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冶金工业发展历经曲折。截至“六五”时期末,山东冶金工业有济南、莱芜、青岛3个钢铁工业基地,以及烟台地区黄金和淄博地区耐火原材料、铁矿石及金属铝2个生产中心,基本形成从地质、矿山到冶炼、轧材,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到耐火材料、辅料,从设计、施工到科研、教育等门类比较齐全并初具规模的冶金工业体系。截至1985年,先后建成铁矿山12处,铁矿石年采选能力230万吨;有色金属矿山10处,年采矿能力:金矿73.12万吨、铜矿16.5万吨、铅锌矿10.5万吨、铝矿60万吨;耐火原材料矿山7处,年采矿能力70万吨;机械化焦炉20座,年产机焦能力164万吨;人造富矿烧结机7座,年产烧结矿能力262万吨、球团矿能力38万吨;煅烧耐火黏土熟料能力90万吨、耐火材料44万吨。炼铁高炉35座,容积3600立方米,年生产能力176万吨;炼钢转炉12座、146个吨位,年生产能力115万吨,电炉26座、77.5吨位,年生产能力33万吨;轧机87套,年成材能力135万吨。有色金属年生产能力:黄金9855公斤,粗铜0.17万吨,电解铜0.45万吨,氧化铝38.6万吨,电解铝3.44万吨。全省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109家,共有职工15.9万人。
1986—2005年,山东冶金工业发展速度不够均衡。“七五”时期和“八五”时期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九五”时期后期,特别是“十五”时期以来,山东冶金工业整体发展较快,并取得显著成绩。
一
“七五”时期,全省和山东冶金总公司钢产量分别增长81.65%和118.45%;全省钢产量平均每年递增12.7%,是全国各省(区、市)地方钢铁行业中第一个突破年产钢200万吨大关的省份。1990年,全省生产钢227万吨,比1985年增加102万吨,年均递增12.7%;生产生铁277万吨,比1985年增加110万吨,年均递增10.7%;生产钢材155万吨,比1985年增加58.4万吨,年均递增9.6%。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优质产品率1985年为21.13%,1990年为60%;开发新产品79种,是“六五”时期的3倍。1990年,全省冶金行业能耗总量400万吨标准煤(简称标煤),其中,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318万吨,分别比1985年增长43.6%和28.69%。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1990年吨钢可比能耗为1.195吨标煤,比1985年的1.359吨标煤降低12.1%,转炉钢铁料消耗由1985年的1205千克/吨下降到1990年的1136千克/吨。
“七五”时期,全省冶金企业实现利税总额37.68亿元,是“六五”时期的2.6倍。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实现利税总额25.3亿元,是“六五”时期的2.9倍,其中利润13.1亿元,税金12.2亿元,分别是“六五”时期的2.6倍和3.3倍;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税达17亿元,占利税总额的67.2%,是“六五”时期的3倍;新增固定资产10亿元,平均每年向社会提供钢材117万吨,比“六五”时期增加47万吨,增长67%;5年内平均每年向社会提供铸造生铁38.4万吨;新增主要工序能力机焦10万吨、炼钢50万吨、轧钢70万吨、电解铝1万吨;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42.27%,人均收入2900元,增长1.3倍。
“七五”时期,全省钢铁工业污染治理总投资为1920万元,污染治理项目62个;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对高炉合理炉料结构进行工业试验,截至1990年,山东冶金总公司直属企业19座高炉中有15座采用上料系统微机控制技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27项。全省冶金职业技术教育五年间共培养毕业生6154人,通过企业办学和委培、定向培养等渠道培养职工大专以上毕业生1533人。“七五”时期,山东冶金总公司在直属企业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在管理方式和具体内容上完成由业务管理部门到企业实体公司的过渡;企业开始进行内部改革和转换市场经营机制并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1986—1995年,山东冶金总公司第三次向省财政实行利润递增包干。1986年1月,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我省冶金工业继续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办法的请示》(简称《请示》)。《请示》获批后,同年3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继续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办法的通知》,指出第三次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以1985年实际上缴3000万元为基础,每年递增10%,一包10年。