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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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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调水工程被国家纳入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是构筑山东“T”字型调水大动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缓解胶东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后,彻底改变胶东地区单一依靠当地水资源现状,形成山东省南北贯通、东西互济的“T”字型调水大动脉,实现长江水、黄河水、当地水的联合调度、优化配置,缓解山东省水资源紧缺局面,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工程立项和批复
1987—1989年,引黄济青工程建设之时,烟台市连续大旱,烟台市委、市政府提出兴建引黄济烟工程。1992年,烟台市组织完成《山东省莱州湾地区海水浸染综合治理引黄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政府报送国务院,12月,国家批准立项。但由于工程投资问题和大旱后烟台市又进入丰水期,工程暂缓建设。
1992—1995年,山东省多次要求将东线工程供水范围扩大到胶东地区。
1998年9月至2001年,胶东地区再次遭遇缺水危机。省委、省政府决定借鉴引黄济青工程的成功经验,实施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2000年7月,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向胶东地区供水应急方案》。同月,省政府将《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胶东半岛干旱缺水问题的请示》呈报国务院。文件中反映了烟台、威海两市在两年的时间里,仅降雨440毫米,干旱少雨程度接近500年一遇,约200万人饮水困难。当地党委、政府千方百计开源节流,采取众多非常措施,力争度过水荒。同时,请求国家支援山东省特大抗旱经费5000万元,建设应急调水工程,在短期内将黄河水调入胶东半岛。9月,省政府以“山东省胶东地区应急调水工程”向国家申请立项。10月,省水利厅向水利部淮委发函,要求将胶东应急调水工程纳入到东线应急(第一期)工程方案中,由中央统一安排用水量和组织实施以及建设资金的筹措。2001年4月,省政府向国家计委、水利部发送《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意见的函》,其中要求将胶东干线工程与南北干线工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建设,投资同样对等,同时设计,同时开工。6月,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听取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解决胶东地区的用水十分重视。解决胶东用水:一要同南水北调工程结合起来,加快西水东调工程建设;二要同已经完成并且正在运行的引黄济青工程结合起来,12年的实践证明,引黄济青的决策是正确的;三要以解决烟台、威海城市用水为主,兼顾胶东地区的其他城乡,统筹安排;四要同胶东地区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同工农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建设结合起来。解决水的问题,需要考虑两个结合:一是工程建设要同工程运行、经营管理、用水机制相结合,二是供水、节水和治污相结合。
2002年4月,国家计委批准工程项目建议书。7月,省委常委会专门研究南水北调和胶东引黄供水工程问题,认为两大工程是在省委、省政府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决策的,一旦国家批准,立即做好实施工作。
2003年8月,经过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审查、中咨公司的咨询评估和国家计委的批复,国务院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明确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7亿元。10月,省计委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28.94亿元,筹资方案为:国家投资7亿元,申请开发银行贷款8.04亿元,山东省自筹资金13.90亿元。计划工期3年。
二、工程概况
根据国家批复的可研报告,胶东调水工程作为南水北调胶东输水干线东段工程先行建设。供水范围为青岛、烟台、威海3个市12个县(市、区),受水区面积1.56万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55千公顷,人口788万人,供水目标以城市生活用水和重点工业用水,兼顾生态环境和部分高效农业用水。
工程自打渔张引黄闸引取黄河水,经新建沉沙池沉沙后,利用已有引黄济青工程输水至昌邑县宋庄镇,在宋庄镇引黄济青输水河左岸新建宋庄分水闸分水,沿莱州湾新辟输水明渠至龙口市黄水河泵站,再经压力管道、任家沟隧洞、村里隧洞及清洋河暗渠输水至烟台市门楼水库,在清洋河暗渠末端新建高疃泵站分水,沿门楼水库北岸、烟台市南外环、烟威公路铺设压力管道输水,穿卧龙隧洞至威海市米山水库,途经博兴县、广饶县、寿光市、寒亭区、昌邑市、平度市、莱州市、招远市、龙口市、蓬莱市、栖霞市、福山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及文登市共16个县(市、区)。输水线路总长482千米,其中利用现有引黄济青段工程172.5千米,新辟输水线路长309.5千米,包括输水明渠160千米,输水管道、输水暗渠及隧洞长149.5千米。工程全线共设9级提水泵站,其中宋庄、王耨泵站为引黄济青工程已建泵站,灰埠、东宋、辛庄、黄水河、温石汤、高疃、星石泊泵站为新建泵站;布置了任家沟、村里及卧龙3座输水隧洞;新建大刘家河、淘金河、界河、孟格庄、后徐家、八里沙河6座大型渡槽;其他水闸、倒虹吸、桥梁等建筑物411座;在博兴县引黄渠首新辟沉沙条渠1条,并改扩建引黄济青工程部分设施。
建设规模为宋庄分水闸至黄水河泵站段输水明渠工程设计流量22~12.6立方米/秒,校核流量29~16.4立方米/秒;黄水河泵站至高疃泵站段输水管道、暗渠与隧洞工程设计流量12.6~10.5立方米/秒,校核流量16.4~13.7立方米/秒;高疃泵站至威海米山水库段输水管道与隧洞工程设计流量5.5~4.8立方米/秒,校核流量7.2~6.2立方米/秒。
工程近期以黄河水为水源,设计年调水量1.43亿立方米,其中烟台市9650万立方米、威海市3650万立方米、平度市1000万立方米。远期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成后,以长江水为水源,设计年调水量3.83亿立方米。近期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1502.72万立方米,土石方填筑1142.36万立方米,砌石547.14万立方米,混凝土75.75万立方米,钢筋制品3.70吨,基础灌注桩39678米。主要材料用量:钢材54809吨,木材6495立方米,水泥37.38万吨,汽油1258吨,柴油21067吨,砂石185.71万立方米。
工程计划总投资28.9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亿元,申请开发银行贷款8.04亿元,省机动财力1亿元,省基建基金4亿元,通过征收水资源费解决3.61亿元,烟台、威海和青岛市分别安排地方机动资金3.63亿元、1.56亿元、0.1亿元。
三、建设机构
2004年8月,省编委明确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承担胶东调水工程建设管理职责,并受省政府委托,作为胶东调水工程项目法人。按照有关规定,省水利厅对工程建设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据此批复胶东调水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由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组建山东省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简称省胶东调水建管局),全面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四、施工前期工作
2005年7月,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与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签订《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协议书》。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等部门对工程文物保护进行现场勘察,明确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同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胶东调水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征用林地面积136.8公顷。8月,国土资源部下发批复工程永久性占地16677.52亩。至此,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胶东调水工程建设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文物调查等方面各项前期工作。
2005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水利厅明确工程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包干使用。青苗补偿费标准为耕地500元/亩,菜地1000元/亩。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补偿按鲁国土资发〔2004〕 84号文件执行。省胶东调水建管局与各市建管机构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截至2005年年底,省胶东调水建管局将全部征地补偿费用下拨所属建管机构,全线完成征地补偿兑付工作。

图8-7 辛庄泵站出水池进口段浇注工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