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2005年,山东冶金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企业节约能源管理升级(定级)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积极开展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等方面的节能技术,节能降耗与“三废”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986—2005年,山东冶金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企业节约能源管理升级(定级)暂行规定》等法规规定,积极开展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生产等方面的节能技术,节能降耗与“三废”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