同时规定,从1986年开始,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省实行上缴产品定量包干(以1985年计划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超产部分由山东冶金总公司和企业自销)、原燃料供应包干(以1985年计划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节约归己,超耗由山东冶金总公司和企业自行串换解决)、技术改造任务包干(按照省批准的“七五”时期技术改造计划,由山东冶金总公司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解决)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以核定的百元利税工资率为基数,利税增长超基数部分按0.7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七五”时期对企业实行全面承包的方案和内部配套改革的40条意见。这次承包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企业对山东冶金总公司由利润包干改为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区别企业不同情况,确定其不同的上缴利润基数和递增幅度。二是由过去的一年一包改为一包5年不变,即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一定5年不变;企业上交山东冶金总公司的产品和中间调拨的产品以1985年计划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企业计划内生产维修所需原燃材料以1985年计划数,一定5年不变。三是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过去只考核企业改为对厂长和企业同时考核,并与厂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同时,山东冶金总公司对产量、质量、消耗、效益和上交山东冶金总公司产品以及上缴利润等不同档次的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并相应制定对厂长、厂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的具体考核奖惩办法。1986年1月,山东冶金总公司下发《关于下达〈1986—199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投入产出承包责任制方案及考核办法〉和〈1986年直属企业承包责任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直属单位对山东冶金总公司实行“六包”:一包主要产品产量,指令性计划以1985年计划数为准包干5年不变,指导性计划以山东冶金总公司“七五”时期各年度计划为准;二包上交冶金产品和指令性计划内中间产品调拨,按品种、质量和计划进度要求完成,以1985年计划数为准,分年度包干5年不变;三包各企业生产、维修及计划内工程项目需要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原则上以1985年计划数包干5年不变,节约留用、超耗不补;四包上缴利润,以1985年上缴利润包干数为基础,年递增比例为15%、10%、5%和包死干、上缴利润为零5个档次,包干5年不变;五包重点基建、技措和矿山接续工程的建设;六包工资总额。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直属单位实行“四保”:一保指令性计划内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的供应,二保计划内矿山接续工程必需的资金,三保山东冶金总公司指令性计划内的材料分配指标和矿山接续工程所需主要设备计划的落实,四保生产发展所需的人力。至此,山东冶金总公司第三次向省财政实行利润递增包干进入实施阶段。
二
1991年1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省政府关于治理整顿深化企业改革的有关精神,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山东冶金总公司直属企业“八五”期间承包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1991—1992年指标一次定死两年不变,1993—1995年只提方向目标要求,具体指标临时再定。承包的主要内容与包保条件:直属企业对山东冶金总公司一包主要产品产量,二包上交产品资源,三包山东冶金总公司内部中间产品调拨,四包上缴利润、矿山维简费;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直属企业一保计划内的能源(含省指导性计划,定向分配部分)和主要原料,二保计划内生产、维修材料分配指标,三保生产建设所需人力。同时规定,从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上一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中拿出20%,作为挂钩考核工资。将挂钩考核工资与承包经营考核指标分解对应,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统算,对当季未完成考核指标而被扣减的挂钩考核工资,下季补齐或累计完成时,按90%返还,年终累计考核未完成承包考核指标的全部扣减该项挂钩考核工资。
