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2005年,为依法加强对全省出版管理,使出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山东省报刊图书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定》《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省新闻出版局制定《图书音像选题报批管理制度》《内部报刊管理制度》《书报刊音像复录发行许可证制度》《省内外出版物准印制度》《书刊音像售前送审制度》《出版物铁路提发货准许制度》《山东省著作权纠纷处理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与之配套实施,全省出版管理形成以“两个条例、两个规章”为主体、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地方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法规体系,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1991年,全省开展以《山东省文化管理市场条例》《山东省报刊图书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法规培训,省、地两级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1280余人次。对全省15家出版社进行以坚持办社宗旨和专业分工范围、执行出版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情况大检查。7月至9月,新闻出版署在全国组织开展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大检查,在《关于全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建立以来,不断加强行政管理职能。该局从加强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入手,于1990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推动各级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取得了显著成果。”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等6个单位获新闻出版署表彰,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名列第一。
1992年4月,山东省著作权学会成立后,结合著作权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编绘印制发行《著作权法图解》4100套。配合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省著作权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993年6月,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省新闻出版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山东省实施著作权法实施两周年新闻发布会,与省出版总社、山东电视台、省版权学会联合录制《著作权法》电视知识讲座。组织人员编写《新闻出版管理辅导讲话》,印发各新闻出版单位和管理机关,作为新闻出版法规教材。举办内部报刊负责人法规培训班和市(地)、县新闻出版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普及新闻出版法规培训骨干。
1994年,山东省版权局、山东省版权学会、山东电视台联合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知识讲座》,并于当年3月和8月在山东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为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管理制度,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先后制定下发《挂历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和《书刊印刷定点企业、书刊音像批发单位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并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对书刊、音像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法规培训。省新闻出版局先后与省出版总社、省新华书店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书刊印刷定点企业、音像复录单位和书刊、音像批发单位法人代表317人。各市地也都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印刷、发行单位的法制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
1996年,省新闻出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版权局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全省著作权管理的实际情况,草拟《山东省著作权管理条例》。举办首届金贵杯全省著作权好新闻评选活动,评选1993年6月2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在省、市(地)报纸、期刊和电台、电视台发表的有关著作权方面的新闻作品。1997年,《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被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8月16日,《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经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7月1日起实施。同年,省新闻出版局建立“出版物铁路提货准许制度”“书刊印刷企业月检制度”“山东省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山东省涉外版权合同审核登记办法”和“山东省著作权纠纷处理办法”5项制度。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二五”普法工作,在全国“二五”普法评比中被评为先进省。山东省版权局、大众日报社、山东教育出版社、山东省版权学会等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五周年有奖知识竞赛”,试题在《大众日报》刊登,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
1997—2005年,全省开展《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著作权合法权益的自觉性。1998年10月,省版权局、省电子局会同济南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济南市版权局等单位举办山东省暨济南市“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签名仪式,发布《山东省版权局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通告》,规范软件销售商的经营行为,以加强全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与此同时,1998年,全省推广枣庄市版权签约的典型经验。制定《山东省作品登记办法》及《山东省版权局关于涉外版权贸易管理实施意见》,发布《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通告》,完善著作权管理行政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报批手续。组织加强版权保护千人签名活动,省、市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现场群众千余人在印有“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条幅上签名,全省版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999年,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举办培训班8期,向600多名培训考核合格的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证件。
2000年,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法规教育年”活动。省和市(地)采取分级分批分层次集中强化培训的办法,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人员和出版、印制、发行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法规培训。全省共举办法规培训班321期,培训18656人次。年底,省、市新闻出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开展“法规教育年”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先进单位31个和先进个人19名。完成反盗版联盟工作委员会的筹建工作。2000年后,为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建立起预防机制,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相继开展专题性质的“系列年”活动。
2001年,在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巩固、延伸2000年“法规教育年”活动成果。制定出版《山东省新闻出版管理规范手册》,推动全省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强化法规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法规培训班329期,培训人员17316人次。评选全省“依法行政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省、市新闻出版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共同对各市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评选出济南市新闻出版局等27个单位为“依法行政年”活动先进单位、平阴县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柳会青等17人为先进个人。
2002年,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出“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印刷发行秩序明显好转,出版物市场发案率明显下降”的目标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清理法规、规章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清理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提出废止和修改意见。同时,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积极开展《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修改和《山东省印刷管理法》的制定工作。各市新闻出版局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规范程序、行政管理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及社会评议监督制度等。全省共举办各类法规培训班258期,培训22769人次。组织全省著作权法知识竞赛活动,社会各界有6000多人参加知识竞赛答卷,威海、济南、烟台、滨州、枣庄5个市新闻出版局获得组织奖。全省各印刷厂、发行单位大力加强职工法规教育,积极开展争创“双十佳”活动。年底,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与各市新闻出版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各地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情况和推荐的“双十佳”单位进行考察验收。评选出18名先进个人和全省“十佳印刷企业”“十佳发行单位”。
2003年,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阻碍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促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004年初,为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级管理体制,加强新闻出版社会监管,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管理。
2005年,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将期刊出版增刊委托市新闻出版局管理。各市加强和改进委托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审批备案事项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也加强对各市实行委托管理工作的检查,确保委托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年底,开展评选“管理发展年”先进单位活动,统一组织检查评比,对12个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第三节 管理法规
