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2005年,省侨办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群众上访程序》,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先后形成了首问责任制、限期回复制、集体研究制、处后回访制、主动下访制、堵塞源头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案件处理坚持“四个到位”: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继续制造事端的,依法处理到位。19年间,山东省各级侨务部门受理来信、来访2万余件(次),处结1.97万件(次),历年处结率均在97%以上。2002年6月,省侨办国内处、济南市侨办、烟台市侨办、威海市侨办、潍坊市外侨办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侨务信访先进集体”称号;省侨办唐国涛、东营市侨办张淑云、滨州市侨办董景凤、泰安市侨办李宝镇、枣庄市侨办毕玉英、莒南县侨办王秀兰、水电部第十三工程局沈青等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侨务信访先进个人”称号。
各级侨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将侨务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1991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1997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实施办法》。省侨办在参与《实施办法》制定、修订的工作中,把归侨、侨眷反映强烈的升学就业、扶贫救济、房屋拆迁、早期归侨的退休待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他具有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研讨和协调,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作好侨务扶贫救济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有关问题进一步给予明确,使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避免了许多苗头性问题,减少了信访事件的发生。
潍坊市昌邑县华侨绣服厂,是山东省首家海外侨胞集资入股兴办的企业,当时合同规定,入股职工考核合格者可转为非农业人口和正式职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10年内却未办理一例。1992年,潍坊市外侨办牵头联系,督促推动,对该厂投资入股进厂的68名侨属职工,一次性由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赢得侨界人士的赞誉。
烟台市旅居澳大利亚华侨李若铎的私房早在1985年就落实了政策,但是由于租住户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迁,迟迟不归还。1993年,烟台市侨办以法律为武器,坚持依法护侨,经法院仲裁,租住户将拖欠8年之久的房租费一次性交清返还给李若铎。
1996年,旅美侨胞高骥致信济南市侨办,要求继承其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济南兴办牧场的股份定息。其父在20世纪30年代初与他人在济南兴办“五大牧场”,1948年济南解放前夕,弃业携眷去台湾,产业由政府接管。市侨办接访后,分析认为当初的“五大牧场”应属于民族资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政策,经社会主义改造一定年限后,可发利息,不还股本。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问题依法解决。
1999年,原德州市齐河县水泥厂工人、朝鲜归侨任春波下岗后,生活非常困难。省侨办接访后,立即责成德州市侨办、齐河县侨办限期处理,齐河县侨办依照省侨办、省劳动厅《关于作好下岗归侨侨眷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安排任春波重新聘用上岗,解决了他的现实困难。
第二节 侨务信访
1987—2005年,省侨办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人民群众上访程序》,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先后形成了首问责任制、限期回复制、集体研究制、处后回访制、主动下访制、堵塞源头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案件处理坚持“四个到位”: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疏导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继续制造事端的,依法处理到位。19年间,山东省各级侨务部门受理来信、来访2万余件(次),处结1.97万件(次),历年处结率均在97%以上。2002年6月,省侨办国内处、济南市侨办、烟台市侨办、威海市侨办、潍坊市外侨办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侨务信访先进集体”称号;省侨办唐国涛、东营市侨办张淑云、滨州市侨办董景凤、泰安市侨办李宝镇、枣庄市侨办毕玉英、莒南县侨办王秀兰、水电部第十三工程局沈青等被国务院侨办授予“全国侨务信访先进个人”称号。
各级侨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将侨务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1991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1997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实施办法》。省侨办在参与《实施办法》制定、修订的工作中,把归侨、侨眷反映强烈的升学就业、扶贫救济、房屋拆迁、早期归侨的退休待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他具有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研讨和协调,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作好侨务扶贫救济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有关问题进一步给予明确,使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避免了许多苗头性问题,减少了信访事件的发生。
潍坊市昌邑县华侨绣服厂,是山东省首家海外侨胞集资入股兴办的企业,当时合同规定,入股职工考核合格者可转为非农业人口和正式职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10年内却未办理一例。1992年,潍坊市外侨办牵头联系,督促推动,对该厂投资入股进厂的68名侨属职工,一次性由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赢得侨界人士的赞誉。
烟台市旅居澳大利亚华侨李若铎的私房早在1985年就落实了政策,但是由于租住户以种种理由拒不搬迁,迟迟不归还。1993年,烟台市侨办以法律为武器,坚持依法护侨,经法院仲裁,租住户将拖欠8年之久的房租费一次性交清返还给李若铎。
1996年,旅美侨胞高骥致信济南市侨办,要求继承其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济南兴办牧场的股份定息。其父在20世纪30年代初与他人在济南兴办“五大牧场”,1948年济南解放前夕,弃业携眷去台湾,产业由政府接管。市侨办接访后,分析认为当初的“五大牧场”应属于民族资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政策,经社会主义改造一定年限后,可发利息,不还股本。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问题依法解决。
1999年,原德州市齐河县水泥厂工人、朝鲜归侨任春波下岗后,生活非常困难。省侨办接访后,立即责成德州市侨办、齐河县侨办限期处理,齐河县侨办依照省侨办、省劳动厅《关于作好下岗归侨侨眷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安排任春波重新聘用上岗,解决了他的现实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