1981—1995年,山东冶金工业钢产量连续15年列全国地方钢铁产量榜首,成为全国地方钢铁唯一有两个百万吨钢厂的省份。在此期间,山东冶金总公司上缴国家利税48.48亿元,平均每年上缴3.26亿元,是1980年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上缴额的4.5倍;新增固定资产38.21亿元。1995年,是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省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完成承包经营的最后一年。全省冶金企业认真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的总方针,把克服困难的重点放在企业内部管理上,放在开拓市场上,使生产经营在困境中仍取得较好成绩。1995年,全省冶金实现工业总产值92.07亿元,同比增长7.08%,生产钢385.2万吨、生铁452.3万吨、钢材271.6万吨,同比增长4.49%、11.03%和9.22%;生产电解铝6.69万吨、10种有色金属7.9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2.38%和11.8%。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生产钢283万吨、生铁347.6万吨、钢材187.4万吨、电解铝2.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7%、8.38%、14.24%和31.2%;实现利税6.46亿元,利润2.29亿元;完成技改投资4.8亿元。山东冶金总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达71.17亿元,净值43.96亿元,分别是1980年的6.38倍和4.85倍;新增福利设施185万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63万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58243元/(人·年),人均收入7200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572%和704%。
“八五”期间,山东冶金企业在发展主体产业的同时,逐步将辅助生产部门推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生产经营。各冶金企业所属的冶金建设安装厂、冶金机械制造厂、建设开发公司、煤气厂、热电公司、职工后勤生活服务公司等,逐步剥离,既服务于主体企业又面向市场服务于社会。全省冶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道路。1992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其间,共有2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继续教育2.1万余人次。至“八五”期末,山东冶金总公司累计办理“三资”企业14个,其中投产或开工建设项目10个,合同投资总额8320.3万美元,合同注册资金总额4744.04万美元,主要涉及冶金、有色金属、机电、建材和房地产等行业。
三
1996年,省政府《关于对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请示“九五”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决定,省属冶金企业不再实行承包办法,山东冶金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照税法照章缴纳所得税,税务征收机关按税法及时足额征收。“九五”时期,以1995年上缴省财政的6464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0%作为山东冶金总公司应上缴省财政的数额;每年从直属企业按销售收入额的1.8‰收取管理费。
“九五”末期,全省生产钢635.4万吨、生铁729.7万吨、钢材682.2万吨,比“八五”时期末分别增长1.6倍、1.61倍和2.51倍。其中,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生产钢521.34万吨、生铁508.62万吨、钢材456.26万吨,分别比“八五”时期末增长1.84倍、1.46倍和2.43倍;生产电解铝8.8万吨,比“八五”时期末增长1.32倍。
“十五”期间,全省冶金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实现跨越式增长,钢铁产品产量连续迈上1000万吨、2000万吨、3000万吨三个台阶。2002年粗钢和钢材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2004年钢材产量突破2000万吨,2005年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3211.1万吨、3183.8万吨和3008.5万吨,均突破3000万吨大关。5年间,全省生铁、粗钢、钢材年均分别增长34.5%、38%和34.6%;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在全国位次前移,生铁从2000年的第七位上升至2005年的第二位,粗钢从2000年的第六位上升至2005年的第三位,钢材从2000年的第七位上升至2005年的第四位;生铁、粗钢、钢材由2000年占全国比重5.6%、4.9%、5.2%分别上升到2005年的9.7%、9.15%、8.1%。济钢、莱钢跨入千万吨级钢铁企业行列,进入全国钢铁企业前十名。焦炭、电解铝分别增长4.6倍和7.1倍,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全省冶金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打破了建筑用材“一统天下”的局面,改写了山东长期不能生产薄板的历史,板管比由2000年的不足30%提高到2005年的40%。5年间,固定资产投资约630亿元,是“九五”时期的7倍多,建设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8座(“九五”末,全省仅有750高炉2座),占全省炼铁总能力的1/3;建设100吨以上转炉7座(“九五”时期末,全省最大转炉25公称吨),产能1200万吨,占总能力的40%。