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3月,山东冶金总公司纪检组成立。1982年2月1日,改为中共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纪检组,1984年5月后,机构单设。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纪检组的职责范围是:负责山东冶金总公司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山东冶金总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处理山东冶金总公司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信访举报。
1989年6月,山东冶金总公司下发《关于设立行政监察机构的通知》,确定山东冶金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设立内部行政监察机构。山东冶金总公司设立了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和省监察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989年7月15日启用公章,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1992年,省监察厅印发《山东省监察机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举报办法(试行)》,转发《监察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了企事业单位监察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企业监察工作的职责、权限、任务和领导关系。1994年,山东冶金总公司监察工作抓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理顺产权关系这一关键,具体组织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以及加强《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督检查。
1996年,中共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决定,授予济钢集团等8个单位的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朱振岚等11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山东冶金总公司提出具体贯彻意见,重点是继续按照中央提出的“四条八不准”和省委的“五项规定” 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在“车子、房子、孩子、票子”方面的制约制度的落实,健全企业职代会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2002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印发《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关于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自觉约束自己的从业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群众中的形象和影响得到提高和加强,群众的来信来访逐年下降,企业凝聚力显著增强。
2003年起,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书记与各直属单位的党委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04年,经省委批准,山东冶金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由省委企业工委改为省国资委管理。
2005年,制定《总公司纪检监察巡回督察制度》《总公司纪检组组长同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新聘任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等制度。结合《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重新修订《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完善考核指标,对直属单位加大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力度。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1981年3月,山东冶金总公司纪检组成立。1982年2月1日,改为中共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纪检组,1984年5月后,机构单设。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纪检组的职责范围是:负责山东冶金总公司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山东冶金总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处理山东冶金总公司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信访举报。
1989年6月,山东冶金总公司下发《关于设立行政监察机构的通知》,确定山东冶金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设立内部行政监察机构。山东冶金总公司设立了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和省监察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989年7月15日启用公章,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1992年,省监察厅印发《山东省监察机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举报办法(试行)》,转发《监察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了企事业单位监察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企业监察工作的职责、权限、任务和领导关系。1994年,山东冶金总公司监察工作抓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理顺产权关系这一关键,具体组织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以及加强《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督检查。
1996年,中共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决定,授予济钢集团等8个单位的纪委、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朱振岚等11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荣誉称号。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山东冶金总公司提出具体贯彻意见,重点是继续按照中央提出的“四条八不准”和省委的“五项规定” 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在“车子、房子、孩子、票子”方面的制约制度的落实,健全企业职代会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2002年,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印发《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关于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自觉约束自己的从业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群众中的形象和影响得到提高和加强,群众的来信来访逐年下降,企业凝聚力显著增强。
2003年起,山东冶金总公司党组书记与各直属单位的党委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04年,经省委批准,山东冶金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由省委企业工委改为省国资委管理。
2005年,制定《总公司纪检监察巡回督察制度》《总公司纪检组组长同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新聘任企业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等制度。结合《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重新修订《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完善考核指标,对直属单位加大经济责任制的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