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以后,济钢、莱钢、张钢等山东冶金总公司直属企业开始进行内部改革和市场经营机制转换,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在改革过程中,博山铝土矿、洪山铝土矿、福山铜矿总矿、香夼铅锌矿因资源枯竭、亏损严重,均宣告破产。
一、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1984年起,济南钢铁总厂开始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向厂长负责制转变,以厂长负责制为中心。1986年,济南钢铁总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线职能管理,企业社会化职能部门健全。1986—1991年,按国家规定对企业产品实行双轨制管理,即计划内产品由国家调拨、计划外产品企业自销的管理形式;进行领导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采取党政分开,逐步建立以厂长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总厂两级班子的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开展企业升级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兼并重组,开展横向联合;走内部挖潜,配套改造,小步快跑,滚动前进的经营路子。1987年,实现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先进企业标准。同年,对二分厂、郭店铁矿和计量部门进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整顿。1988年设立标准化委员会,对标准化工作实施集中统一管理。1991年,开始进行住房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工作。1992年,兼并省内5个地区的冶金、矿山、机械、轻工、耐火材料、地质勘探等行业的17个企业,逐步形成以济南钢铁总厂为核心,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具备集团特征和有机内在联系的集团经济规模。
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成立。集团公司划小核算单位,加强专业化管理组织机构,当年起,开始在第一炼钢厂、第二炼钢厂、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第三炼铁厂、第一小型轧钢厂、第二小型轧钢厂、中板厂8个单位的主要生产车间撤销车间建制,推行炉机长负责制;转换经营机制,实现精干主体、主辅分离。1996年底,14个生产辅助单位实现同主体的分离,连同原有工效挂钩单位,全公司有28个单位实现主辅分离;1996年进行减员增效,发展第三产业,成立人才再就业中心、新事业公司等第三产业实体单位。1998年,主要进行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建立规范母子公司的体制改革,全公司剥离1.7万人,形成以钢铁业为主,积极发展非钢产业的新格局。
1999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公司制改造的要求,济钢制定以济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母公司,以济南钢铁股份公司为主体,具有“四自两体”特征的子公司作为辅助的母子公司体制改革计划,12月10日,省政府批复改制方案,济钢先后组建具有“四自两体”特征的子公司28个。2000年12月29日,济南钢铁股份公司成立,济钢形成集团管理层和股份管理层,根据“五分开”(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分开)原则,至2001年,设计和完成股份公司机构设置,完成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机构设立和人员划分。2003年,济钢一方面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岗效薪级工资制度;另一方面通过职工出资、国资参股、利用职工身份置换的经济补偿金转股等方式,由职工买断公司部分存量资产,国家保留部分国有股权,进行企业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子公司的公司制改制、资产重组、对外合作等工作。先后组建铸管公司、钢城矿业、鲍德气体、鲍德炉料、鲍德汽运、鲍德房地产、新事业、鲍德钢结构、鲍德彩板9个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子公司。2002年12月,济钢集团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原料厂、第一烧结厂、第二烧结厂、球团厂、第一炼铁厂、第一炼钢厂、中板厂、第一小型轧钢厂、中厚板厂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及销售公司、原料处、材料处的部分资产作为改制主体,联合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岭铁矿和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72000万股,济钢集团总公司持有98.7%的股份,于200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交易。
2004年,以国有资产减持为标志,推行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在石横特钢厂、刘岭铁矿和烟台标准件厂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运作第二批、第三批改制单位的实施工作。根据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和公安部门的移交工作。
二、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987年,莱钢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88年全面推行干部聘任制。1992年2月,经省体改委批准,莱钢对锻压厂、特殊钢厂冷带车间开始股份制试点工作。同时莱钢被省体改委确定为全省劳动、分配、养老保险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经过岗位测评、定员、定岗、定责、考试、考核及双向选择,莱钢初步实现劳动力动态管理,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技能工资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1997年8月成立莱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0月,为转换经营机制,优化生产组织结构,本着保一线、紧缩二线、压减三线的原则,对人员进行精简。