新建电解铝生产线全部采用预焙槽,有色金属工业装备水平得到很大提升,全省冶金企业工艺装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由2000年的3%提高到2005年的7.4%。经济效益大幅提升,2000年全省冶金销售收入175.3亿元,2002年快速增长到345亿元,2003年和2004年连续登上500亿元和1000亿元两个大台阶,2005年冶金企业销售收入1207亿元;2000年全省冶金完成利税总额14.6亿元,2001年达到27.7亿元,2003年和2004年突破50亿元和100亿元,2005年利税总额96.7亿元;2000年全省冶金实现利润总额3.8亿元,2001年突破10亿元,从2002年开始连续翻番,由14.1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29.1亿元,2004年增长到64.1亿元,2005年利润总额54.8亿元。5年间,全省冶金企业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年均分别增长47.1%、46%和70.5%。2005年年底,全省冶金企业资产总额达1003亿元,是“九五”期末的3倍,净资产增长105%,实现了保值增值。
“十五”时期,全省冶金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先后上马,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济钢和莱钢入选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省冶金企业注重环境整治改造,着力建设清洁工厂,厂区面貌和职工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十五”期末与“九五”期末相比,炼铁折算综合焦比降低2000克/吨,高炉利用系数由2.729吨/(立方米·天)提高到3.112吨/(立方米·天),转炉炉龄突破10000炉,达到15801炉,是2000年的3倍;电炉冶炼电耗由537千瓦时/吨下降到298千瓦时/吨,降低45%,吨钢综合能耗由892千克标煤下降到742千克标煤,降低150千克标煤。至2005年年底,全省冶金企业38个;生铁产能4842万吨、粗钢产能4397万吨、钢材产能4675万吨;全省钢、铁、材的产量分别达到3211万吨、3184万吨、3009万吨,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分别排名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氧化铝年生产能力达350万吨,电解铜35万吨,电解铝11.16万吨,铜材13万吨,铝材62.4万吨。
“九五”和“十五”期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山东冶金工业发生“量”与“质”的根本性变化。部分冶金企业隶属关系、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山东镁矿于1997年并入山东耐火原材料公司,湖田石灰石矿和山东冶金机械厂先后于1997年和1999年并入张店钢铁总厂,烟台钢管总厂于1998年并入莱钢等。有些企业如洪山铝土矿、香夼铅锌矿、福山铜矿总矿、平阴铝厂等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因政策性破产转入重组;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后,济钢、莱钢直接划归国资委领导等。同时,一批民营钢铁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相继发展壮大起来,尤其“十五”后期,受电力行业调整的影响,大批电力企业延伸产业链进入下游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山东信发铝电集团公司、邹平铝业公司、邹平魏桥纺织集团公司、南山集团公司、丛林集团公司等快速建成了一批铝冶炼企业。据不完全统计,仅“十五”时期,山东铝工业就累计完成技改和基建投资500多亿元。由于受国内铜消费市场需求的拉动,“十五”时期,山东陆续新建山东金升铜业有限公司、山东金鹏铜业有限公司、山东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山东祥光铜业有限公司4家铜冶炼企业,产能达到62万吨。一批铝材、铜材加工项目也相继建成投产。南山集团公司投资兴建的综合性铝及铝合金高精度板、带、箔加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成熟的“1+4”热连轧及高速冷轧生产工艺;邹平铝业公司投资建成年产5万吨1850铸轧生产线、冷轧生产线、热轧生产线和铝箔轧制生产线;丛林集团投资建成“100MN”油压双动铝挤压生产线;菏泽广源铜带有限责任公司精密铜带扩建生产线,达到年产1.2万吨的生产能力;山东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建成两条内螺纹铜管生产线等。
山东冶金职工高等学校教育得到很大发展。1998年,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由济钢代管改为由山东冶金总公司直接管理,实行统一办学招生。截至2005年,该校为企业和社会输送了5000余名大专人才、3200余名技术工人。“十五”期间,山东冶金企业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钢铁研究总院等40余所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共培养研究生700多名,其中硕士600余人,博士近50人;济钢、莱钢分别建立博士后工作站,9人进站工作。
