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的形式和方法,因地、因时制宜,以学历达标培训为重点,逐步进行学历层次提高培训和其他拓展性培训。
一、成人高考入学进修和自学考试学历培训
成人高考入学进修分为脱产、业余或函授学习等形式。山东省组织中小学教师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进修或参加自学考试进行学历进修,主要采取脱产学习、师范院校举办函授教育、卫星电视音像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
脱产进修。1991年后,全省继续组织部分中小学教师到各级师范院校脱产进修学历,使脱产进修成为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的主要形式之一。专科起点2年制本科开设教育管理、政策思想品德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高中起点2年制专科开设教育管理、历史教育、生物教育、政策思想品德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化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小学教育管理。中等师范2年制开设的课程,必修课有语文、数学、心理学、教育学、自然科学基础、史地、生理卫生,选修课有音乐、美术、体育。省教委规定,2年制脱产进修专科起点本科班,只招收在职中等学校教师或少量教育管理干部。
函授教育。采取教师在岗自学,或通过信函与函授辅导教师进行交流的方式,答疑解惑,假期参加面授、辅导和考试。专科起点3年制本科开设学校教育、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历史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体育教育;高中起点3年制专科开设学前教育、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体育教育、学校教育、教育管理、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物理教育(家电)、化学教育(化工)、地理教育、美术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文秘)、政治教育(公共关系)、音乐教育。中等师范4年制函授开设的课程与2年制脱产进修中等师范开设的课程相同。
卫星电视音像教育。卫星电视音像学历教育主要有面向初中教师的高等师范卫电(专科)(简称“卫电师专”)和面向高中教师的高等师范音像(本科)(简称“音像本科”)。卫电师专由中国电视师范学院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定期播放培训课程(除地方课程外)进行高等师范专科学历教育,学制3年。坚持“自学为基础,电视教学为主,辅导教学为补”的原则。省教委规定,卫电师专教育的对象只限于学历未达标的在职初中教师,其他人员不得参加;参加卫电师专学习的初中教师必须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与本人所教学科相应的专业;必须经学校及乡、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必须按规定参加入学考试,由市(地)录取后按专业造册,报省教委备案;必须学完所有课程并考试(或补考)合格,方可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高等师范音像本科通过电视音像教育与函授教育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开展高等师范本科学历教育。坚持以在职、业余、自学为主,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和寒暑假集中进行放像和面授辅导。为保证卫电师专和高等师范音像本科教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省教委规定考试命题工作实行命题、辅导分离原则,由省教委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省教育厅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和自学考试的优势,组织中小学教师在现有学历水平的基础上开展学历提高培训。自2002年开始,自学考试成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的基本形式,录取以市为单位。各市按照所分配的招生计划,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至2005年,省教育厅多次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工作会议,就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招生、考试、教学辅导、表彰先进等相关问题进行部署,各市教育局、自考办、有关高师院校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国家特殊政策学历培训
鉴于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教师年龄偏大、基础薄弱,通过成人高考进修学历有困难,省教委积极落实国家相关特殊政策,帮助学历不达标教师尽快达标,为他们胜任本职工作、顺利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创造条件。
(一)专业合格证书考试
1993年,山东省根据国家教委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实施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制度。凡经过培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教师,均发给专业合格证书,承认其相当于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分为“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两种。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的培训与考试由市(地)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市(地)教委备案,考试专业有政治、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的培训与考试由省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省教委备案,考试专业有政治、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
专业合格证书考前培训时间为一年。
(二)“三沟通”培训
1992年12月,省教委下发《关于卫电师专考试成绩与其他中学教师进修形式有关单科结业成绩沟通问题的通知》,决定实行脱产进修、函授(音像)教育、自学考试、电视大学、专业合格证书考试与卫电师专同层次培训相同学科考试成绩沟通,对教师参加这些形式培训、考试取得的单科结业成绩,在卫电师专考试中予以承认。
1993年7月,省教委向国家教委请示,在山东省开展函授、音像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简称“三沟通”)培训高中教师的试点工作,把“三沟通”培训对象扩展到高中教师。为此,省教委下发《关于高师音像教育(本科)考试成绩与其他中学教师进修形式有关单科结业成绩沟通问题的通知》,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初中教师“三沟通”培训工作由省教委领导,实行省级统一考试。各市(地)初中教师“三沟通”培训工作由市(地)教委(教育局)领导,师资培训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地)教育学院为教学辅导单位,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卫电师专的办班单位,曲阜师范大学为“三沟通”培训主考院校。高中教师“三沟通”培训在省教委领导下由省教育学院负责实施。
“三沟通”培训专科专业设置有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教育、英语教育、地理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设置有政治、汉语言文学、历史、英语、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
(三)高等教育助学自考
