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山东生产焦炭约260万吨,其中,机焦152万吨,土焦108万吨,机焦年生产能力164万吨,并相应回收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浓氨水、黄血盐等化学产品,对粗苯、焦油进行加工。1986—2005年,山东累计生产焦炭8740万吨,年均增长38%。至2005年,全省焦炭生产全部实现机焦,焦炭产能达到3042.35万吨,居全国第3位,并相应回收焦炉煤气、轻苯、重苯、硫黄、硫酸铵、煤焦油等化学产品,对轻苯、焦油、萘类、酚类等粗产品进行精制加工,共有焦化产品20余种。
1985年全省碳素制品约2.5万吨。至2005年,全省碳素制品产量达60万吨,年生产能力超过80万吨。碳素制品主要有碳素阳极类阳极糊、阳极块、底糊和石墨电极及其他石墨制品。1986—2005年,全省累计生产碳素制品约160万吨。
第四章 焦化生产和碳素制品生产
1985年,山东生产焦炭约260万吨,其中,机焦152万吨,土焦108万吨,机焦年生产能力164万吨,并相应回收焦炉煤气、粗苯、煤焦油、浓氨水、黄血盐等化学产品,对粗苯、焦油进行加工。1986—2005年,山东累计生产焦炭8740万吨,年均增长38%。至2005年,全省焦炭生产全部实现机焦,焦炭产能达到3042.35万吨,居全国第3位,并相应回收焦炉煤气、轻苯、重苯、硫黄、硫酸铵、煤焦油等化学产品,对轻苯、焦油、萘类、酚类等粗产品进行精制加工,共有焦化产品20余种。
1985年全省碳素制品约2.5万吨。至2005年,全省碳素制品产量达60万吨,年生产能力超过80万吨。碳素制品主要有碳素阳极类阳极糊、阳极块、底糊和石墨电极及其他石墨制品。1986—2005年,全省累计生产碳素制品约16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