1986—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冶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思想观念还不能全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还不够快,经济结构调整还不到位,企业的发展不平衡等,这些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优化和发展提升。
概述
山东冶金工业发展历经曲折。截至“六五”时期末,山东冶金工业有济南、莱芜、青岛3个钢铁工业基地,以及烟台地区黄金和淄博地区耐火原材料、铁矿石及金属铝2个生产中心,基本形成从地质、矿山到冶炼、轧材,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到耐火材料、辅料,从设计、施工到科研、教育等门类比较齐全并初具规模的冶金工业体系。截至1985年,先后建成铁矿山12处,铁矿石年采选能力230万吨;有色金属矿山10处,年采矿能力:金矿73.12万吨、铜矿16.5万吨、铅锌矿10.5万吨、铝矿60万吨;耐火原材料矿山7处,年采矿能力70万吨;机械化焦炉20座,年产机焦能力164万吨;人造富矿烧结机7座,年产烧结矿能力262万吨、球团矿能力38万吨;煅烧耐火黏土熟料能力90万吨、耐火材料44万吨。炼铁高炉35座,容积3600立方米,年生产能力176万吨;炼钢转炉12座、146个吨位,年生产能力115万吨,电炉26座、77.5吨位,年生产能力33万吨;轧机87套,年成材能力135万吨。有色金属年生产能力:黄金9855公斤,粗铜0.17万吨,电解铜0.45万吨,氧化铝38.6万吨,电解铝3.44万吨。全省县以上冶金企事业单位109家,共有职工15.9万人。
1986—2005年,山东冶金工业发展速度不够均衡。“七五”时期和“八五”时期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九五”时期后期,特别是“十五”时期以来,山东冶金工业整体发展较快,并取得显著成绩。
一
“七五”时期,全省和山东冶金总公司钢产量分别增长81.65%和118.45%;全省钢产量平均每年递增12.7%,是全国各省(区、市)地方钢铁行业中第一个突破年产钢200万吨大关的省份。1990年,全省生产钢227万吨,比1985年增加102万吨,年均递增12.7%;生产生铁277万吨,比1985年增加110万吨,年均递增10.7%;生产钢材155万吨,比1985年增加58.4万吨,年均递增9.6%。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优质产品率1985年为21.13%,1990年为60%;开发新产品79种,是“六五”时期的3倍。1990年,全省冶金行业能耗总量400万吨标准煤(简称标煤),其中,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318万吨,分别比1985年增长43.6%和28.69%。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1990年吨钢可比能耗为1.195吨标煤,比1985年的1.359吨标煤降低12.1%,转炉钢铁料消耗由1985年的1205千克/吨下降到1990年的1136千克/吨。
“七五”时期,全省冶金企业实现利税总额37.68亿元,是“六五”时期的2.6倍。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实现利税总额25.3亿元,是“六五”时期的2.9倍,其中利润13.1亿元,税金12.2亿元,分别是“六五”时期的2.6倍和3.3倍;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税达17亿元,占利税总额的67.2%,是“六五”时期的3倍;新增固定资产10亿元,平均每年向社会提供钢材117万吨,比“六五”时期增加47万吨,增长67%;5年内平均每年向社会提供铸造生铁38.4万吨;新增主要工序能力机焦10万吨、炼钢50万吨、轧钢70万吨、电解铝1万吨;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42.27%,人均收入2900元,增长1.3倍。
“七五”时期,全省钢铁工业污染治理总投资为1920万元,污染治理项目62个;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对高炉合理炉料结构进行工业试验,截至1990年,山东冶金总公司直属企业19座高炉中有15座采用上料系统微机控制技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27项。全省冶金职业技术教育五年间共培养毕业生6154人,通过企业办学和委培、定向培养等渠道培养职工大专以上毕业生1533人。“七五”时期,山东冶金总公司在直属企业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在管理方式和具体内容上完成由业务管理部门到企业实体公司的过渡;企业开始进行内部改革和转换市场经营机制并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1986—1995年,山东冶金总公司第三次向省财政实行利润递增包干。1986年1月,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关于我省冶金工业继续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办法的请示》(简称《请示》)。《请示》获批后,同年3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继续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办法的通知》,指出第三次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以1985年实际上缴3000万元为基础,每年递增10%,一包10年。