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后,山东省加大教育立法,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审议、颁布、批准一批省级和市级教育法规,省委、省政府也发布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省教育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普法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教师和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教育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教育申诉、复议和诉讼案件增加,法律救济途径不断完善。
第一章 教育法制建设
1991年后,山东省加大教育立法,省人大常委会相继审议、颁布、批准一批省级和市级教育法规,省委、省政府也发布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省教育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普法工作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教师和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教育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教育申诉、复议和诉讼案件增加,法律救济途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