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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黑色金属冶炼加工和焦化碳素制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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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5年,山东黑色金属冶炼与加工生产先后经历平稳发展、较快发展和高速发展阶段。1990年前,由于各炼铁企业投入不大,高炉容积普遍偏小,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基本上属于粗放型经营方式。1991年后,山东冶炼企业通过新建、改造高炉,淘汰落后技术,应用新技术,主要生产工艺装备实现大型化、高效化,促使山东炼铁业得到较快发展。截至2005年,全省有高炉74座,形成3217万吨生铁、597万吨球团矿和2934万吨烧结矿的生产能力。同时,全省炼钢生产的工艺装备水平也不断提高,技术经济指标不断改善,炼钢生产方式逐步形成以转炉炼钢生产为主、电炉炼钢为次的格局,钢产量由1986年的141.40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3183.83万吨,在全国所占名次由1986年的第11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3位,成为全国产钢大省和重要的炼钢生产基地,并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连铸技术、一火成材技术的发展,初轧机和开坯机全部淘汰。2005年,全省有轧机64套,年生产能力3791.95万吨,其中热轧钢材3602.36万吨,冷轧(拔)钢材159.59万吨,成品钢材产量发展到3010.97万吨。
1986—2005年,山东焦化生产和碳素制品生产发展较快。1986年,焦化生产有机焦和土焦两种生产方式,随着焦炭生产的发展,至2005年,机焦生产完全代替土焦生产。
1986年后,特别是“十五”时期,山东炼钢和电解铝工业的发展,带动了碳素制品生产的迅速发展。至2005年,全省累计生产碳素制品约16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