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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人培训与技能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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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和各直属单位把工人培训和技能人才培训作为企业教育的重点来抓,逐步开展了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人岗位培训、各种适应性培训,并使之逐步正常化、规范化,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一、工人技术培训
1984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印发《关于开展工人技术理论培训的意见》,强调学徒工入厂(矿)后,应按规定以三分之一的时间系统地学习初级技术理论,定级时按初级技术理论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试,给合格者颁发初级技术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并以此作为定级的主要条件。
“七五”时期,在开展工人初级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工人中级技术培训和高级技术培训也逐步开展起来,工人中级技术培训被列为重点。工人中级技术培训对象是“双补”合格者或其他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和初级技术基础的45岁以下的青壮年工人,重点培训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上的工人,并优先培训班组长和生产骨干。工人中级技术培训按冶金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大纲、教材进行,一般培训600学时,采取企业办班或由山东冶金总公司牵头选择条件好的单位联合办班的形式进行。山东冶金总公司负责备案、审定教学计划、颁发合格证书。工人高级技术培训一般培训800学时,培训随同工人技师评聘考核进行。
1987年,冶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搞好岗位培训试点工作的补充意见》,对开展工人岗位培训工作做出部署。1988年,山东冶金总公司按照全国冶金工人岗位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定把工人技术等级培训纳入岗位培训工作中。
1989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关于开展工人岗位培训的实施意见》,并在莱钢、济钢、青钢和金岭铁矿4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山东冶金总公司暨各单位依据冶金部发布的《冶金企业工种岗位序列标准》,对技术相近、工艺相似、使用设备相仿、工作场所相邻的工种岗位进行简化、归类、合并,使工种岗位序列化、规范化。同时,制定《工人岗位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内容,实施高质量的工人岗位培训。“七五”时期,山东冶金总公司参加培训工人达130774人,其中,9614名初级工、17483名中级工、866名高级工。
1991年,山东冶金总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文件及1990年全国冶金企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关于主要技术工种和关键生产岗位工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意见》,确定“八五”时期工人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山东冶金总公司和各直属单位对技术工种和关键生产岗位进行划分,确定81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关键生产岗位,其中,关键岗位67个、主要技术工种14个,并编制《冶金企业主要技术工种和关键生产岗位一览表》。各直属单位按照要求确定本单位具体的技术工种和关键生产岗位。通过建立工人岗位培训档案,对主要技术工种和关键生产岗位工人的年龄结构、政治、文化、技术素质进行登记,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实行职工教育承包制度。1991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山东冶金总公司“八五”期间职工教育承包考核办法》,一次性下达工人岗位培训的考核指标。每年考核指标数由山东冶金总公司按单位下达,各企业再把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分厂、车间、班组和个人。
“八五”时期末,山东冶金总公司6.8万余名工人中,参加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工人有35500人,占工人总数的52.2%。
“九五”期间,山东冶金总公司发挥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职能,推动各直属企业工人技术培训进一步发展,以技术等级培训、岗位培训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转岗培训和各类适应性培训。经过培训后,工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莱钢规定:在五年内对男40岁、女35岁以下,初中以上,主体生产关键岗位上的操作人员全部脱产轮训一遍,时间为高级工五个月、中级工四个月、初级工三个月。莱钢特钢厂将四班三运转调整为三班倒,抽出一个班次实行整建制离岗轮训。连铸坯“热送热装”技术节省能源,减少损耗,提高加热炉产能、物流周期短,能大幅度降低成本。为掌握和运用此项技术,济钢、莱钢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全国冶金系统培训,600多人考试合格。
1997年,经省劳动厅批准,山东冶金总公司成立山东冶金职业技能鉴定所,下设济钢、莱钢、山东省工业学校三个鉴定站,负责全省冶金系统的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九五”期间,山东冶金总公司系统累计培训工人159329人次,年均培训率为44.76%,比“八五”时期提高10%。累计鉴定技术工人1.5万多人,综合合格率为70%。“九五”时期末,山东冶金总公司系统高级技术等级以上的职工总数达到了7.9%,高于全省5%的平均水平。
二、工人技能人才培养
1987年,劳动人事部发布《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确定恢复考评工人技师制度,以加大培养高级技工的力度。同年,按照《山东省执行〈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在济钢进行工人技师评聘试点。1988年,在济钢、莱钢、青钢和山东冶金机械厂进行试点。至1993年,山东冶金总公司所有企业全部实行技师评聘制度。
1994年,为培养和选拔高技艺、高技能的工人技术人才,山东冶金总公司成立山东冶金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并确定在济钢、莱钢、山东冶金机械厂等单位的采矿、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焦化、钳工、电工、机床加工、焊接、汽修11个工种进行试点。对高级技师的考核由山东冶金总公司拟命题方案,经省劳动厅审核后,山东冶金总公司组织考试、考核及答辩,确定评审对象,提交省高评委。
1995年,省劳动厅公布全省冶金行业首批高级技师名单,共29名。1995年后,技师和高级技师评聘工作步入常规化,基本上每年进行一次。1987—1995年,全省冶金行业共评出工人技师950人,高级技师29人,分别占技术工人总数的1.3%和0.4%,占高级工的22%和0.67%,工人技术队伍结构渐趋合理。
“九五”时期,按照全省关于技师、高级技师要占高级工30%的目标要求,山东冶金总公司进一步扩大技师评聘范围。莱钢举办多期“操作人员技术骨干培训班”,全脱产培训一年,开设钳工、电工、炼铁、轧钢等技术含量高的通用专业和冶金特有专业,由莱钢技校按照高级技校的教学课程授课,选拔那些技校(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年龄30岁以下的工人参加。工人结业后参加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0%的优秀者参加工人技师评审。
1997年,山东冶金总公司的技师评聘纳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建立试题库,实行统一的鉴定试题、规范的鉴定程序、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的证书核发办法,进一步保证了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评聘工作进一步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技师、高级技师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各单位逐步建立健全培训、鉴定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机制,完善技师管理办法,签订技师聘约,落实有关待遇。济钢、莱钢等单位,提高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由原来的每月20元、50元,分别提高到50元、100元,在分配住房和晋升工资方面也有所体现。
“九五”时期,全省冶金行业共评出技师1146人,高级技师69人。加上前期所评,除去退休人员,“九五”时期末全省冶金行业共有技师1410人,高级技师67人,占实行技师聘任制技术工人总数的3.2%和0.15%,占高级工总数的34.1%和1.62%,高级技师占技师总数的4.9%,技师和高级技师所占比例比“八五”时期末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班组长岗位管理培训