同时规定,从1986年开始,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省实行上缴产品定量包干(以1985年计划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超产部分由山东冶金总公司和企业自销)、原燃料供应包干(以1985年计划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节约归己,超耗由山东冶金总公司和企业自行串换解决)、技术改造任务包干(按照省批准的“七五”时期技术改造计划,由山东冶金总公司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解决)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以核定的百元利税工资率为基数,利税增长超基数部分按0.7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七五”时期对企业实行全面承包的方案和内部配套改革的40条意见。这次承包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企业对山东冶金总公司由利润包干改为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区别企业不同情况,确定其不同的上缴利润基数和递增幅度。二是由过去的一年一包改为一包5年不变,即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一定5年不变;企业上交山东冶金总公司的产品和中间调拨的产品以1985年计划为基数,一定5年不变;企业计划内生产维修所需原燃材料以1985年计划数,一定5年不变。三是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由过去只考核企业改为对厂长和企业同时考核,并与厂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同时,山东冶金总公司对产量、质量、消耗、效益和上交山东冶金总公司产品以及上缴利润等不同档次的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并相应制定对厂长、厂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的具体考核奖惩办法。1986年1月,山东冶金总公司下发《关于下达〈1986—1990年直属企事业单位投入产出承包责任制方案及考核办法〉和〈1986年直属企业承包责任制〉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直属单位对山东冶金总公司实行“六包”:一包主要产品产量,指令性计划以1985年计划数为准包干5年不变,指导性计划以山东冶金总公司“七五”时期各年度计划为准;二包上交冶金产品和指令性计划内中间产品调拨,按品种、质量和计划进度要求完成,以1985年计划数为准,分年度包干5年不变;三包各企业生产、维修及计划内工程项目需要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原则上以1985年计划数包干5年不变,节约留用、超耗不补;四包上缴利润,以1985年上缴利润包干数为基础,年递增比例为15%、10%、5%和包死干、上缴利润为零5个档次,包干5年不变;五包重点基建、技措和矿山接续工程的建设;六包工资总额。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直属单位实行“四保”:一保指令性计划内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的供应,二保计划内矿山接续工程必需的资金,三保山东冶金总公司指令性计划内的材料分配指标和矿山接续工程所需主要设备计划的落实,四保生产发展所需的人力。至此,山东冶金总公司第三次向省财政实行利润递增包干进入实施阶段。
二
1991年1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省政府关于治理整顿深化企业改革的有关精神,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山东冶金总公司直属企业“八五”期间承包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该办法规定,1991—1992年指标一次定死两年不变,1993—1995年只提方向目标要求,具体指标临时再定。承包的主要内容与包保条件:直属企业对山东冶金总公司一包主要产品产量,二包上交产品资源,三包山东冶金总公司内部中间产品调拨,四包上缴利润、矿山维简费;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直属企业一保计划内的能源(含省指导性计划,定向分配部分)和主要原料,二保计划内生产、维修材料分配指标,三保生产建设所需人力。同时规定,从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上一年度核定的工资总额中拿出20%,作为挂钩考核工资。将挂钩考核工资与承包经营考核指标分解对应,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终统算,对当季未完成考核指标而被扣减的挂钩考核工资,下季补齐或累计完成时,按90%返还,年终累计考核未完成承包考核指标的全部扣减该项挂钩考核工资。