高等教育助学自考是山东省深化师资培训改革、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重大举措。其中,中学教师助学自考的入学考试由省教委组织。高等师范本科和高等师范专科招生考试科目均为3门,本科为本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和教育学、心理学,专科为高中段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参加考试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市(地)统一造册编班,报省教委备案,颁发由省教委统一印制的学员证。
助学自考专科专业设置有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助学自考本科专业设置有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
三、师范院校招收民办教师的学历培训
1991年后,省教委根据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指示精神,继续在全省各中等师范学校招收小学民办教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民办教师转正问题,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招生考试工作由各市(地)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民办教师,考生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中等师范设小学教育专业。高等师范专科设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专业。
2000年,全省不再存在民办教师,对民办教师的培训自然结束。
四、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培训
1991—2005年,山东省先后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一系列旨在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的培训活动。
(一)培养大专程度小学教师
山东省自1986年开始进行培养专科小学教师试验工作,为小学培养一批具有大专学历的骨干教师。学员需经当年成人高考录取入学。
1992年5月,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批准部分省(直辖市)进行培养专科程度小学教师试验工作的通知》,全省开始通过中等师范与高等师范联合办学,大规模培养专科程度小学教师的试验工作。
培养高师专科程度小学教师试验开设的必修课程有政治、语文、小学语文教材教法研究、数学、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研究、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学、教育学、中外教育史简编、现代教育理论、教师基本功训练、现代教育技术、体育、音乐、美术。选修课程,文科主要开设外国文学、写作训练、高等数学、文学概论、形式逻辑,理科主要开设高等数学。
20世纪90年代中期,此类培养工作结束。
(二)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开始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山东省教育硕士培养工作,从全国首批16所高等师范院校试点单位的山东师范大学开始,此后,山东省试点单位逐步扩大到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师范学院和烟台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设置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工作对培养教育教学和管理骨干,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各市把此项工作作为骨干教师培养的主要形式之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制定相应政策,为参加学习的教师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第二节 进修培训形式
1991—200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进修培训的形式和方法,因地、因时制宜,以学历达标培训为重点,逐步进行学历层次提高培训和其他拓展性培训。
一、成人高考入学进修和自学考试学历培训
成人高考入学进修分为脱产、业余或函授学习等形式。山东省组织中小学教师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进修或参加自学考试进行学历进修,主要采取脱产学习、师范院校举办函授教育、卫星电视音像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
脱产进修。1991年后,全省继续组织部分中小学教师到各级师范院校脱产进修学历,使脱产进修成为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的主要形式之一。专科起点2年制本科开设教育管理、政策思想品德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高中起点2年制专科开设教育管理、历史教育、生物教育、政策思想品德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化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体育教育、小学教育、小学教育管理。中等师范2年制开设的课程,必修课有语文、数学、心理学、教育学、自然科学基础、史地、生理卫生,选修课有音乐、美术、体育。省教委规定,2年制脱产进修专科起点本科班,只招收在职中等学校教师或少量教育管理干部。
函授教育。采取教师在岗自学,或通过信函与函授辅导教师进行交流的方式,答疑解惑,假期参加面授、辅导和考试。专科起点3年制本科开设学校教育、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历史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体育教育;高中起点3年制专科开设学前教育、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体育教育、学校教育、教育管理、政治思想品德教育、物理教育(家电)、化学教育(化工)、地理教育、美术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文秘)、政治教育(公共关系)、音乐教育。中等师范4年制函授开设的课程与2年制脱产进修中等师范开设的课程相同。
卫星电视音像教育。卫星电视音像学历教育主要有面向初中教师的高等师范卫电(专科)(简称“卫电师专”)和面向高中教师的高等师范音像(本科)(简称“音像本科”)。卫电师专由中国电视师范学院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定期播放培训课程(除地方课程外)进行高等师范专科学历教育,学制3年。坚持“自学为基础,电视教学为主,辅导教学为补”的原则。省教委规定,卫电师专教育的对象只限于学历未达标的在职初中教师,其他人员不得参加;参加卫电师专学习的初中教师必须根据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与本人所教学科相应的专业;必须经学校及乡、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必须按规定参加入学考试,由市(地)录取后按专业造册,报省教委备案;必须学完所有课程并考试(或补考)合格,方可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高等师范音像本科通过电视音像教育与函授教育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开展高等师范本科学历教育。坚持以在职、业余、自学为主,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和寒暑假集中进行放像和面授辅导。为保证卫电师专和高等师范音像本科教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省教委规定考试命题工作实行命题、辅导分离原则,由省教委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省教育厅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和自学考试的优势,组织中小学教师在现有学历水平的基础上开展学历提高培训。自2002年开始,自学考试成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的基本形式,录取以市为单位。各市按照所分配的招生计划,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至2005年,省教育厅多次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工作会议,就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招生、考试、教学辅导、表彰先进等相关问题进行部署,各市教育局、自考办、有关高师院校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国家特殊政策学历培训