1999年5月,莱钢总厂改制为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相继组建20多个子公司,8个直属单位。至此,母子公司体制构架基本完成,莱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简称“四自两体”)。8月,莱钢股票在上海证交所上市。莱钢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个转变,建立三个中心”的总体改革思路,重点实施的改革:(1)进一步建立健全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完善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机制,制定《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实施条例》,初步构建投资决策、利润和成本控制三个中心的基本框架。各子公司也相继制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2)转换经营机制。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对各子公司重点考核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3)实施三项制度改革。2002年莱钢九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意见。(4)实施机关机构改革。改革从2002年5月份开始,改革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机关机构比改革前减少11个,共压减、分离人员3036人,实现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三分开和“机构、业务”两独立,母子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同时,集团公司树立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要求各子公司牢固树立“占用要有偿,投资要回报;经营要盈利,流失要追究”以及“企业所有的资产必须都盈利,不挣钱的资产必须要盘活”等资产管理理念,各子公司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广大干部职工的市场观念、改革意识和竞争意识明显增强。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集团公司不断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集团内部资源,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企业相互持股,吸收其他法人、自然人投资及组建职工持股会吸收职工入股等形式,募集企业发展资金。莱钢控股子公司的资本结构总体上集体和职工出资分别达到18%以上,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达到10%以上,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
2005年,集团公司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改制涉及辅业改制单位27家,账面总资产61.3亿元,总负债46.6亿元,所有者权益14.6亿元;在册职工18044人,离退休人员9523人。5月22日,集团公司召开十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莱钢集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实施意见》。年底,省国资委批复同意莱芜矿业公司等第一批9家单位的改制实施方案,莱钢辅业改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张店钢铁总厂
2001年4月,山东冶金总公司对张钢《关于组建张钢制铁铸管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予以批复,同意张钢以炼铁系统的固定资产出资,与张钢总厂职工持股会共同组建张钢制铁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照《公司法》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四、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
1991年11月,烟台钢厂作为山东省和烟台市深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在烟台市工业企业中率先进行劳动、人事、工资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成为烟台市工业企业改革的典型。1993年7月,经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宣布成立。集团是以烟台钢厂为核心、直接由烟台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无主管部门企业,是以国有资产为主体、以钢铁生产为主业、以资金和生产经营业务相关联及延伸服务为主要联结纽带的多层次、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多功能经济组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1994年1月28日,省体改委批准烟钢集团公司设立三站股份有限公司,烟钢集团公司占37.2%的股份,社会个人股占62.8%,主要业务是房产租赁和市场物业管理。同年7月2日,烟台市体改委批复同意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作为省、市试点单位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烟台钢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之一,以定向募集方式公开发行股票13654万股,其中国家股8654万股,个人股5000万股,大多数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1995年5月10日,重组烟台钢铁集团公司,烟台钢铁集团公司规范为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大型(一)企业集团。烟钢集团公司为母公司,辖设全资子公司(企业)3个,控股子公司3个,分公司(企业)5个,母公司的参股公司(企业)多个;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层和中共党委、工会。1996年8月,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山东冶金总公司《关于烟台钢铁集团公司交由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决议》规定,烟台钢铁集团公司交由山东冶金总公司管理。1997年5月更名为山东烟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在山东产权交易所上柜交易,1999年3月1日终止挂牌交易。1999年2月21日,更名为山东三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底,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公司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作了较大的调整,公司主营业务已由钢铁生产转型为商业房地产业。
