”宣传主题为“21世纪的水”,“水周”宣传主题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9月19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普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步骤方法。当年,全省共投入水法宣传资金218万元,召开各种类型会议318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万份、发表文章300余篇,组织水法规知识竞赛40余场次,装饰宣传彩车400余辆,直接受教育者2000万人次。
2002年,“世界水日”宣传主题为“水与发展”,“水周”宣传主题为“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2年是新修订《水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全省水利系统共召开各种类型会议17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万份,发表文章1500余篇,组织水法规知识竞赛210余场次,装饰宣传彩车2400余辆,直接受教育者达3500万人次。
2003年3月22日,省水利厅与济南市水利局、历下区水务局联合在济南泉城广场举行庆祝和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水法》、省政府128号令和135号令,普及节约用水有关知识,现场展示各种节水器具,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济南军区前卫歌舞团等省城文艺团体为“世界水日”专门创作并演出文艺节目。4—8月,省水利厅与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举办“水与未来”活动,开展征文活动。活动评出26个优秀组织单位,53个节水特色中队,100篇优秀征文。全年全省水利系统共召开各种类型宣传会议14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万份,组织水法规知识竞赛40余场次,装饰宣传彩车700余辆,张贴宣传标语8万余条,直接受教育者超过3000万人次。
2004年联合国确定“世界水日”主题是“水与灾害”,中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水周”宣传活动主题为“人水和谐”。省水利厅与济南市水利局、历下区水务局联合在济南泉城广场围绕“人水和谐”主题,举行庆祝和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节约用水有关知识。全年共召开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130余次,发表署名文章220余篇,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万份,装饰宣传彩车600余辆,直接受教育者超过3000万人次。
2005年3月22日,是第十三届“世界水日”,主题是“生命之水”。3月22—28日是第十八届“水周”,宣传主题是“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3月20日,省水利厅和济南市水利局、历下区水务局联合在济南泉城广场举行庆祝和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饮水安全、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知识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全省共召开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180余次,发表署名文章260余篇,发放宣传材料560余万份,装饰宣传彩车700余辆,直接受教育者超过3500万人次。
二、水法规培训与教育
(一)水法规培训
1988—1989年,重点围绕理解《水法》颁布实施意义和掌握《水法》规定内容进行培训。全省共举办培训班648期,培训23192人(次)。1989年,全省有15957名水利干部职工参加《水法》知识考试。
1990—1991年,随着水政机构的建立健全和水行政执法体系由点到面建立,全省各级水利部门重点围绕加强水利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培训。全省共举办水政干部培训班、水政监察员上岗前培训班801期,培训32089人次。
1992年,全省集中培训普法辅导骨干,共举办普及水法知识辅导员培训班1077期,培训26082人。
1993年以后,全省各级水利部门领导干部和水政执法人员成为主要培训对象,内容是学习陆续发布实施的水法律、法规、规章等。当年,全省共举办培训班139期,8000人参加。1995年,全省水利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23期,参加5143人。
1996—1998年,省水利厅举办5期《行政处罚法》培训班,参加460人,学习行政处罚法、赔偿法及有关水法规、规章。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中,省水利厅每年举办2次培训班,培训市、县执法骨干。
2001年9月,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政监察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水政监察人员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培训原则,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山东省水政监察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对全省水政监察人员每两年轮训一遍。至2005年,省水利厅与全省17个市共培训水政监察人员12500人(次)。
(二)学校教育
1992年和1994年,省水利学校、省水利职工大学分别设置水政专业。至2000年,中专招生744人,毕业433人;大专毕业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