鉴于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教师年龄偏大、基础薄弱,通过成人高考进修学历有困难,省教委积极落实国家相关特殊政策,帮助学历不达标教师尽快达标,为他们胜任本职工作、顺利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创造条件。
(一)专业合格证书考试
1993年,山东省根据国家教委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实施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制度。凡经过培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教师,均发给专业合格证书,承认其相当于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分为“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两种。初中教师专业合格证的培训与考试由市(地)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市(地)教委备案,考试专业有政治、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高中教师专业合格证的培训与考试由省教育学院组织实施,省教委备案,考试专业有政治、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
专业合格证书考前培训时间为一年。
(二)“三沟通”培训
1992年12月,省教委下发《关于卫电师专考试成绩与其他中学教师进修形式有关单科结业成绩沟通问题的通知》,决定实行脱产进修、函授(音像)教育、自学考试、电视大学、专业合格证书考试与卫电师专同层次培训相同学科考试成绩沟通,对教师参加这些形式培训、考试取得的单科结业成绩,在卫电师专考试中予以承认。
1993年7月,省教委向国家教委请示,在山东省开展函授、音像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简称“三沟通”)培训高中教师的试点工作,把“三沟通”培训对象扩展到高中教师。为此,省教委下发《关于高师音像教育(本科)考试成绩与其他中学教师进修形式有关单科结业成绩沟通问题的通知》,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初中教师“三沟通”培训工作由省教委领导,实行省级统一考试。各市(地)初中教师“三沟通”培训工作由市(地)教委(教育局)领导,师资培训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市(地)教育学院为教学辅导单位,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卫电师专的办班单位,曲阜师范大学为“三沟通”培训主考院校。高中教师“三沟通”培训在省教委领导下由省教育学院负责实施。
“三沟通”培训专科专业设置有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教育、英语教育、地理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设置有政治、汉语言文学、历史、英语、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
(三)高等教育助学自考
高等教育助学自考是山东省深化师资培训改革、加快中学教师学历培训步伐的重大举措。其中,中学教师助学自考的入学考试由省教委组织。高等师范本科和高等师范专科招生考试科目均为3门,本科为本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和教育学、心理学,专科为高中段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参加考试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市(地)统一造册编班,报省教委备案,颁发由省教委统一印制的学员证。
助学自考专科专业设置有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助学自考本科专业设置有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
三、师范院校招收民办教师的学历培训
1991年后,省教委根据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指示精神,继续在全省各中等师范学校招收小学民办教师,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民办教师转正问题,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招生考试工作由各市(地)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民办教师,考生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中等师范设小学教育专业。高等师范专科设政治、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专业。
2000年,全省不再存在民办教师,对民办教师的培训自然结束。
四、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培训
1991—2005年,山东省先后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一系列旨在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的培训活动。
(一)培养大专程度小学教师
山东省自1986年开始进行培养专科小学教师试验工作,为小学培养一批具有大专学历的骨干教师。学员需经当年成人高考录取入学。
1992年5月,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批准部分省(直辖市)进行培养专科程度小学教师试验工作的通知》,全省开始通过中等师范与高等师范联合办学,大规模培养专科程度小学教师的试验工作。
培养高师专科程度小学教师试验开设的必修课程有政治、语文、小学语文教材教法研究、数学、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研究、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学、教育学、中外教育史简编、现代教育理论、教师基本功训练、现代教育技术、体育、音乐、美术。选修课程,文科主要开设外国文学、写作训练、高等数学、文学概论、形式逻辑,理科主要开设高等数学。
20世纪90年代中期,此类培养工作结束。
(二)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开始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山东省教育硕士培养工作,从全国首批16所高等师范院校试点单位的山东师范大学开始,此后,山东省试点单位逐步扩大到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师范学院和烟台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设置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地理。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工作对培养教育教学和管理骨干,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各市把此项工作作为骨干教师培养的主要形式之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制定相应政策,为参加学习的教师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