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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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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省委、省政府不断强化对高等教育办学方向的指导,要求高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000年,省委书记吴官正在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加强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核心是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要着重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从根本上解决什么是社会主义、为什么要坚持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至2005年,各高校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改革。
一、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党建工作
1992年7月,全省大学校长、市(地)教育局长会议在济南召开,传达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就山东省下一步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措施等进行研讨。
1993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1998年,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各级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山东高校严格按照党建工作的基本标准进行党的建设。
2000年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为山东省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目标和任务。
2005年6月,省委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决定各高等院校参加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活动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全省高校所有党员按照要求参加教育活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年轻的学生党员得到了系统的政治教育,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对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991年10月,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加强全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建设。
1994年,山东师范大学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案例在全国高校中转发推广。
2000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指出在学生思想教育方面,要认真克服只重视追求升学率的片面观念和错误倾向,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充实、丰富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高等学校要建设一支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政治坚定、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一支精干、高素质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各高校要制定并落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2000年后,全省高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网络化建设,提高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和利用网络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提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各高校根据教育环境和教育对象的变化情况,充分运用网络手段,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
2001年,山东省积极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教育教学整体有机结合起来,高质量地全面实施高校“两课”课程新方案。
2005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全省高校认真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或热点问题,组织大学生深入农村、城市社区、厂矿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重视大学生职业文化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自强不息、诚实守信、勇于探索的精神。
二、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
(一)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1991年4月,省教委转发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专业改革的意见》,要求提高对高等师范院校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把高等师范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专业作为培养中等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和德育工作者的重要基地,努力办好;要求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合格的思想政治课教师和德育工作者;改革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加强社会实践环节,加强教育实践,建立以马克思主义原著和马克思主义原理为主干的课程体系,进行比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同年,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深入广泛开展中国近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意见》,全省高校根据各自实际,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近现代史及国情教育。
1994年8月,省委向全省高校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德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学校德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调整和充实学校德育内容,在大学生中普遍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1997年,省教委为促进“两课”教师队伍建设,推动高校“两课”教学和改革,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评选“两课”优秀教师活动,评出“两课”优秀教师77名。随后,各高校认真组织对这些优秀教师的宣传活动,推动了“两课”的教学改革和建设。
2000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山东省各高校根据《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研究生德育工作。
2002年5月,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德育工作,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从下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在全省高校中开展德育工作评估。凡被评为“优秀”“达标”的学校,即为通过检查评估单位,凡被评为“不达标”的学校,在整改的基础上于半年后提出第二次申请评估。评估工作于2002年秋季受理第一批申报院校。通过两年时间的以评估促建设活动,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呈现新局面。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
1.“两课”改革
1992年,国家教委《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两课”教学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要“编成教材,进入课堂”。同年,省教委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公共课)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公共课)教材的选用、供应,原则上应由各高校教务处统一规定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提供、发售教材。思想政治教育课教材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政治性、思想性,突出重点,讲清难点。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材建设的科研工作,科学确定教学内容,对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出有说服力的解答。
1994年,国家教委在全国高校“两课”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坚持改革,“特色理论”要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为推动“两课”改革,省教委专门召开会议,选择石油大学、山东工业大学和山东师范大学作为试点学校,进行“两课”改革试点工作。
1998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规定了专科、本科、硕士生、博士生的“两课”课程设置。山东高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在各个层次教育中开设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课程。山东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等高校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两课”改革方案,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提高了教学质量,较好地发挥了“两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2005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进入新阶段。省教育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在高校教学中倡导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以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完善课程体系;紧密结合时代发展,编写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加强教学实践环节,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
2.形势与政策教育
1996年,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提出意见,要求各高校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针对性,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在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时,要密切结合国内外形势,回答大学生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引导他们密切关注国情、省情、社情、民情。
2004年,山东省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大学生的形势与政策教育,使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常态化。
2005年9月,省教委提出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为:提高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认识;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正确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认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