1986年,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职教管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省经委、省职教委印发《关于开展生产班组长岗位职务培训的意见》。按照上级部署,山东冶金总公司将班组长岗位管理培训纳入“七五”时期企业职工教育的重点,首先开展班组长岗位管理培训,各冶金企业在山东冶金总公司的指导下开展了对班组长的岗位管理培训。
1986年,青钢举办全省最早的班组长岗位职务培训班。1987年起,全省各冶金企业都参照太钢、青钢的经验,把每期培训分为1个月100课时理论学习和3个月跟踪考核两个阶段,集中抓生产班组长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系统的班组管理工作基本知识,包括质量、成本、安全和各种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如系统工程、目标管理、点检制、数据统计及民主管理等内容。至1990年底,累计培训9645人,将现有班组长基本轮训一遍。
1988年,据不完全统计,生产班组长通过培训提高素质而取得的效益,累计达2500多万元。1991年,班组长(含工段长)岗位管理培训工作被纳入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直属企业的承包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为,在“七五”时期培训的基础上,新任班组长要先培训、后上岗;已经培训过的要接受新一轮培训,并明确规定45岁以下的生产班组长,1991年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要达到40%,1992年达到80%,其后保持80%以上。1992年起,各冶金企业每年对班组长培训的人数比率普遍达到80%以上。
“九五”时期以后,班组长岗位管理培训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莱钢把班组长培训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脱产学习理论知识一个月;第二阶段,班组调查研究,找出班组中的薄弱环节和要解决的问题;第三阶段,到省内外先进单位考察学习一周;第四阶段,运用所学知识和外单位先进经验,解决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由主管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跟踪考核。“八五”“九五”时期,累计有1万余名班组长经过了新一轮的岗位管理培训,效果明显。
2002年7月,山东冶金公司制定《山东省冶金企业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山东省冶金企业优秀技能人才。由山东冶金总公司、山东省冶金工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企业按年或一次性给予物质奖励。“十五”时期,评选出42名山东省冶金行业优秀技能人才。其中,济钢11名、莱钢12名、山铝6名、耐材公司3名、张钢3名、金岭铁矿3名、青钢1名、鲁宝钢管厂1名、其他单位2名。
2003年5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通知》精神,山东冶金总公司、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山东省冶金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定》,明确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范围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职业(工种)和冶金行业特有技术工种,其中冶金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由山东冶金总公司组织实施,为在冶金行业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2003年5月,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山东冶金公司成立山东冶金总公司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站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考评员培训等。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的成立,为在冶金行业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奠定了有力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3年10月,山东冶金总公司选拔了4名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第一届“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评审。济钢的贾广顺、姜和信,莱钢的李书蓬、李永奎通过“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评审。省政府于11月14日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省财政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补贴。山东冶金总公司撰写的题为“适应企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求,全面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文章作为先进经验介绍材料在表彰大会上印发。
2003年7月,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成立省直冶金赛区。全省冶金系统积极参与,莱钢获得社会组团体第一名。
2004年4月,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三年五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的通知》要求,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省属冶金企业2004—2006年技师培养建议计划》,提出在3年内培养15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截至2006年,技师和高级技师人数占工人总数5.8%的目标,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5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山东省2004年“金蓝领”培训项目试点方案》,由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贴经费,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山东冶金总公司争取到120个名额,获得省财政12万元的补贴,为企业培养120名新工人技师。8月,济钢完成省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的计算机网络考试(机考)试点工作。机考对鉴定管理系统的报名组织、计算机网络设备、工作人员及参考人员的培训都有严格的要求。济钢参加机考的有15个工种436名职工,分两次在4个机房同时开考。这是全省首次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较大规模的考试。
2004年12月,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将首批山东省冶金行业首席技师中的8名特别优秀者上报省首席技师办公室,参加全省首席技师的评选,其中5人被评为山东省首席技师。省政府召开表彰大会,济钢的贾广顺入选并作大会发言。同月,根据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的通知》精神,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山东省冶金行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8月23日召开评审会,评选出首批18名山东省冶金行业首席技师:济钢7名,莱钢7名,金岭铁矿2名,耐材公司2名。
2005年9月,山东冶金总公司、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山东省冶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本次竞赛选手中有43人晋升高级工,41人晋升技师,32人晋升高级技师,76人被授予“山东省冶金行业技术能手”称号,25人被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10人成绩特别突出的选手被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十五”时期,全省冶金行业共培训工人4571863人,比“九五”时期多236607人,年均培训率达80%。山东冶金总公司鉴定所共对25839名工人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有17704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冶金行业技师评审委员会共对企业申报的1702名职工进行评审,1599人获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截至2005年底,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19446人,比“九五”时期末增加13835人;占全部工人比例的28.08%,比“九五”时期末增长20.2%。技师、高级技师人数达3800人,占全部工人比例的5.5%。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和技师、高级技师的人数占工人比例分别超过10%和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