1987—2005年,为依法加强对全省出版管理,使出版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山东省报刊图书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定》《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省新闻出版局制定《图书音像选题报批管理制度》《内部报刊管理制度》《书报刊音像复录发行许可证制度》《省内外出版物准印制度》《书刊音像售前送审制度》《出版物铁路提发货准许制度》《山东省著作权纠纷处理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与之配套实施,全省出版管理形成以“两个条例、两个规章”为主体、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地方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法规体系,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1991年,全省开展以《山东省文化管理市场条例》《山东省报刊图书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法规培训,省、地两级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1280余人次。对全省15家出版社进行以坚持办社宗旨和专业分工范围、执行出版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情况大检查。7月至9月,新闻出版署在全国组织开展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大检查,在《关于全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建立以来,不断加强行政管理职能。该局从加强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入手,于1990年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推动各级管理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取得了显著成果。”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等6个单位获新闻出版署表彰,山东省新闻出版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名列第一。
1992年4月,山东省著作权学会成立后,结合著作权法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编绘印制发行《著作权法图解》4100套。配合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省著作权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993年6月,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省新闻出版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山东省实施著作权法实施两周年新闻发布会,与省出版总社、山东电视台、省版权学会联合录制《著作权法》电视知识讲座。组织人员编写《新闻出版管理辅导讲话》,印发各新闻出版单位和管理机关,作为新闻出版法规教材。举办内部报刊负责人法规培训班和市(地)、县新闻出版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普及新闻出版法规培训骨干。
1994年,山东省版权局、山东省版权学会、山东电视台联合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知识讲座》,并于当年3月和8月在山东电视台卫视频道播出。为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管理制度,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先后制定下发《挂历市场管理规定》《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和《书刊印刷定点企业、书刊音像批发单位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并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对书刊、音像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法规培训。省新闻出版局先后与省出版总社、省新华书店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书刊印刷定点企业、音像复录单位和书刊、音像批发单位法人代表317人。各市地也都开展法规培训工作,印刷、发行单位的法制观念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
1996年,省新闻出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版权局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全省著作权管理的实际情况,草拟《山东省著作权管理条例》。举办首届金贵杯全省著作权好新闻评选活动,评选1993年6月2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在省、市(地)报纸、期刊和电台、电视台发表的有关著作权方面的新闻作品。1997年,《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被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8月16日,《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经山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7月1日起实施。同年,省新闻出版局建立“出版物铁路提货准许制度”“书刊印刷企业月检制度”“山东省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山东省涉外版权合同审核登记办法”和“山东省著作权纠纷处理办法”5项制度。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二五”普法工作,在全国“二五”普法评比中被评为先进省。山东省版权局、大众日报社、山东教育出版社、山东省版权学会等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五周年有奖知识竞赛”,试题在《大众日报》刊登,设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
1997—2005年,全省开展《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全社会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著作权合法权益的自觉性。1998年10月,省版权局、省电子局会同济南市精神文明办公室、济南市版权局等单位举办山东省暨济南市“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签名仪式,发布《山东省版权局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通告》,规范软件销售商的经营行为,以加强全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与此同时,1998年,全省推广枣庄市版权签约的典型经验。制定《山东省作品登记办法》及《山东省版权局关于涉外版权贸易管理实施意见》,发布《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通告》,完善著作权管理行政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报批手续。组织加强版权保护千人签名活动,省、市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现场群众千余人在印有“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的条幅上签名,全省版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999年,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举办培训班8期,向600多名培训考核合格的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证件。
2000年,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法规教育年”活动。省和市(地)采取分级分批分层次集中强化培训的办法,对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人员和出版、印制、发行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法规培训。全省共举办法规培训班321期,培训18656人次。年底,省、市新闻出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开展“法规教育年”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选先进单位31个和先进个人19名。完成反盗版联盟工作委员会的筹建工作。2000年后,为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建立起预防机制,全省新闻出版系统相继开展专题性质的“系列年”活动。
2001年,在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巩固、延伸2000年“法规教育年”活动成果。制定出版《山东省新闻出版管理规范手册》,推动全省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强化法规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法规培训班329期,培训人员17316人次。评选全省“依法行政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省、市新闻出版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共同对各市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评比,评选出济南市新闻出版局等27个单位为“依法行政年”活动先进单位、平阴县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柳会青等17人为先进个人。
2002年,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出“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印刷发行秩序明显好转,出版物市场发案率明显下降”的目标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清理法规、规章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清理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提出废止和修改意见。同时,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积极开展《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修改和《山东省印刷管理法》的制定工作。各市新闻出版局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规范程序、行政管理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及社会评议监督制度等。全省共举办各类法规培训班258期,培训22769人次。组织全省著作权法知识竞赛活动,社会各界有6000多人参加知识竞赛答卷,威海、济南、烟台、滨州、枣庄5个市新闻出版局获得组织奖。全省各印刷厂、发行单位大力加强职工法规教育,积极开展争创“双十佳”活动。年底,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与各市新闻出版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各地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情况和推荐的“双十佳”单位进行考察验收。评选出18名先进个人和全省“十佳印刷企业”“十佳发行单位”。
2003年,开展“管理创新年”活动。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阻碍新闻出版业发展的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促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004年初,为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级管理体制,加强新闻出版社会监管,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将6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管理。
2005年,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将期刊出版增刊委托市新闻出版局管理。各市加强和改进委托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审批备案事项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也加强对各市实行委托管理工作的检查,确保委托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年底,开展评选“管理发展年”先进单位活动,统一组织检查评比,对12个获奖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