五、山东耐火原材料厂
1992年11月26日,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成立。该公司由山东耐火材料厂、山东第二耐火材料厂、青岛耐火材料厂、山东王村铝土矿、山东洪山铝土矿、山东博山铝土矿等企业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山东冶金总公司。
2000年8月,企业改制工作开始,拟以企业的部分国有资产和职工持股会出资,进行部分改制。
2000年,为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扭亏脱困目标,经山东冶金总公司、省国资办批准,对所属企业(洪铝除外)实施分块改制,以经营性资产出资、职工出资入股的形式,设立5个由国企控股、参股的主体有限公司,形成国有厂矿与主体有限公司并存的形式:即青岛耐火原材料厂与青岛双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第二耐火原材料厂与山东王村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王村铝土矿与山东王铝矿业有限公司、山东耐火原材料厂与山东鲁耐窑业有限公司、山东镁矿与山东恒欣镁业有限公司。5月,根据山东冶金总公司批复,山东鲁耐窑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总股本1745万元,其中以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为代表的国有资产股672万元,占总股本的38.49%,职工持股会1073万元,占总股本的61.51%。2001年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获得CNACR证书、美国国家认可机构RAB证书。2002年取得自营进出口权。2003年8月,公司采用将青岛双鹰、王村耐火、王铝矿业三个有限公司合并新设的方式,组建了山东中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六、金岭铁矿
2003年11月,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7000万元,其中金岭铁矿国有法人股占注册资本的16.68%,职工股占注册资本的82.01%,其他占1.31%,金岭铁矿相对控股。
七、山东平阴铝厂
2002年开始,按照“自下而上、分步改制”的改革思路,山东平阴铝厂改制了10个辅助车间、分厂。2003年12月注册成立山东平阴恒业铝加工有限公司,为民营股份制公司,公司股本总额1471.9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1355人,为原平阴铝厂在职职工以社会自然人身份入股的股东,股东出资全部为现金。2004年4月停产。2005年4月,平阴铝厂宣布破产还债。12月,组织平阴铝厂破产财产拍卖,肥城矿务局以9579.13万元购买成交。平阴铝厂由肥城矿务局重组,职工由重组方安置。
八、山东镁矿
山东镁矿原名掖县镁矿。1981年,掖县镁矿隶属山东冶金总公司管理。1987年,开始实行矿长负责制。1988年4月,更名为山东镁矿。1995年,山东镁矿组建二级相对独立单位,实行二级厂、公司管理体制。1996年11月,山东镁矿合并到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由该公司管理,保留法人资格。2000年,开始进行公司制改造。基本形式是实行优良资产组合,进行“切块改制”。同年,在莱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山东恒欣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620万元,设立三个股东,成为与山东镁矿并行的法人实体单位。
第二节 直属企业改革
1986年以后,济钢、莱钢、张钢等山东冶金总公司直属企业开始进行内部改革和市场经营机制转换,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在改革过程中,博山铝土矿、洪山铝土矿、福山铜矿总矿、香夼铅锌矿因资源枯竭、亏损严重,均宣告破产。
一、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1984年起,济南钢铁总厂开始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向厂长负责制转变,以厂长负责制为中心。1986年,济南钢铁总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直线职能管理,企业社会化职能部门健全。1986—1991年,按国家规定对企业产品实行双轨制管理,即计划内产品由国家调拨、计划外产品企业自销的管理形式;进行领导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采取党政分开,逐步建立以厂长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和总厂两级班子的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开展企业升级工作和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兼并重组,开展横向联合;走内部挖潜,配套改造,小步快跑,滚动前进的经营路子。1987年,实现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先进企业标准。同年,对二分厂、郭店铁矿和计量部门进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整顿。1988年设立标准化委员会,对标准化工作实施集中统一管理。1991年,开始进行住房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工作。1992年,兼并省内5个地区的冶金、矿山、机械、轻工、耐火材料、地质勘探等行业的17个企业,逐步形成以济南钢铁总厂为核心,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具备集团特征和有机内在联系的集团经济规模。
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成立。集团公司划小核算单位,加强专业化管理组织机构,当年起,开始在第一炼钢厂、第二炼钢厂、第一炼铁厂、第二炼铁厂、第三炼铁厂、第一小型轧钢厂、第二小型轧钢厂、中板厂8个单位的主要生产车间撤销车间建制,推行炉机长负责制;转换经营机制,实现精干主体、主辅分离。1996年底,14个生产辅助单位实现同主体的分离,连同原有工效挂钩单位,全公司有28个单位实现主辅分离;1996年进行减员增效,发展第三产业,成立人才再就业中心、新事业公司等第三产业实体单位。1998年,主要进行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建立规范母子公司的体制改革,全公司剥离1.7万人,形成以钢铁业为主,积极发展非钢产业的新格局。
