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股权分置及改革 资料库:二轮山东省志 章节:证券志(1880—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6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6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65/article/2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g0/section/65/article/2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世纪90年代资本市场发展初期,社会各界对股份制经济以及资本市场的功能与定位认识不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尚在初始阶段,国有资本优化、运营观念尚未完全确立。由于国家未制定关于国有股份流通的规定和具体办法,国有股份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他在股票依法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份也暂不流通。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在《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股票发行通知,本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国家股、法人股、外资股、自然人股等)暂不上市流通。”同时,公司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通过配股、送股等派生的股份,仍然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据此,资本市场形成股权分置格局。随着改革深入和资本市场发展,股权分置所带来的制度性缺陷日趋明显。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2005年4月,国家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山东上市公司开始全面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鲁西化工)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其示范效应推动了全省股权分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