1981—1995年,山东冶金工业钢产量连续15年列全国地方钢铁产量榜首,成为全国地方钢铁唯一有两个百万吨钢厂的省份。在此期间,山东冶金总公司上缴国家利税48.48亿元,平均每年上缴3.26亿元,是1980年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上缴额的4.5倍;新增固定资产38.21亿元。1995年,是山东冶金总公司对省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完成承包经营的最后一年。全省冶金企业认真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的总方针,把克服困难的重点放在企业内部管理上,放在开拓市场上,使生产经营在困境中仍取得较好成绩。1995年,全省冶金实现工业总产值92.07亿元,同比增长7.08%,生产钢385.2万吨、生铁452.3万吨、钢材271.6万吨,同比增长4.49%、11.03%和9.22%;生产电解铝6.69万吨、10种有色金属7.9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2.38%和11.8%。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生产钢283万吨、生铁347.6万吨、钢材187.4万吨、电解铝2.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7%、8.38%、14.24%和31.2%;实现利税6.46亿元,利润2.29亿元;完成技改投资4.8亿元。山东冶金总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达71.17亿元,净值43.96亿元,分别是1980年的6.38倍和4.85倍;新增福利设施185万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63万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58243元/(人·年),人均收入7200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572%和704%。
“八五”期间,山东冶金企业在发展主体产业的同时,逐步将辅助生产部门推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生产经营。各冶金企业所属的冶金建设安装厂、冶金机械制造厂、建设开发公司、煤气厂、热电公司、职工后勤生活服务公司等,逐步剥离,既服务于主体企业又面向市场服务于社会。全省冶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道路。1992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其间,共有2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继续教育2.1万余人次。至“八五”期末,山东冶金总公司累计办理“三资”企业14个,其中投产或开工建设项目10个,合同投资总额8320.3万美元,合同注册资金总额4744.04万美元,主要涉及冶金、有色金属、机电、建材和房地产等行业。
三
1996年,省政府《关于对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请示“九五”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决定,省属冶金企业不再实行承包办法,山东冶金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照税法照章缴纳所得税,税务征收机关按税法及时足额征收。“九五”时期,以1995年上缴省财政的6464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10%作为山东冶金总公司应上缴省财政的数额;每年从直属企业按销售收入额的1.8‰收取管理费。
“九五”末期,全省生产钢635.4万吨、生铁729.7万吨、钢材682.2万吨,比“八五”时期末分别增长1.6倍、1.61倍和2.51倍。其中,山东冶金总公司企业生产钢521.34万吨、生铁508.62万吨、钢材456.26万吨,分别比“八五”时期末增长1.84倍、1.46倍和2.43倍;生产电解铝8.8万吨,比“八五”时期末增长1.32倍。
“十五”期间,全省冶金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实现跨越式增长,钢铁产品产量连续迈上1000万吨、2000万吨、3000万吨三个台阶。2002年粗钢和钢材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2004年钢材产量突破2000万吨,2005年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3211.1万吨、3183.8万吨和3008.5万吨,均突破3000万吨大关。5年间,全省生铁、粗钢、钢材年均分别增长34.5%、38%和34.6%;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在全国位次前移,生铁从2000年的第七位上升至2005年的第二位,粗钢从2000年的第六位上升至2005年的第三位,钢材从2000年的第七位上升至2005年的第四位;生铁、粗钢、钢材由2000年占全国比重5.6%、4.9%、5.2%分别上升到2005年的9.7%、9.15%、8.1%。济钢、莱钢跨入千万吨级钢铁企业行列,进入全国钢铁企业前十名。焦炭、电解铝分别增长4.6倍和7.1倍,分别居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全省冶金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打破了建筑用材“一统天下”的局面,改写了山东长期不能生产薄板的历史,板管比由2000年的不足30%提高到2005年的40%。5年间,固定资产投资约630亿元,是“九五”时期的7倍多,建设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8座(“九五”末,全省仅有750高炉2座),占全省炼铁总能力的1/3;建设100吨以上转炉7座(“九五”时期末,全省最大转炉25公称吨),产能1200万吨,占总能力的40%。新建电解铝生产线全部采用预焙槽,有色金属工业装备水平得到很大提升,全省冶金企业工艺装备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由2000年的3%提高到2005年的7.4%。