1999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公司制改造的要求,济钢制定以济钢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母公司,以济南钢铁股份公司为主体,具有“四自两体”特征的子公司作为辅助的母子公司体制改革计划,12月10日,省政府批复改制方案,济钢先后组建具有“四自两体”特征的子公司28个。2000年12月29日,济南钢铁股份公司成立,济钢形成集团管理层和股份管理层,根据“五分开”(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分开)原则,至2001年,设计和完成股份公司机构设置,完成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机构设立和人员划分。2003年,济钢一方面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岗效薪级工资制度;另一方面通过职工出资、国资参股、利用职工身份置换的经济补偿金转股等方式,由职工买断公司部分存量资产,国家保留部分国有股权,进行企业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子公司的公司制改制、资产重组、对外合作等工作。先后组建铸管公司、钢城矿业、鲍德气体、鲍德炉料、鲍德汽运、鲍德房地产、新事业、鲍德钢结构、鲍德彩板9个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子公司。2002年12月,济钢集团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原料厂、第一烧结厂、第二烧结厂、球团厂、第一炼铁厂、第一炼钢厂、中板厂、第一小型轧钢厂、中厚板厂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及销售公司、原料处、材料处的部分资产作为改制主体,联合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岭铁矿和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72000万股,济钢集团总公司持有98.7%的股份,于200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交易。
2004年,以国有资产减持为标志,推行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在石横特钢厂、刘岭铁矿和烟台标准件厂等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运作第二批、第三批改制单位的实施工作。根据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和公安部门的移交工作。
二、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987年,莱钢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88年全面推行干部聘任制。1992年2月,经省体改委批准,莱钢对锻压厂、特殊钢厂冷带车间开始股份制试点工作。同时莱钢被省体改委确定为全省劳动、分配、养老保险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经过岗位测评、定员、定岗、定责、考试、考核及双向选择,莱钢初步实现劳动力动态管理,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技能工资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1997年8月成立莱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0月,为转换经营机制,优化生产组织结构,本着保一线、紧缩二线、压减三线的原则,对人员进行精简。
1999年5月,莱钢总厂改制为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相继组建20多个子公司,8个直属单位。至此,母子公司体制构架基本完成,莱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简称“四自两体”)。8月,莱钢股票在上海证交所上市。莱钢按照“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个转变,建立三个中心”的总体改革思路,重点实施的改革:(1)进一步建立健全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完善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机制,制定《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实施条例》,初步构建投资决策、利润和成本控制三个中心的基本框架。各子公司也相继制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2)转换经营机制。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对各子公司重点考核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3)实施三项制度改革。2002年莱钢九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意见。(4)实施机关机构改革。改革从2002年5月份开始,改革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机关机构比改革前减少11个,共压减、分离人员3036人,实现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三分开和“机构、业务”两独立,母子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同时,集团公司树立新的经营管理理念,要求各子公司牢固树立“占用要有偿,投资要回报;经营要盈利,流失要追究”以及“企业所有的资产必须都盈利,不挣钱的资产必须要盘活”等资产管理理念,各子公司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广大干部职工的市场观念、改革意识和竞争意识明显增强。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集团公司不断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集团内部资源,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企业相互持股,吸收其他法人、自然人投资及组建职工持股会吸收职工入股等形式,募集企业发展资金。莱钢控股子公司的资本结构总体上集体和职工出资分别达到18%以上,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达到10%以上,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
2005年,集团公司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改制涉及辅业改制单位27家,账面总资产61.3亿元,总负债46.6亿元,所有者权益14.6亿元;在册职工18044人,离退休人员9523人。5月22日,集团公司召开十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莱钢集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实施意见》。年底,省国资委批复同意莱芜矿业公司等第一批9家单位的改制实施方案,莱钢辅业改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张店钢铁总厂
