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5年,山东省不断健全和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补查复查、文物博物馆基本单位普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调研等全省性工作。各地也开展了一些局部或单项的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截至2005年底,已查明的不可移动文物达到3.5万余处,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达到5182处,其中国家级51处,省级397处,市、县级4734处。另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0座,山东省历史优秀建筑373处,世界遗产3处。
文物保护工程逐年实施,“九五”和“十五”时期,全省组织实施的重要保护工程有300余项。齐长城、大运河等跨区域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全面启动。烟台山、岱庙西路、孔府东西两路、青岛德国总督楼、济南府学文庙等一批重要建筑群移交文物部门管理,并向社会开放。各有关部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协作,老城区保护和修建日趋严格,历史街区保护进一步明确,保护领域进一步扩大。近现代优秀建筑和历史街区特别丰富的市,配合城市基本建设和道路改造,开展了更加全面的调查、保护和标识工作。城市考古工作得到重视。一批革命旧址及纪念地得到集中和系统的维修,并建成纪念馆、博物馆向社会开放。组织对章丘城子崖等几十处大遗址实施了系统的调查与勘探,取得一系列重大考古发现,为遗址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2005年起,国家启动“大遗址”保护工程,山东首批列入国家项目库的有临淄齐国故城、两城镇遗址、城子崖遗址、桐林遗址、大辛庄遗址、曲阜鲁国故城共6处,数量并列全国第二,开启了古遗址保护的历史新阶段。
第三章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
1991—2005年,山东省不断健全和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补查复查、文物博物馆基本单位普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调研等全省性工作。各地也开展了一些局部或单项的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截至2005年底,已查明的不可移动文物达到3.5万余处,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达到5182处,其中国家级51处,省级397处,市、县级4734处。另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0座,山东省历史优秀建筑373处,世界遗产3处。
文物保护工程逐年实施,“九五”和“十五”时期,全省组织实施的重要保护工程有300余项。齐长城、大运河等跨区域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全面启动。烟台山、岱庙西路、孔府东西两路、青岛德国总督楼、济南府学文庙等一批重要建筑群移交文物部门管理,并向社会开放。各有关部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协作,老城区保护和修建日趋严格,历史街区保护进一步明确,保护领域进一步扩大。近现代优秀建筑和历史街区特别丰富的市,配合城市基本建设和道路改造,开展了更加全面的调查、保护和标识工作。城市考古工作得到重视。一批革命旧址及纪念地得到集中和系统的维修,并建成纪念馆、博物馆向社会开放。组织对章丘城子崖等几十处大遗址实施了系统的调查与勘探,取得一系列重大考古发现,为遗址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2005年起,国家启动“大遗址”保护工程,山东首批列入国家项目库的有临淄齐国故城、两城镇遗址、城子崖遗址、桐林遗址、大辛庄遗址、曲阜鲁国故城共6处,数量并列全国第二,开启了古遗址保护的历史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