经济效益大幅提升,2000年全省冶金销售收入175.3亿元,2002年快速增长到345亿元,2003年和2004年连续登上500亿元和1000亿元两个大台阶,2005年冶金企业销售收入1207亿元;2000年全省冶金完成利税总额14.6亿元,2001年达到27.7亿元,2003年和2004年突破50亿元和100亿元,2005年利税总额96.7亿元;2000年全省冶金实现利润总额3.8亿元,2001年突破10亿元,从2002年开始连续翻番,由14.1亿元增长到2003年的29.1亿元,2004年增长到64.1亿元,2005年利润总额54.8亿元。5年间,全省冶金企业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年均分别增长47.1%、46%和70.5%。2005年年底,全省冶金企业资产总额达1003亿元,是“九五”期末的3倍,净资产增长105%,实现了保值增值。
“十五”时期,全省冶金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先后上马,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济钢和莱钢入选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省冶金企业注重环境整治改造,着力建设清洁工厂,厂区面貌和职工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十五”期末与“九五”期末相比,炼铁折算综合焦比降低2000克/吨,高炉利用系数由2.729吨/(立方米·天)提高到3.112吨/(立方米·天),转炉炉龄突破10000炉,达到15801炉,是2000年的3倍;电炉冶炼电耗由537千瓦时/吨下降到298千瓦时/吨,降低45%,吨钢综合能耗由892千克标煤下降到742千克标煤,降低150千克标煤。至2005年年底,全省冶金企业38个;生铁产能4842万吨、粗钢产能4397万吨、钢材产能4675万吨;全省钢、铁、材的产量分别达到3211万吨、3184万吨、3009万吨,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分别排名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氧化铝年生产能力达350万吨,电解铜35万吨,电解铝11.16万吨,铜材13万吨,铝材62.4万吨。
“九五”和“十五”期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山东冶金工业发生“量”与“质”的根本性变化。部分冶金企业隶属关系、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山东镁矿于1997年并入山东耐火原材料公司,湖田石灰石矿和山东冶金机械厂先后于1997年和1999年并入张店钢铁总厂,烟台钢管总厂于1998年并入莱钢等。有些企业如洪山铝土矿、香夼铅锌矿、福山铜矿总矿、平阴铝厂等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因政策性破产转入重组;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后,济钢、莱钢直接划归国资委领导等。同时,一批民营钢铁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相继发展壮大起来,尤其“十五”后期,受电力行业调整的影响,大批电力企业延伸产业链进入下游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山东信发铝电集团公司、邹平铝业公司、邹平魏桥纺织集团公司、南山集团公司、丛林集团公司等快速建成了一批铝冶炼企业。据不完全统计,仅“十五”时期,山东铝工业就累计完成技改和基建投资500多亿元。由于受国内铜消费市场需求的拉动,“十五”时期,山东陆续新建山东金升铜业有限公司、山东金鹏铜业有限公司、山东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山东祥光铜业有限公司4家铜冶炼企业,产能达到62万吨。一批铝材、铜材加工项目也相继建成投产。南山集团公司投资兴建的综合性铝及铝合金高精度板、带、箔加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成熟的“1+4”热连轧及高速冷轧生产工艺;邹平铝业公司投资建成年产5万吨1850铸轧生产线、冷轧生产线、热轧生产线和铝箔轧制生产线;丛林集团投资建成“100MN”油压双动铝挤压生产线;菏泽广源铜带有限责任公司精密铜带扩建生产线,达到年产1.2万吨的生产能力;山东奥博特铜铝业有限公司建成两条内螺纹铜管生产线等。
山东冶金职工高等学校教育得到很大发展。1998年,山东冶金职工大学由济钢代管改为由山东冶金总公司直接管理,实行统一办学招生。截至2005年,该校为企业和社会输送了5000余名大专人才、3200余名技术工人。“十五”期间,山东冶金企业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钢铁研究总院等40余所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共培养研究生700多名,其中硕士600余人,博士近50人;济钢、莱钢分别建立博士后工作站,9人进站工作。
1986—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冶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思想观念还不能全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还不够快,经济结构调整还不到位,企业的发展不平衡等,这些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优化和发展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