2001年4月,山东冶金总公司对张钢《关于组建张钢制铁铸管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予以批复,同意张钢以炼铁系统的固定资产出资,与张钢总厂职工持股会共同组建张钢制铁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照《公司法》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四、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
1991年11月,烟台钢厂作为山东省和烟台市深化改革的试点单位,在烟台市工业企业中率先进行劳动、人事、工资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成为烟台市工业企业改革的典型。1993年7月,经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批准,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宣布成立。集团是以烟台钢厂为核心、直接由烟台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无主管部门企业,是以国有资产为主体、以钢铁生产为主业、以资金和生产经营业务相关联及延伸服务为主要联结纽带的多层次、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多功能经济组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1994年1月28日,省体改委批准烟钢集团公司设立三站股份有限公司,烟钢集团公司占37.2%的股份,社会个人股占62.8%,主要业务是房产租赁和市场物业管理。同年7月2日,烟台市体改委批复同意烟台钢铁企业集团公司作为省、市试点单位进行股份制改造,设立烟台钢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子公司之一,以定向募集方式公开发行股票13654万股,其中国家股8654万股,个人股5000万股,大多数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1995年5月10日,重组烟台钢铁集团公司,烟台钢铁集团公司规范为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大型(一)企业集团。烟钢集团公司为母公司,辖设全资子公司(企业)3个,控股子公司3个,分公司(企业)5个,母公司的参股公司(企业)多个;公司设董事会、经理层和中共党委、工会。1996年8月,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山东冶金总公司《关于烟台钢铁集团公司交由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决议》规定,烟台钢铁集团公司交由山东冶金总公司管理。1997年5月更名为山东烟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在山东产权交易所上柜交易,1999年3月1日终止挂牌交易。1999年2月21日,更名为山东三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底,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公司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作了较大的调整,公司主营业务已由钢铁生产转型为商业房地产业。
五、山东耐火原材料厂
1992年11月26日,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成立。该公司由山东耐火材料厂、山东第二耐火材料厂、青岛耐火材料厂、山东王村铝土矿、山东洪山铝土矿、山东博山铝土矿等企业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山东冶金总公司。
2000年8月,企业改制工作开始,拟以企业的部分国有资产和职工持股会出资,进行部分改制。
2000年,为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扭亏脱困目标,经山东冶金总公司、省国资办批准,对所属企业(洪铝除外)实施分块改制,以经营性资产出资、职工出资入股的形式,设立5个由国企控股、参股的主体有限公司,形成国有厂矿与主体有限公司并存的形式:即青岛耐火原材料厂与青岛双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第二耐火原材料厂与山东王村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王村铝土矿与山东王铝矿业有限公司、山东耐火原材料厂与山东鲁耐窑业有限公司、山东镁矿与山东恒欣镁业有限公司。5月,根据山东冶金总公司批复,山东鲁耐窑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总股本1745万元,其中以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为代表的国有资产股672万元,占总股本的38.49%,职工持股会1073万元,占总股本的61.51%。2001年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获得CNACR证书、美国国家认可机构RAB证书。2002年取得自营进出口权。2003年8月,公司采用将青岛双鹰、王村耐火、王铝矿业三个有限公司合并新设的方式,组建了山东中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六、金岭铁矿
2003年11月,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7000万元,其中金岭铁矿国有法人股占注册资本的16.68%,职工股占注册资本的82.01%,其他占1.31%,金岭铁矿相对控股。
七、山东平阴铝厂
2002年开始,按照“自下而上、分步改制”的改革思路,山东平阴铝厂改制了10个辅助车间、分厂。2003年12月注册成立山东平阴恒业铝加工有限公司,为民营股份制公司,公司股本总额1471.9万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1355人,为原平阴铝厂在职职工以社会自然人身份入股的股东,股东出资全部为现金。2004年4月停产。2005年4月,平阴铝厂宣布破产还债。12月,组织平阴铝厂破产财产拍卖,肥城矿务局以9579.13万元购买成交。平阴铝厂由肥城矿务局重组,职工由重组方安置。
八、山东镁矿
山东镁矿原名掖县镁矿。1981年,掖县镁矿隶属山东冶金总公司管理。1987年,开始实行矿长负责制。1988年4月,更名为山东镁矿。1995年,山东镁矿组建二级相对独立单位,实行二级厂、公司管理体制。1996年11月,山东镁矿合并到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由该公司管理,保留法人资格。2000年,开始进行公司制改造。基本形式是实行优良资产组合,进行“切块改制”。同年,在莱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山东恒欣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620万元,设立三个股东,成为与山东镁矿并行的法人实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